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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番外1谁杀死我的丈夫

暴雨倾泻而下,漆黑一片,车内相对温暖,灯光昏暗。

“认识我是谁吗?”

“不、不知道。”

男人身形很高大,比蜷缩在后座角落的林招云高出许多,这么凑近,几乎快挡掉所有的光。

“还是很漂亮。”

他捉着林招云的下巴就吻了上去,林招云颤叫声被闷回嗓子,推拒着对方的胸腔,却被弄得更重。

口腔内部碰到了颇为尖锐的犬齿,似被勾破出血,嘴里一片腥甜。

男人被飞快地推开,林招云捂住嘴唇,舌尖还残留着口腔内壁被犬牙勾破的伤口泛出咸腥的味道,车子在黑夜中飞快的行驶。

四周漆黑一片,在惴惴不安中,林招云远远地看见了通亮一片的庄园。

在车子即将驶入庄园时,男人说:“我是奥斯汀。”

林招云当然知道,毕竟他是带任务的接近奥斯汀的,抿了抿湿亮的唇,垂着睫毛没说话。

他像是被吓到,缩手缩脚地往车窗边挤,蜷到一起。

他不敢去看对方的脸,对方身上的气场,让林招云哪怕是被对方救起,仔细温柔地擦拭雨水,也只感到一种很悚然的感觉。

更不要说之前那个让人毛骨悚然的吻。

就像是要摄取、掠夺他的灵魂那样,自己脖子后头的汗毛瞬间立起,激起一层小疙瘩。

“跟我回家吧。”

……

庄园内无数的佣人,即使深夜,也在恭候着庄园的主人归来。

这次不同,与主人一起回来的,还有一位青年。

像是落水的小狗,细软的发丝还潮湿着,散在颈边,身上的廉价衬衫也都附着在身躯上,细小地打着颤。

主人从不带人回家。

所以这个青年引来了用人们探究的目光,只是碍于主人,佣人只敢偷偷瞧几眼。

被带到房间内,管家给林招云送来换洗的衣物,洗完出来时,奥斯汀好像换了一身睡袍坐在书桌前。

柔软随和的睡袍,弱化了原本那种尖锐的强势感,但林招云仍旧有着惧意,低头盯着自己的脚趾。

脚趾柔软的毛毯,看起来有点痒。

“过来。”

奥斯汀轻点桌面,林招云往他哪儿走了几步。

微黄的电烛灯光打在那张漂亮得怪异的脸庞上,因为刚洗完澡,温度很高,呼出来的气息略有点轻薄的白雾,转瞬即逝。

奥斯汀隐约觉得自己常年冰凉的心脏跳动得不寻常,喉结跟着耸动一瞬,指头停顿在桌上,隐约感觉食指发麻。

按照以往的经历来说,这是一种狩猎的信号。

但是他却敏锐地察觉到似乎有所不同,比那种狩猎信号更为强烈,冰冷的血液几乎全部沸腾起来。

灵魂仿佛被短暂地摄取,离开躯体。

除了吃掉之外,还有更好让他释放信号的方式。

“半个月前的麦金农拍卖会,十天前奥斯丽地下酒吧,三天前尤文图斯艺术品展,我都见过你。”

林招云听到这话,心尖尖颤了瞬,立刻被揪住心脏,停在离他三步远就不在往前。

奥斯汀顶了顶自己的犬牙,微覆眼眸,声音越发低沉:“嗯?”

“你想要什么?”

刚刚洗过热水澡,肩窝、鼻尖都晕着红粉,此刻瞬间发白,不敢去看对方,睫毛抖得厉害,指头揪着新换的棉质睡衣。

林招云大约是知道他是谁。

但即使不知道,对方身上的气场也让他感到揪紧心脏般的紧张。

“我……”林招云说不出话来,不住地舔舐嘴唇。

“过来。”奥斯汀很少说第二遍话。

林招云想要转身就跑,但那种可怕的气场压得他喘不过气,几乎屏住呼吸,下意识就立刻做出了动作。

逐渐靠近距离,电烛的光亮也让林招云看清对方的脸。

不同于隐在昏暗中不清晰的轮廓,此刻看得十分清晰,俊美、苍白,浅色的眸子,那是一种惊心动魄的俊美。

让林招云失去了几秒思维能力。

浓密黑略显随意的长发披散在脑后、肩背,松垮地穿着长袍,浑身散发着一种慵懒的气息。

没有指向性的淡淡表情却没有减弱一丝那种强烈的危险信号,反而让林招云更加的紧张,紧张得心脏都要蹦出来。

冰凉的指头轻轻触碰了一下林招云的侧脸一瞬,轻微摩挲,林招云微偏凯脑袋试着避开,奥斯汀却伸手拉住他的胳膊,拉到跟前。

他坐着,林招云站着他坐着,他的视线从下往上看着,却像是俯视着你,你在屈膝臣服与他。

“无论你想要什么,都可以给你。”他说。

林招云张了张唇缝,颤着湿润卷翘的睫毛看向他。

莫名地他忽然转变话题,没有再继续逼问林招云,而是问:“雨里跑那么急,有受伤吗?”

