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岁的季与淮心里藏着两个不为人知的秘密 他是同性恋,以及,他喜欢发小汤珈树,一个直男,且恐同 无望的爱总是又甜又痛,季与淮原本做好了把这秘密带到坟墓里的打算 然而命运总不由人 发小撞破他喜欢男人的事,捅到双方父母那里,一场山洪海啸就此爆发 短短半个月,他的生活天翻地覆,告密者却消失得无影无踪 再见面,是在城南一家gay吧,汤珈树以拯救者的姿态出现,劝他迷途知返 “待在这种地方,你不恶心吗?” 季与淮看着眼前这张脸,好看皮囊下藏着卑劣灵魂 更卑劣的是自己,而且病得不轻,这种时候居然还想吻他 二十八岁的汤珈树处在人生低谷,失业三个多月后,在要面试的公司写字楼电梯外,与恨他入骨的发小狭路相逢,听身旁人毕恭毕敬地喊对方:“季总。” 他很有落荒而逃的冲动 上帝太会写剧本,一个罪无可恕的失败者,一个逆风翻盘的人生赢家,天道好轮回 “汤珈树,恬不知耻这四个字怎么写,需要我教你吗?” 嘴硬傲娇攻 季与淮 VS 刺头深柜受 汤珈树 告密者不配拥有爱情 还爱着你,是谎言之上的谎言
开始阅读1. 这天,林想起忽然觉醒了自我意识,发现自己生活在一本ABO世界观的狗血小说里他是渣A早死的白月光,阴鸷反派早死的少年竹马林想起:就一定要早死吗(悲 原文里,一开始是林想起对渣A一见钟情,渣A嫌弃他是个Beta于是爱搭不理直到林想起病死,渣A才惊觉:啊!原来我早已经爱上他! 渣A无法释怀已经不在人世的白月光,于是找了个替身,展开了一系列渣A贱O的狗血故事。 正值十八岁青春年华并不想死也不想被替身的林想起两眼一黑:这倒霉白月光,谁爱当谁当(安详.jpg) 2. 林想起看完全文后得知了一个重要信息—— 他早死的原因是得了一种怪病。 他看起来是个beta,但其实是omega。无法分化,是因为腺体发育不成熟,导致信息素淤积,需要高等优质的A信息素安抚催熟。 林想起:请苍天!辨忠奸! 所以他根本不是对那个渣A一见钟情! 是渣A那个没有A德的混蛋,第一次和林想起见面的时候就释放了信息素。而林想起腺体久病,很轻易地就对这种优质信息素的安抚上瘾了。 林想起并不知道自己生病,还以为他爱上了渣A……其实他只是爱治病啊!
开始阅读诡异复苏,世界成了邪祟的乐园。 在所有诡异中,最恐怖的那个怪物,生前叫赢舟。 它从最低级的祸害,进化成为了毁天灭地的大魔王。 它嗜血,冷酷,暴戾,疯狂,对人类没有任何善意,对生命没有任何留念,唯一能让它平静的终点,是整个世界的毁灭与死亡。 在和怪物长达百年的对峙里,人类一败涂地。 好在,世界在毁灭后,重启了。 而重生者们发现:时间线回到了诡异复苏的前一年,此时的赢舟还是一个无依无靠的小可怜,爹不疼,娘不爱,他还活着,还没有成为那个恐怖冰凉的诡异生物。 重生者们:哦豁!这不得把他狠狠拿下! 有人想杀他。 有人想纠正他。 有人想效忠他。 有人想爱他。 对此,赢舟只有以下六点要讲:“::::::” #感觉最近身边来了好多怪(脏)东西呢#
开始阅读金渐层多鲤养了只两脚兽。 他每天陪玩,陪睡,陪吃,是顶顶好的小猫,谁知两脚兽竟要送他去可怕的医院绝育! 变人后,多鲤磨着尖爪子,目光犀利。 小猫准备战斗! 他要去学校观察人类,看看是谁带坏了他的两脚兽。 * 班上转来了个新同学。 圆眼睛圆脸,笑起来露出尖尖的牙,看起来很像家里的小猫祖宗。 方澍仔细观察,发现他们俩连行为举止都很像。 新同学会在他面前晃来晃去,趁他不注意手欠地去挪桌上的玻璃杯。 会给他塞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小铃铛,狗尾巴草,甚至还会有小鸟。 还会在方澍看他时,瞪大眼睛无辜看过来,明知故问:“同学你为什么老看我。” …… 幼稚,无聊。 方澍艰难地把眼神挪开,心里冷酷地想,他以为自己像小猫一样做什么都可爱嘛。 直到他无意间看到了多鲤的尾巴。 不好,这好像真是猫。 还是他家的。 * 父母离异后,方澍看遍人情冷暖,亲戚图谋遗产,手段阴险。 方澍千防万防,还是被身边人出卖绑架。 没有人在意,方澍本来打算熬过去自救,却被一只瘦弱不堪的金渐层送来了食物和水。 小猫脸上带着几块蹭伤的划痕,圆溜溜的眼睛清澈,灰扑扑脏兮兮的。 有点蠢,但刚好让方澍冷硬的心软了一块。 后来人人都说,方澍是最冷漠疏离的存在,谈判桌上能将对方杀得片甲不留,是不能招惹的恶狼。 只有多鲤才知道—— 这人会蹲在巷口耐心投喂流浪猫,会任由他把昂贵西装抓成流苏款,在他生气炸毛,凶巴巴地喵喵叫时,温柔抵着他鼻尖,哄他。 “乖小猫,猫猫大人,我错了。” “不生气了好不好?”
