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人茶言茶语:“啊?不会吧,您这么帅怎么会娶这么凶的老婆啊!一点都不心疼自家老公。”
瞿江嘴角含笑:“因为我喜欢,所以是我宠出来的。”
来人还是不想放弃:“帅哥,就加个微信嘛,我也没有别的意思,就是想和你交个朋友,以后无聊了也能聊聊天打发时间嘛。”
瞿江扫了眼旁边的侄子,向来人抱歉的一笑:“不了,我儿子还在身边,我们家家教比较严,我儿子会告诉我老婆的。”
来人:“……”
“您看着这么年轻,看着也就二十来岁的样子,儿子已经这么大了啊!”搭讪的人眼里的失落太明显了,视线在他和瞿风身上扫视。
瞿江一脸认真的点头:“是的,我英年早婚。”
来人也知道是没戏了,垂头丧气的走了,等他走后瞿风才睁开眼睛,看着一脸斯文败类的他叔,语气诚恳:“你儿子在哪里?你英年早婚的老婆又在哪里?不打算介绍我们认识一下?”
瞿江伸手揉揉他的头,语气理所当然:“你是我侄子,不就是我半个儿子吗?除了你爸妈我们的血缘是最亲的,再说老婆总会有的,有了再介绍你们认识不就行了。”
“你……没什么。”
瞿风是突然想到了上辈子,自己和清欢在江市待了好些年,他叔叔确实比他爸还要关心他们,在清欢离开的时候他动用了自己所有的人脉找人,后来还会时不时开车来花海村开解自己,他做的那些事,确实能当的起自己一声爸爸。
“你刚刚要说什么?”瞿江追问。
“没什么。”瞿风又闭上了眼睛:“你也就比我大个十来岁,我叫你叔已经很给面子了。”
“嘿,你这臭小子,你现在已经长大了,难道还想像小时候那样直呼我大名吗?”瞿江在他手背上拍了一下。
见他一脸倦色,就知道他这几天肯定没睡好,也不打扰他了,拉过帘子遮住阳光,翻开杂志慢慢看了起来。
时光安静美好,要是外人看来他们俩长的确实很像,所以刚刚瞿江胡扯的理由,也能忽悠住人。
到江市,他们一下飞机就被冻的打了个哆嗦,瞿江忍不住感慨:“我在江市已经待了好几年了,到现在还是不习惯这种湿冷的天气,感觉我年纪轻轻都要得老寒腿了。”
瞿风瞥了他一眼,发出疑问:“年纪轻轻?”
他没记错的话他叔今年好像快三十了吧,再过几年,就是中年男人了吧,到现在连个媳妇都没有就算了,还要得老寒腿?
瞿江看到他的眼神心里一梗,恼怒道:“快走你的路,谁说二十几岁就不年轻了,再说男人三十一枝花,你没听过?我还没到最好的年纪呢。”
瞿风不理他了,拿着行李闷头往外走,瞿风今年才高一,身高已经180了,瞿江185的身高就比瞿风略微高一些,在南方这个人均身高都比较矮的城市,加上两人出色的容貌,一路上他们俩的回头率特别高。
今天周五,瞿风周一才去学校,瞿江就带着人回了家,瞿风在屋里转了一圈,都没发现除了他叔,这屋里有别人生活过的痕迹,回到沙发上叹气,上辈子他死的时候他叔还是个老光棍,没想到二十几岁了连个恋爱都没得谈,眼见着是砸手里了,估计是嫁不出去了。
可能是瞿江平时太能嘴炮了,自己很少能想起来他叔是个alpha的事实了,因为在他记忆里,没有哪个alpha有他叔的操作骚,谁能想到这样的人都一把年纪了,连个媳妇都找不到呢。
晚上瞿江打了个电话过来:“你晚上自己点外卖吃,我这边还有个饭局走不开,回来可能要后半夜了。”
他说话的时候旁边还有人叫他,听起来应该是在哪个饭局上,旁边的声音很嘈杂,还伴随着男人的笑声。
“……”瞿风面无表情的好心提醒:“你如果真的是寂寞了,我建议你好好找个喜欢的对象,不要在外面乱玩,会得病。”
说完就挂,不给那边一丝有骂他的机会。
瞿江:“!!!”