林招云还是没说话,只是害怕低抿着嘴,只顾着摇头。

奥斯汀紧盯着林招云。

修长、纤细又孱弱,林招云是和自己是完全截然相反的类型,什么都不一样,什么都窄窄小小的。

唇缝很窄,因为浴室热气氤氲过,颜色湿红。

五指修长却细小,把握在掌心中,几乎完全裹住,贴附在身上的廉价衬衣勾勒出腰肢又窄又细。

让人不由想去探索,还有什么地方又窄又小。

修长冰凉指尖握住了那细长柔软的指头,碾进掌心,喉头耸了瞬:“做我的人吧。”

在林招云明白过来“我的人”背后的含义时,已经晚了。

半迫半哄,就像是引人下地狱的恶魔那样,林招云感到那冰凉的五指从衣摆顺入脊背,轻轻拍着。

“别害怕。”

没有任何招架的能力,像是要被揉碎了那样。

伴随着闷闷的叫喊和接近于啜泣的哭声,林招云进入到令他感到害怕的陌生领域。

耳边不断地有低闷的嗓音像是在询问什么,林招云都听不太清,只能不断闷声求着饶。

林招云不太记得后面发生了什么。

而接下来两天,他没出去过卧室,直到第三天,天气似乎不错,他才从床上起来,慢慢踱步到庭院里晒太阳。

而在那一晚后,林招云正式住到了奥斯汀的庄园,奥斯汀给他置办了衣服和各种生活用品。

而下午,林招云还收到了一本烫金边的昂贵牛皮日记本。

用法,昨晚奥斯汀在林招云身后时告诉他了,那时林招云迷迷糊糊,答应了。

而此刻他清醒过来,傻眼了,肉眼可见地脸颊发红,连带着膝盖、胳膊肘尖和藏在睡袍下的圆圆肩头都一股脑地红了起来。

“什、什么……”

当他听懂这日记本的用处时,不可置信地瞪圆眼看向奥斯汀,也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碰到日记本的手指骤然一缩,惊惧地蜷回来。

这不过是奥斯汀突发奇想出来的,只是想逗一逗林招云。

但没想到对方反应这么大,有趣的反应让他改变想法,要认真的写。

“我也有一本。”

一模一样但是在奥斯汀手里像是小了一圈的日记本被举着示意。

“我、我不会写……”林招云差点羞晕过去,立马向886求救,886表示他也不会写。

奥斯汀从身后箍住林招云的肩背,将他桎梏在怀里:“我教你写。”

他握住林招云的手指,拿了一根羽毛笔,染上墨汁。

“一开始疼吗?”

奥斯汀一向很直接,被忽然这样问,林招云脑子接近于空白,眼泪都要被羞出来,想要钻出对方的怀抱。

等了很久,奥斯汀也没失去耐心,等待他的回答,直到林招云结结巴巴,耳廓完全变成红色,吐出很轻的一个字:“疼……”

奥斯汀抓握着他的指尖,优雅地书写出一个单词。

“哪里疼?”

他并不打算就这样放过林招云,林招云实在无法说出那个部位,又像是倒豆子那样,吐出几个单词:“是、是肚子痛……”

奥斯汀放开手让林招云自己写。

林招云的字体娟秀整齐,和之前锋芒毕露的字迹差很多,但是可以看得出来他几乎都颤着手指去写的。

“那么接下来,说说我的缺点。”

“什、什么……”

林招云几乎要掉泪,从没这么羞耻过。

“你说出来,我会改。”

奥斯汀给出一个诱人的筹码,林招云果然上钩了,百般思考下,给出了答案:“你、你力气很大,我害怕……”

奥斯汀弯了下嘴角说:“写上。”

第一篇日记十分简短,奥斯汀也不想太勉强林招云,但要求他之后每次都要写。

……

也是从那天开始,被无数人当做黑教父那个男人,身边多了一个漂亮的男孩。出入都带着,不是单手像是抱孩子那样抱着,就是箍着腰揽着肩背。

在之前,奥斯汀身边从未有人。

无恶不作,什么都干得这些人眼中,简直像是神父般的存在——————送你下地狱的神父。

而现在,无论是什么场合,都能看到那个漂亮男孩的存在。

确实很漂亮,近距离见过他的人,没有谁能说出一个“不”字,而最贴切地形容是,被撒旦囚禁的天使。

因为漂亮男孩并不是那么乐意做这位教父的人。

小道消息,他似乎偷跑过几次,不过很快就被不情不愿地被找回来。

而奥斯汀为了博美人一笑花了很多心思,后面就很少听到逃跑的传闻,应该是奏效了

众人以为最多两个月,奥斯汀会腻,但直到半年依旧像是原来那样,双双出入。

不过就在众人以为不再会有什么意外时,发生了一次闹得满城风雨的逃跑。

作者感言

徒手吃草莓

徒手吃草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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