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祥纹莲花楼】番外 我闻山外梅花落
作者:藤萍
大漠黄沙金甲开,不见山河动地来。
提头旧友如沙散,奔雷老事断恩台。
我闻山外梅花落,一十三声客非客。
一剑低垂轻生死,却道死生容易轻。
※※※
这是一栋伫立在竹林中的木楼。
木楼周围的竹子刚开过花,竹花凋零,只残余七零八落的几粒在枝头,竹叶虽青,却也能见了未来的萧索。
竹林中的泥地没有杂草,一团黄泥自土中蜿蜒而上,一直覆盖到木楼的墙角。
那是白蚁的蚁道。
这栋木楼在此处停留,已整整有三年之久了。
木楼座下本有滚轮,木制滚轮早已朽坏,木楼蚁道遍布,窗棂破碎,若不是此类木头曾经大海浸泡,本是防虫的沉船木,这栋木楼早已不在了。
不过木楼虽破,楼里还住着一条狗。
今日那土狗哈气躺在木楼门口,晒着竹林中斑驳稀少的阳光,神色颇为惬意。
这里是阿泰镇后山。
一处偏僻普通的竹林。
一声微响。
那危楼中的土狗耳朵陡然立起,转了两转。
紧接着远处又一声响,竹林枝叶纷飞,半截青竹凌空飞起,啪的一声掉在木楼之前,沙土飞扬,几粒沙子差点飞溅上土狗的眼睛。
那土狗嫌弃的别过头,翻身站起,熟练的钻进了危楼内破烂不堪的衣柜内。
“笃笃笃”三声,远处三点寒芒飞来,一枚钉入门前竹竿,一枚射空,还有一枚穿门而入,正中楼内四分五裂的一个锅盖。哐当一声,那锅盖由四五块碎成了七八块,旁边的衣柜静悄悄的,仿佛其中根本没有一条狗一样。
“哪里走!”
更远处有人低声叱咤,一道光亮闪过,竹林中叮当之声不绝,先前潜入者善于暗器,仍在林中隐匿行踪,但见半空中点点银光,返身向来人射去。
碰的一声微响,银光被那一道光亮倒震开去,噼里啪啦,又将那木楼射穿了七八个洞。
一人自林后现身,缓步而来。
来人身材高大,一身紫衣,颇具威仪,先前掷入林中的是一柄普通长剑。他掷剑之后并不取回,淡然站在林中,“白毛狗,出来。”
隐身林中那人怒道,“肖紫衿!欺人太甚!我杀那林家保镖的老婆,关你什么事?八百里追杀,从东北追到江南,堂堂四顾门门主为何要与我银犬哮天过不去?”
肖紫衿负手而立,淡淡的道,“除恶务尽,林家保镖的老婆,并不该死。”
竹林中那人怒道,“我杀的又不是你老婆……”一言未尽,肖紫衿听声辨位,袖袍一动,袖风直击右方竹林。只听轰然一声,竹下泥土炸开,一人从土中滚了出来,满头白发,正是银犬哮天。肖紫衿不等他再开口,拔起土中长剑,剑芒一闪已点住他身上穴道,随即将人一脚踢开,微微眯起眼,打量着眼前的木楼。
银犬哮天武功差劲,肖紫衿擒他不过举手之劳,他也非八百里追杀,不过正巧撞在他手里,顺势为之。
他是自京城回来,往宁川而去。
他从未来过阿泰镇。
阿泰镇竹林中这处木楼,有些奇怪。
肖紫衿打量了这危楼几眼,握剑在手,缓步进入了这栋木楼。
这栋楼已被虫蚁蚕食了大半,屋内桌翻椅倒,不知是发生过一场大战,或是时间太久,被野兽损坏。似乎曾有一张桌子,两张椅子放在屋中,那桌子还在,椅子却已散落一地。尚且稳固的桌子上有一块脏兮兮的破布,依稀放在那里很久了,肖紫衿用剑一挑,乃是一块上好的锦缎,品质极佳,至今未朽。
这什么人住在这里?他越看越奇,此处桌椅板凳都十分寻常,墙角尚有一口水缸,但此地却非寻常农夫所住。
这里充满了多人、多次来来往往的痕迹。
衣柜破碎、箱子和匣子也被打碎扔得到处都是,地上的脚印虽是陈年,却也非同一人,仿佛有许多高矮胖瘦各不相同的人在不同的时间来到此处,然后翻箱倒柜,到处找什么东西。
此处木楼还有二楼。
肖紫衿自不怕这危楼垮塌,他自一楼的破洞一跃而上,这栋木楼的二楼几乎坍塌,碎木满地,有些碎木碎得整整齐齐,肖紫衿一眼认出,这就是掌力相拼的痕迹。
不但有人在一楼翻箱倒柜,还有人在二楼大打出手。
为什么?