开始阅读姜宁一觉醒来,发现成了新婚之夜死丈夫的寡夫郎,家里还有个十六岁的小叔子,及五六岁的龙凤胎弟妹。 望着家徒四壁的土房子、嗷嗷待哺的弟妹,姜宁撸起袖子干了点活,累得够呛,一边养病一边琢磨点小生意。 哪想到小叔子竟然为了养家悄悄退了学堂的课,他左劝右劝,终于说动了这倔脾气的小叔子,家里要有余钱,那明年开春去学堂好好上课。 养鸡鸭、种土豆、卖小吃、摆闲摊,一天一天日子越来越好,陶罐里钱越来越满,姜宁表示很满意。 短短一年间,卫长昀又长高了些,身材也更结实了些,十分听话地去了学堂,每日回家,姜宁表示,顾家才是男人最好的嫁妆。 从小村子摆摊到京城酒楼,从穷苦学子到高中探花,姜宁和卫长昀心照不宣、默契十足。 县衙人人都知道,新来的卫县令家有一对弟妹,还有个夫郎,生得一副好样貌,做得一手好生意。 卫长昀听罢,与同僚告别,撑伞走到酒楼门口,嘴角含笑,“回家?” 姜宁几步走到伞下,微微仰头看他,“回!” - 卫长昀的前半生很简单,父母早亡的童年,大哥为他和弟妹支撑起了一个家。 后来大哥病逝,身形尚不够高大的他想,他得养活这一家人才是。 不料,那位刚过门的嫂嫂却道:“不怕,还有我呢。” 卫长昀望着姜宁,暗自下了决心,他会一辈子对这个人好。 后来,他做到了。 当真把姜宁放在了心尖上一辈子。
开始阅读沈家的太子爷被找回来后,还带了个拖油瓶。 S市仅沈氏一家独大,因此晚宴办的格外热闹,凡是商圈有头有脸的都要来太子爷面前混个脸熟。 只听说这位太子爷年少时走丢,在外头日子过的很艰难,也不知道回来后能不能撑起这偌大的家业。 什么样的风言风语都有,可等真见了人,流言又都不攻自破。 太子爷就是太子爷。 长的冷漠俊美,一双狐狸眼微垂,瞧着兴致缺缺,有人来同他碰杯,也是只是微微点头,一身矜贵气质掩不住。 本来想看好戏的人都止住了脚步,连上去搭话都不敢。 宴会开到一半,从外面走进来一个还穿着像校服似的少年,甚至还背着书包,与金碧辉煌的宴会厅格格不入。 可刚刚冷漠的沈淮却快步走过去,习惯性的接过少年的包,甚至直接把人抱起来,走到自助餐台那里坐下,一口一口的给少年喂蛋糕吃。 少年吃了两口就不肯了,浑身不自在,小声嘟囔,“他们好像都在看我。” “别管他们。” 沈淮不动声色的捏了一下少年的屁股,“今天尾巴藏好了吗?” “耳朵呢,有没有偷偷冒出来?” - 沈淮捡到了一只流浪猫。 准确的说,是这只猫跟着他的,只是给它喂了火腿肠,便被咬着裤腿,毛绒绒的一小团,磕磕绊绊的跟着他。 他并没有多好心,自己都过的艰难,没有精力再去养什么宠物。 可这只猫竟然还在跟着他。 大雪的天气,看着多来一阵风都能把它刮跑。 沈淮眉眼冷淡,并没有放慢脚步,甚至没有回头看一眼。 只是在走过一条有积雪的小路时,他停了一下脚步。 回头看,已经没有那只猫的身影了。 沈淮沉了一下眉眼,往回走了两步,看到一个小雪坑,只剩下毛茸茸的两只腿在扑腾着,尾巴尖一摆一摆的。 烦死了。 他冷着脸把猫揪出来,塞进怀里抱回了家。 以至于后来在床上看到那个长着猫耳和尾巴的少年时,沈淮第一个想法也是—— 烦死了。 这晚上还怎么抱着睡。 …… 行。 不耽误。 睡得更香了。
开始阅读林榆是个植物学家,穿成了一棵蔫哒哒的小白玉兰。 他发现周围植物和地球的大不相同——活泼,亲和力很高,还特别好客。 他渴了,藤蔓羞羞答答为他送上泉水。 他饿了,地上冒出来个小芽,长出巨大红薯,烤一烤,直冒蜜,隔壁小孩都馋哭了。 还有只毛绒绒的白狮如影随形地跟着他,随时给他撸毛毛。 林榆:这大概就是天堂叭。 林榆不知道,他其实误入了一档风靡宇宙的直播生存综艺《征服丛林》。 星际植物魔化严重,红薯上长锯齿,藤蔓能将人绞死,巨兽更是一口一个小朋友。 该综艺真实且残酷,选手都是兽人,当单薄又漂亮的林榆出现在画面里。 观众纷纷抗议:节目组不做人! 可后来,其他选手在植物的围剿下鸡飞狗跳,只有林榆被Love&peace环绕,所有魔化植物到他面前,都乖得像宝宝。 观众:??? 当看到林榆骑着白狮在丛林悠哉漫步后,星网爆了。 观众惊呼:那只白狮是元帅大人啊啊啊—— 拍摄结束,林榆收获无数粉丝,赢得巨额奖金,就是找不到大狮子了。 节目组告诉他,支持率最高的人将获得一份额外奖励:和帝国元帅共进晚餐。 见到元帅本人后,想到自己对大狮子的所作所为—— 林榆: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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