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唐书禾同居有一段时间了, 说点我和他后来的事。
虽然我们的感情几乎横跨了两个人整个的青春岁月,但实际上生活在一个屋檐下,也不过就是这大半年的时间,我一直觉得没有谁是天生长成另一个人的形状的, 俩人要想严丝合缝地过完后半生, 得在漫长的后半生里慢慢磨合才行, 我和他亦如是。
他是个很内敛的人,我一直知道。死心塌地和他过日子以后我才慢慢发觉, 是他主动退步, 省略掉了“磨”这个过程。
他知道我比他口重,做饭的时候就试着多放油盐, 结果一下子没控制住量,那顿饭咸到了我家狗尝一口都要连夜给我们做三菜一汤的程度, 我们俩那天被齁得挤眉弄眼,在厨房笑了好久,最后跑出去撸串儿去了。唐书禾早晚扫一遍地——他爱干净,扫地机器人没法把角落里的狗毛全扫出来。开始我都没发觉这事,因为我时常昼夜颠倒,他起来的时候我一般都还在睡, 那天心血来潮跟着他起来了, 想趁着他出门之前再抱抱他, 结果一开卧室门,这人正在客厅趴着,努力压低上半身去扫飘窗小茶几下面的狗毛,他听见响声惊讶地回头看,有点尴尬地笑了笑,说:“怎么起这么早, 吵醒你了?”
如果这些是他在生活细节上的迁就与包容,那么他的情绪近乎做到了一种柔软得有点“兜着”的地步,一开始我心大如斗没发觉,成天美不滋儿滋儿地享受老婆孩子热炕头,后来再怎么也看出来了——在他能控制的范围内,他的情绪也太“收着”了。
有些话他本该说的,可他只是看着我笑。
他应该看不着,那我在这里偷偷讲一句,他这个样子,让我想起刚被我从宠物寄养中心接回家的路博文。刚被接回来的那几天,每天冲我傻乐,拿尾巴绕我的腿,半夜起夜的时候我被什么软软胖胖的东西绊了个跟头,是它在我床头趴着,我蹲下来揉它被踩疼的肚子,它也不吭声,我上厕所的时候,看见卫生间门缝里挤着一张小狗脸,它在门口守着我。
我想起那天唐书禾在我后背上说,我应该对你更好一点的,我带他回我爸妈家,他提杯第一句话,“之前是我对不起他。”
后来有一次我们俩遛狗回来,站在门口换鞋的时候,我装作不经意说:“哎,你看没看见今天湖边那老两口,老头儿哐哐撞树那个。”
他随口应了一声,把衣服往衣架上挂:“看见了,你还和他们聊天呢,怎么了?”
“他俩得有七十多了吧,我刚住这小区的时候他俩就天天在湖边遛弯了,老头一身臭毛病,那老太太天天念叨他。念叨就念叨呗,举案齐眉多没意思,反正老头离不开她,活到什么岁数都离不开。”
唐书禾看了我一眼。我对他挑眉。
他摇了摇头,笑起来。
我拿胳膊肘拐他:“你说,明明知道自己性格散漫,生活习惯乱七八糟,老伴儿愣是一声不吭,老头会不会害怕呀,你说。”
唐书禾笑出了声,从后面抱住我,特别响亮地嘬了一口我的耳朵,说:“老头没有臭毛病,老头很好。”
“老头”这个词从他嘴里说出来不知道怎么的就特别好笑,我一通乐,他挂在我身后往客厅里走,想了一会儿,说:“那你,你能不能每次小便之前先把马桶圈掀起来。”
我有点尴尬,说好,没问题,我记得了。
他又说:“那你每次洗完澡能不能把地漏里的东西收拾一下,不要等它满了再弄。”
我笑:“好好好,我记住了,下次一定,真的是,那你刚才还哄我。”
他坐在我身上,把我往沙发背上压,一边解我的衬衫扣子一边说:“没哄你。”
他亲上来。路博文晃着大尾巴从我们身前挤过去,小柯跟着它晃着大屁股也挤过去。两只狗和两个人对此都习以为常。
他说:“没哄你。你就是特别好的。”
偶尔也吵架,但是唐书禾脾气软,我舍不得说重话,基本吵不起来,最多拌两句嘴。印象比较清楚的一次拌嘴的由头是一次为期一个月的异地恋。那天他下班回来,撅着嘴在那儿换鞋,我才知道是他还要出差。
天津那个研究院刚立起来需要X大本校区的人手,他们那个课题组的几个老教授身子骨不好,系主任一个人两头通勤也遭不住,唐书禾只能顶上,一天两天就算了,至少得在那儿待一个月。
我傻在那儿。第一反应是我的天哪,至少一个月,燕子你带我走吧燕子,第二反应是我的天哪,唐书禾回来的时候不会口音都变了吧,我一开门,他一张嘴,呦,怀爷,我的老baby。
结果压根没挺到一个月。他下礼拜一走,礼拜六晚上我窝在沙发上看电视,他收拾着行李,突然跟我说他想辞职,我吓得把电视都关了,两个人说着说着就吵起来了,我说唐书禾你清醒一点,你还有俩月教龄满就能升副教授了,你现在无缘无故辞职?他整个人情绪有点崩,坐在行李箱旁边问我,这很重要吗?