一栋木楼。
肖紫衿长剑一挥,木楼下蚁穴爆开,黄泥飞溅,他扫了一眼,果然看见了滚轮的痕迹。
吉祥纹……莲花楼。
肖紫衿手中的长剑垂了下来。
他去过东海柯厝许多次了。
那人……
衣柜之中突然发出了少许声响,他蓦然回首,那衣柜门自己开了,一只黄毛咧嘴的土狗从里面钻了出来,正试图对他露出一个狗笑。
肖紫衿盯着那只土狗,那只狗居然不怕,仍然咧着一张嘴站在衣柜之前。
肖紫衿缓步向前,那只狗不走,开始对他发出吠叫。
衣柜中有一个陈旧的破包裹,包裹上沾满了狗毛,刚才那只狗,就是躺在这个包裹上。
他突然出手如电,绕过那只狗,从衣柜中抢了那包裹。
黄毛土狗大怒,汪的一声一口咬中肖紫衿的小腿。
肖紫衿毫不在乎,他内外兼修,即使不用内力,单凭外家功夫,这只狗也咬不破他一点皮肉。
手里的包裹并不重,也不像藏有什么秘宝。
包裹早已被划开,肖紫衿摊开破碎的布片,里面有一盒针线,几枚铜钱,还有两本话本,一本《柳眉娘杀子奇案》,一本《张剑仙夜收白兔精》。还有两个瓶子,都是空的,也不知里面放过什么东西,单看那瓶身都画了两只红狐狸,这两瓶子是一对,狐狸画的倒是灵动可爱。
肖紫衿对那两空瓶子凝视半晌,不明所以。
除了这些杂货,里面还有个破碗,这个粗瓷破碗的边缘看起来较为光亮,沾满狗毛。
他盯着这些东西,十分茫然。
吉祥纹莲花楼楼主李莲花就是李相夷这回事,江湖上所知之人不多,但不多并非没有。当日云彼丘手持少师剑一剑重伤李莲花,将他从吉祥纹莲花楼中带走,此后李莲花就再没回过这里。
后来少师剑被施文绝拾到,带去了百川院。
再后来方多病曾来过此地,带走了楼中的一些物品。
人来人往,终归无声,吉祥纹莲花楼就一直留在阿泰镇竹林之中,静静与草木同朽。
三年时光,究竟有多少小贼恶客在这楼中来来去去,寻觅财宝或者传奇,已无从知晓。
现在此处剩下的,不过是满目疮痍。
肖紫衿将那破烂不堪的包裹扔在一旁,抓起配剑,掉头就走。
那人毕竟已不可能回来,往事已矣,多思无益。
他走出去三步,蓦然停住,腿上一阵剧痛,那黄毛土狗用尽狗生洪荒之力,硬生生在他苦练十余年的腿上咬了几个带血的洞出来。
他回过头来。
东海之滨。
柯厝村。
这海边有个瓦房,瓦房门口面朝沙滩的方向钉了四根木棍,木棍之间拉了绳网。也不知为何,四根木棍中有一根起死回生,在这沙地之中落地生根,长出了一头绿油油的叶子。
这个季节,那来历不明的木棍开着紫色的小花,木棍之间的绳网上爬满了瓜叶,乱七八糟的瓜叶之中橙黄色的瓜花开得鲜艳,蜜蜂嗡嗡来去,十分忙碌。
一人坐在沙地之上,百无聊赖,在沙地上画了十七八只肥猪,此时正忙于在每一头肥猪头上写字,字曰:“天地玄黄,宇宙洪荒……”
那人写到一半,突然听闻远处咯拉作响,仿佛有什么重物缓缓而来,兼以犬吠鬼叫之声,这寂静无聊之地顿时聒噪起来,让他吃了一惊。
抬起头来,这人脸如黑锅,正是施文绝。
施文绝抬头之后,只见村口那条小路尘烟四起,一栋眼熟的木楼慢吞吞的摇晃,三头青牛拉着那破楼一步一颤,那破楼一路崩落杂物,仿佛尚未走到眼前,就要四分五裂。
“且慢!”施文绝大叫一声,一跃而起,“等一下!”
那木楼之后有人随楼缓缓而来,紫衣长剑,正是肖紫衿。
施文绝提起右掌,“肖门主。”
肖紫衿十分沉得住气,“我路过阿泰镇,偶然得见莲花楼,便带来还他。”
施文绝一挥手,“话已说完,肖门主可以走了。”
肖紫衿并不把施文绝放在眼里,“门主人呢?”
“走开走开。”施文绝根本不想和他说半句话。他和肖紫衿打了这么些年,论真功夫他确是打不过肖紫衿,但他对肖紫衿了解之极,口风一转,“听说纪汉佛和云彼丘在宁川救人呢,有个练剑成痴的疯子在宁川大开杀戒,武功极高,你现在追过去,没准他俩刚好缺个人手。”
肖紫衿淡淡一笑,“纪汉佛和云彼丘联手都打不过,我去有何用?”