他看着身边大腹便便的局长,还有头上没几根头发,身边还坐着小蜜的暴发户,顿时觉得一股委屈从脚底板蔓延到了头上,要不是为谈项目,他至于背这么大的锅么,这小兔崽子说的是什么鬼话 ?
于是他把气撒到了无辜的暴发户身上,板着脸一通宰,最后那老板出去的时候连小蜜的腰都搂不住了,好像嘴里镶着的金牙都黯淡了几分,颤颤巍巍被助理扶着带着文件走了。
局长意味深长看了他一眼,最后也笑着走了,同事过来拍了一把瞿江的肩膀:“这个项目不是你老早就谈好的吗?怎么看着王老板的脸色不太好啊!”
瞿江面无表情的说:”我就是突然看着王富贵的发型有点不爽,加多了几条。“
同事心里顿时就对王老板升起了一股深切的同情,难怪他刚刚签字的时候手都在抖,跟得了帕金森似的。
这场饭局结束的意外的早,瞿江惦记着回去收拾那个没大没小的兔崽子,连同事邀请他去酒吧喝几杯都没去,一路风驰电掣的往家里赶。
他输密码进去的时候屋里漆黑一片,还以为瞿风睡下了,他过去敲门,敲了好一会也不见里面的人应一声,他说了句:”我进来了?“
没听到回声,他推开门一看,屋里也黑漆漆的,他打开灯一看发现屋里压根就没人,瞿江摸出手机打了个电话过去,嘴里嘀咕:”这小子平时宅的要命,居然还有兴致大晚上的跑出去玩。“
电话响了很久都没人接,瞿江也不担心,他已经是十几岁的大小伙子了,家长盯太紧了孩子心里也不舒服,见他不接,干脆拿了衣服进浴室洗澡。
事实上瞿风接完他的电话就出门了,他在育才校门口等着,等了半个小时,育才的学生都放学了,等人都走的差不多了,他才看到了低着头出来的清欢,这时候他才16岁,肩胛骨单薄的惊人,背着一个看起来很沉的书包。
瞿风在看到他后眼神就没有从他身上移开过,他感觉到自己的呼吸急促了起来,手指死死的掐着手心才没有从过去抱住他,直到看见真实的清欢,他才觉得自己慢慢活了过来。
清欢一直垂着头回了他住老城区,以前瞿风也跟着他去过几次,知道他是要回家了,一路不紧不慢的跟他身后,看着他陈旧的衣服和清瘦的身板,眼眶微红。
沈奶奶知道他这个点就放学了,做好的晚饭就留在桌上,人不在家,清欢知道奶奶可能去给人家送货了,他吃完后把碗洗干净放好,把校服换下来,穿了一身沈泽的旧衣服,就出门了。
他坐公交车去了步行街那边,到奶茶店时,店里的小妹已经准备好要下班了,见他来了眼睛一亮:“清欢,你快过来,我家里有事要提前走了,你看着店里啊!”
小妹叫小溪,她性子活泼开朗,平时也很照顾清欢,她是店里正式员工,晚上六点半下班,清欢是晚上来兼职的,晚上11点下班,他来小溪就可以回去了。
清欢点点头,去里面换上了奶茶店的衣服,他出来的时候外面站了几个女孩子,清欢按照他们点的口味手脚麻利的做奶茶。
做好后递过去,其中一个神情有些颓丧的女孩子,插着吸管喝了一口,眼睛微微一亮:“你做的奶茶很好喝,加油小帅哥。”
清欢红着脸道谢:“谢谢。”
从小到大他很少被人夸奖,听到陌生人的夸奖,他心里很高兴,也有点害羞,按在抬面上的手指紧张的蜷缩着,那个女孩子看了一眼,冲他点点头,和伙伴一起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