我听他这话头发直冒烟:“这怎么不重要啊,你这俗世奇人到底是要干什么啊?就因为不想出差工作就不要了?”
他说:“这次是一个月下次可能就是半年,我如果就常驻天津了呢,我在那里的意义是什么,我为什么要跑到那么远的地方去?”
“你……”我来回踱步,“你怎么,唉,比小时候还恋爱脑呢,家就在这,我又不跑!”
他猛地抬头看了我一眼,没吭声。
我坐在那盯着地板出了一回神,他坐在地上,胳膊肘搭着膝盖,一会儿暗搓搓从眼底下瞟我一眼,我叹了口气,说:“你觉得这是没有意义的吗?”
他愣了一下:“我……”
“行,”我站起来,“我知道了。”
我转身往卧室走,他有点急了,一下站了起来,小声叫我:“路怀!”
我摆了摆手,把卧室床底下那个空的大行李箱拖了出来,摁开密码锁,行李箱啪地一声打开的时候我听见身后噔噔噔几声,我转过头,他爬起来跑到卧室门口,扶着门框看了一眼地上的行李箱,张了张嘴,没发出声音。
他喉结滚了滚,说:“你,你拿这个干什么?”
我从衣柜里拿衣服:“我也走了,好吧。”
“不,”他一把拽住我的家居服袖口,“不是……你别生气,你别走,我,我说错话了。”
我没说话,在那儿叠衣服,他一脚跨过行李箱挡在我前面,扳住我的肩膀,我才看见他怎么脸色都白了,我心里咯噔一声,心说我操了他是不是又惊恐发作了,仔细看了看,没喘,肌肉不痉挛,就是手有点抖,我就这么提着一颗心听他低声说:“我不辞职了,我后天就走,你别生气,真的,你……”
“我哪生气啊,我都快没气了,”虽然看着挺惊恐的,但应该不是惊恐发作,我放下心来,转身把衣服叠好塞行李箱里,“我也走,我陪你到天津去行不行,人家孟母三迁就算了,你怎么这么大了还要人陪读啊。”
他像被人拍醒了一样愣了一下,脸上的血色慢慢回转了。半晌,他眨了眨眼睛,抬起手背擦了一下额头。
“那,那也别,你的戏马上要上了,这时候走,不太好,而且,狗怎么办呢?”他说。
我看着他。
劝我的时候怎么逻辑这么清晰呢。
他好像也意识到了什么,低头抿了抿嘴,不说话了。
我说:“你一走一个月,我睡都睡不好。我也知道你不愿意走,但是宝,咱俩快三十岁了,有家有业的,能不折腾尽量不折腾了吧,啊。”
多新鲜哪,我居然还有劝唐书禾“别折腾”的一天,那一刻我居然有种微妙的失落,我想起那个带着他跳墙翻学校栏杆的我,想起那个当年执意跨考到文科班的他。
他的手从我肩膀上滑下去,他捏着我的胳膊,点了点头。
我说:“收拾收拾睡觉吧。”
他的手小心翼翼地顺着我的胳膊继续滑下去,牵过我的手,我来回晃了晃,他笑了,头发软塌塌地在细细的眉眼上扫。
那天晚上他洗漱完,掀开被子钻进被窝里抱住我,两个人例行睡前亲亲蹭蹭一会儿,他忽然支起上半身,顶着一头乱七八糟的头发,用鼻尖蹭了蹭我的脸,轻声说:“以后别突然说要走。”
我愣了一下,想起打开行李箱的时候他惨白的脸色,摸了摸他的头发,说好,不走。
他脚踝勾住我的大腿,搂过来,脸贴着我的肩窝。
他说:“吓死我了。”
我叹了口气,心酸又想笑,掖了掖被角:“睡吧。”
这件事直接让我决定了另一件事。还有一天,时间还来得及,第二天早晨我打电话给文瑞修,问他认不认识靠谱的纹身师,他说认识一个,比较敬业,我说能不能帮我问问纹身老师今天开不开张,我想纹个小东西,他说行帮你问问,过了一会儿,跟我说:“不成,人家说礼拜天专门睡觉,不下床。”
我说:“可以加钱,好商量的。”
五秒钟以后文瑞修说:“她说可以,她超敬业的。”
我挂掉电话,唐书禾还在低着头喝粥,抬眼看过来,问我:“什么钱?”神态像个管家的女主人。
我告诉他我想纹一个纹身,纹在右手手腕上,今天就去。我问:“你要不要陪我?”