“你老婆可能也在那里……”施文绝不耐烦的道,“你不是找老婆吗?”
肖紫衿脸色终于一变,握紧了拳头,身周真气流转,衣袖微微鼓起。施文绝猛地向后一跃,摆出架势,“你当真敢在这里动手?”
“你——”肖紫衿怒动颜色,如果这里不是柯厝村的瓦房,三招之内他就要这黑脸血溅五步!
正当这二人针锋相对,犹如一对斗鸡之时,身旁的青牛拉着木楼一步一摇缓缓靠近了瓦房。随着青牛稳健的步伐,那摇摇欲坠的破楼一头撞上瓦房的墙角,只听咯吱之声,瓦房土木颤抖,木楼四分五裂,紧接着轰然一声巨响,尚存一楼半的吉祥纹莲花楼与瓦房右墙两败俱伤,土崩瓦解。
肖紫衿和施文绝看着那泼天的烟尘,一人脸白,一人脸黑,一时之间,不知如何是好。
“我不过三月没来,施公子和肖门主出息了,竟连李莲花的房子都拆了。”
远处有人凉凉的道,这人也坐着一辆马车,跟在那摇摇欲坠的破楼后面不知道多久了,手里提着一袋肉蹄膀正在慢条斯理的啃着,正是每当闲得发霉就来瞎转的方多病。方多病这回坐的不是方氏的大马车,也是一辆胡乱雇来的破车,施文绝一听他的声音,就知道这厮不知跑去哪里和人打架,是负伤而来。
不然以这厮的脾气,看到肖紫衿那还不大打出手,哪有消没声息坐在一旁的道理,约莫是伤的不轻,打不动了。
吉祥纹莲花楼与李莲花的破瓦房同归于尽,方多病阴阳怪气的问,“敢问施公子,死莲花人呢?你们把他房子都拆了,不会压死在房里了吧?”
施文绝哼了一声,“我来的时候就看到一地鬼画符,也找不到你的张三李四,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方多病怒道,“我家暗卫不叫张三李四!”
施文绝瞪眼道,“你换来换去,我怎生知道?总而言之,我也想知道骗子哪里去了,那我叫了半天张三李四,又没有人理我。”
方多病一声口哨,远处回响起方氏暗卫的回音,他松了口气,的确方氏暗卫跟了上去,李莲花不在这破瓦房里,谢天谢地这两狗贼搞来的破屋没有压死李莲花。
等一下……
方多病从他的马车一跃而下,站到了那堆废墟前,刷的一声拔出长剑,怒指肖紫衿,“青天白日,平白无故,你把这凶宅拉到这里来干什么?”
肖紫衿一怔,“我……”
“你把这破楼拉来他也不会认得你的。”方多病冷冷的道。
肖紫衿勉强道,“我看屋中尚有一条狗。”
方多病一呆,废墟中陡然窜出一条土狗出来,数年不见,那“千年狐精”看来把自己照顾得不错,依然和当年初见一般模样。“他不会认你的,也不会认这只狗。”方多病喃喃的道,“我已试过,你当放过他,让他安生也让自己安生……”
肖紫衿不答,亦或是无话可说。
三位大侠话不投机,怒目相向,而肖紫衿买来的青牛却不管这三人剑拔弩张,依然拖着那支离破碎的木楼向着沙滩缓步而去。
施文绝骤然惊醒,“喂喂喂!快回来!等一下,那里有瓜!有瓜……”
沙滩上是李莲花的菜地,虽然不知道他到底种了些啥,但万万不可让青牛毁去。三人不约而同扑向其中一头青牛,独门武功纷纷出手,只求当即拦下那几只重达千斤的牛。
正在这掌影纷飞,身法独绝的时刻,有人“啊”了一声。
三人骤然僵住,一人手拉一头青牛,缓缓回过头来。
……
半日之后,三人使出了压箱底的功法将那崩塌的木楼和瓦房清理干净,肖紫衿满头大汗,便是十几年前和李相夷联手杀敌之时也没有这般累过。方多病身上有伤,施文绝存心陷害,于是这清理的重活都是肖门主一力承担,也是武功高强了。
搬开一块砖石的碎片,肖紫衿从地上捡起了一个本子,翻了翻,那本子叫做《苦鸳鸯命丧状元池》,里面没几个字全是画。扫开瓦砾,这苦鸳鸯旁边还有一叠十分眼熟的玩意儿,不是《白虎坡寻宝三英雄》,就是《何仙姑喜嫁花和尚》,也不知是什么鬼东西。肖紫衿心知这都是方多病买来的,说是李莲花喜欢看,但……但他当年喜欢看,你现在买来,他还看吗?肖紫衿想起吉祥纹莲花楼里那本张剑仙……什么白兔精的话本,又想起许多……许多年前,李相夷以胭脂为墨,在袖月楼云巅亭写下《劫世累姻缘歌》三十六句。
那日他和云彼丘都在,大家都在喝酒。
那只是很寻常的一日。
李相夷以剑写诗,毫不稀奇。
以至于当日到底写了什么,他根本没有记住。
再后来袖月楼没了,也就没有人再记得了。
方多病从未见过李相夷。
他不知道李相夷从不看话本,李相夷……李相夷……
肖紫衿想,李相夷不但会写诗,还会画画,他当年的屋子里挂着一幅兰草,画得可比这苦鸳鸯好多了,这话本难看之极,门主估计不会喜欢。
然后他就捡到了一本白册子,里面漆黑一团,涂的也不知道是什么,里面画着一只似猪非猪,头生三角的妖怪,那妖怪还生有一条长尾,长尾连接到了第二页,第二页又见一黑漆漆的五头妖怪,五头妖怪又生一长尾。翻了三页他才看明白那第一页的猪妖可能是一个冬瓜。
他抬起头来,李莲花坐在倒塌的木楼上,眯着眼摸索着地上乱七八糟的玩意儿。
千年狐精对着他摇尾巴,冲上去舔他的脸。
他摸了摸狗头,从怀里摸出一块肉蹄膀,塞进了千年狐精嘴里。
方多病正在拾破烂,在满地疮痍中找还能凑合的木板,心中恨不能将肖紫衿碎尸万段,这回要将这凶宅修好,不知要搞到何年何月何日。
施文绝欺他负伤,时不时伸出脚来要把他绊倒,两人在拾破烂之余还要互相使绊,手舞足蹈,忙上加忙。
肖紫衿拿着那本冬瓜,站在一地瓦砾之中。
他突然记起来,当日李相夷写《劫世累姻缘歌》,他的剑和胭脂写:
“美眷如花不经年,浓雾凝香岂连连。一夜清诗芙蓉死,我持君魂做谪仙。……”
他当年以为,李相夷是无论他如何恶语相向,拔剑相对,都永远不会死的。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完。
——
番外之外
剧播完了,这是答应大家的番外^_^。
其实文已经写完,各种乱七八糟的小番外不算正文,看个乐子而已。写这篇最主要的原因是那日英明神武的藤妈(藤条的妈妈)连夜看完了剧的结尾,第二天反应过来,李莲花好像死了?藤妈大怒,勒令藤条务必写个番外把肖紫衿弄死,把四顾门弄死,把他们统统弄死……
藤条:………………这杀气腾腾的幕后黑手………………
弄死……是不可能弄死的,最多写一个论如何优雅的弄死肖紫衿的灵魂= =。
所以此番外动机不纯,不要太当真。
可能很多人十分好奇原著看剧的感受。
我也看见了原著粉的许多遗憾。
作为一个原著,当然十分理解很多深爱了李莲花十几年的人的感受,事实上,看了前面几集,我那神秘莫测的好友B君勃然大怒,就要撸袖子开干了,^_^。我说等一下,我觉得还可以抢救一下,不要误伤我方队友。于是我去问了一下演员本人对角色的看法,然后收到了好长好长好长……的人物分析,我是真的很吃惊,而且这分析写得真诚流畅,不是说这段分析里面用了许多好词好句,我是说语感很流畅,就很自然。我对写得好的人有天然滤镜,何况成毅理解得一点也没有错。
他说李莲花有一点柔和的冷漠敷衍。
^_^。
我因为这句话对整个剧都有了美好的滤镜。
那勃然大怒的B君因为这句话而熄灭了。
然后我俩就进入了快乐的看剧模式,基本上是这样的:这啥?哦……啊……哈哈哈哈……
原著当然是书剧分离看的,这并不奇怪。我觉得电视剧是一种集体艺术再创作,并不能完全取决于哪几个人,整体上体现出来的效果也非演员、编剧、导演等等就能决定,它是多方综合的整体体现。剧里设定的莲花的过去和我写的莲花的过去并不相同,仅仅是这一点,就有一个关键性的问题,书里的李莲花并不觉得李相夷是他的悲惨过去,他觉得那只是他的中二黑历史;但剧里的李莲花的过去是他的悲惨遭遇,并不是黑历史。这就导致了人物一系列的情绪反应和取舍会有微妙的不同,中二黑历史是可以置之不理的,但悲惨往事不能。虽然剧的确有些情节我没理解,但不影响它创作了一个勇敢的,温柔的,挺好的李莲花,他无法和书里的莲花一模一样,但不妨碍他的美,也创作了我从来没想过的一家三口,我是挺喜欢这个剧的。
—— THE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