他怔住,说:“什么?纹什么……今天就去?”
我说:“和你纹一个情侣款的吧,这个是不是比戒指有意义啊我想着。”
他默默地把粥喝完,说:“我当然陪你,什么时候去?”
我看了一眼表,说:“两个小时以后吧,那个纹身师还没起床呢——”
唐书禾擦了擦嘴,言简意赅地说了一句来得及,然后走过来欻一下把我衣服扒了。
……所以还是耽误了一会儿。反正从那天开始这人好像开启了什么奇怪的按钮,特别喜欢坐厨房桌子上办事,说出来真是,哎呀,有辱斯文,有辱斯文。
刺青比想象中疼,它不是那种砍你一刀的疼,是特么的越来越疼越来越疼,来回疼,揪着一块儿地方一遍遍疼,我中途实在是绷不住,嘬着牙花子让唐书禾帮我去买点喝的,眼见着他转身出去以后我长叹了一口气,虚弱地跟纹身师姑娘说:“您好,能不能让那个缝纫机先停一会儿。”
姑娘笑了:“什么缝纫机啊——再等一会儿。”
她按住我的手腕,笑着说:“哥,没事的,上次有个大哥纹满背纹到一半还咬着毛巾哭呢。”
“啊,那还有没咬过的毛巾吗,给我来一个。”我说。
“不至于啊!”她乐了,“你这是满背吗,就两行字。”
“要不算了吧。”唐书禾在我身后说。
“你不是走了吗?”我吓了一跳,被那姑娘一把按住,“别动!”
“我听见你惨叫了。”唐书禾抱着肩膀靠着门框说。
“放你的旋转大屁,”我说,“我他妈什么时候惨叫了,我一声都没吭。”
那姑娘笑了,唐书禾也笑了,依旧说:“要不算了吧。”
“不,不,”我动不了,只好冲他呲牙,“快去,快去快去,等我纹完了再回来。”
他叹了口气,一步三回头地走了。我跟那姑娘说:“纹身都这么疼吗?”
姑娘不抬头,说:“差不多吧。”她笑了笑,接着说,“那个小哥的纹身看着纹了挺长时间了,你俩怎么才想起来纹情侣纹身啊?”
“啊,”我哽了一下,突然感觉没有这么疼了,“那之前……我不知道。有几年我不在他身边。”
她啧了一声,说:“有故事啊。”
我笑了笑没说话,抬头正看见唐书禾捧着两杯喝的急匆匆地往回走。
纹完手腕上那个刺青已经是午后了,我晾着手腕和他出了店门,无所事事地溜达了一会儿,最后坐在了他买咖啡的那个店门口的圈椅上。那天天气特别好,阳光清澈又柔软,已经是暮春时节,快入夏了,行道树的嫩色逐渐褪去,绿风轻吻行色匆匆的人们。我和他一人端着一杯饮料窝在街边圈椅上,唐书禾摘掉了手环,在逗咖啡店养的猫。
“以后不上班可以把手环摘掉了。”我说。
他挠着那只大胖猫的下巴笑起来,点了点头,侧过脸来看我,说:“我不在,这几天你记得手腕不要碰水。”
我点头,和他碰了一下杯。
他抬起头,眯着眼睛看了一眼树梢流泻下来的阳光,我看着他,觉得这个气氛适合说点什么掏心窝子的话。他慢慢开口。
“昨天,”他说,“我说的是真的。”
我等他说,十指在杯壁上敲了敲。
“我就是觉得那些事情以离开你为代价是没有意义的。我就是这么想的,我……我一直是这么想的。”他说。
“……嗯。”我说。
他说:“我跟系主任说,再让我这样长期出差,我就辞职。”
我乐:“这么硬气?”
“他不愿意我走的,”唐书禾往后仰了仰头,说,“我还有文章没发呢。”
我忍不住笑出了声。
他补了一句:“而且我这样走算人才流失,他不敢。”
“好吧。”我笑着说,“再总这么出差,教师家属也该有意见了,夫妻生活还过不过啦。”
他摸了摸鼻子,说:“……等我回来的。”
“嗯。”我说。
我们俩又碰了一下杯。
你这样根深蒂固地生在我心上。
好吧,或许爱情浪漫的一面可以写成歌或者诗,但是那些狗屁倒灶的琐碎事情,很大程度上才是漫长余生的本来面目。十年前我说我们私奔到沙漠去吧,十年后我说有家有业别折腾了,但是他在我身边,我仍然可以一拍手,说唐书禾我们去搞个情侣刺青吧,就现在。
当我看向他的眼睛,十七岁那年的风就一直吹着。
番外二,完。
作者有话要说:下个番外结束就正式完结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