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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By陈子兼

高烧不退 苦司 2148 2024-05-24 23:44:49

抬起笔,有点不知道应该写些什么。

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正正经经写过字,也没有尝试一次表达这么多的东西,所以可能语序混乱,也有错误。

这封信不知道是写给谁的,只是我和我的爱人在一次旅途中路过了这家书店,他在认真地看书,而我不大能做进去读书这件事,于是写信打发时间,也可以留下一些纪念。

五天前,我们落地机场,去租了一辆车,自驾游到达独克宗古城。

民宿在纳帕海附近,房间很大,从阳台上能看到外面的风景,他很喜欢,说想一直在这里住下去,抱着我不放手。

原来选好一个民宿就能让他这样开心。

我们先去了龟山公园,那里有世界上最大的转经筒,他站在我前面,我们和其他来到这里的人一起转动它。

夕阳在不远处的天边,我看着他走向光,背影变得很亮,就忘了要祈福,到快结束的时候,才匆忙在心里想:祝我们都平安健康。

那天,我们站在龟山公园里一个很高的地方。他就在我身边,我给他拍了很多张照片,还有一些是我们的合照。

晚上,我们躺在床上看这些照片,他就在我怀里,脑袋毛茸茸的,跟我说觉得哪一张最好看。其实每一张我都喜欢,因为他笑得很开心。

这原本应该是一次很轻松的旅程,如果我没有计划要在这里求婚的话。

和他在一起三年,时间像一把梭子,在我们之间飞快地织起一张网。

我没想到,有他在身边的每一天,过得都那样快。

其实日子还是和以前一样不断重复,但因为他的存在,我总是格外期待明天的到来。每一个明天的降临,都代表我又多拥有了他一天。

我猜想,和他在一起的新鲜感受,不管过去多少年,在我这里都永远存在。

我不是一个很会策划浪漫的人,我的表白总是在很意外的情况下发生,所以希望这一次求婚,能给他足够的惊喜。

最后,我把时间选定在这一次的旅程中。

5月14日,前一晚我们上了山,所以这一天的清晨,他趴在我身上,我们打开了一点点帐篷,山的轮廓在澄澈的天空中显得格外清晰。

山尖是白色的,覆盖了雪,下半部分是绿色和土褐,那种人们印象中的山的颜色。

今天我们要去阿布吉措,传说中,那是一片美丽的山间湖泊,在那里祈福,会为这片土地带来雨水。但对于我来说,我想要在那里向他求婚。

早晨,他还没有睡得太醒,整个人懒洋洋的。即使有些疲惫和迟钝,他也还是看出了我的紧张。可能是因为我一直牵着他的手,忍不住一遍又一遍地摩挲,在脑海里复读那些我将要说出的话。

他问我在想什么,还以为我有些不舒服。我想的确实很多很远,但所有画面里都有他,所以就不觉得多,也不觉得远了。

我们今天要从目前所在的野营地出发,徒步走到那片湖泊。虽然是在海拔比较高的地区,但这条路不算很远,也并不难走。

背的包很轻,他戴着一顶米色的帽子,帽檐很宽,把小半张脸都挡住。我们一直走在一起,因为路程比较长,他也很少说话。

景色很美,草原和山脉连绵不绝,天空很蓝很干净,那种风景我无法形容。

遗憾的是,我在这种震撼中只沉浸了很短的时间,就又忍不住背诵我那段要在求婚时说出的台词。

我好紧张。

其实我去高原的次数不算少,我也知道自己没有高反,但那天,我全程都在缺氧,只对他的声音有所反应。

离那片湖泊每近一分,我的心跳就多一分。

鲜花准备好了吗?

好了。

台词背熟悉吗?

应该熟悉了。

戒指呢?还在身上吧。

我又摸了摸口袋。

虽然以前他送过我一枚,但毕竟是求婚,我也想要为他准备一枚新的,如果顺利的话,可以用来纪念我们新的感情阶段。

可能会有人觉得有点俗,但我思想贫瘠,没有太多布置浪漫的细胞,只能把我能想到的给他。

我们走得很慢,几个小时后,我们到了绝望坡。

这一段是整个路途中最困难的一段,坡度很高,路程也长。但对我们来说,好像也没有那么困难。

“这里的海拔是3900米。”

我听见他说。

他拄着登山杖,一步一步往上,就跟在我的身侧。

在这个长坡的尽头,我记得我向他伸出手,牵住他。

为什么会牵他,我忘了。

翻过这个坡就是阿布吉措,我太紧张,所以忘记了很多很多细节。

湖水是绿色的,很干净。它的四周都被高山环绕,像一滴眼泪。

我们站在山坡上,他看得很认真,好像整个人都融入这座山,所以没发现我短暂地走远了几步。

拜托向导提前为我带来的鲜花,我悄悄地去拿过来,整个人有点混沌地走向他的背影。

原本风很大,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刻好像静止了。

世界好安静,安静得我只能听见自己的脚步和心跳,安静得我的眼里只有他。

他好像一直在那里等我,伫立着,平静的。

我看见他迟钝地转身,露出很惊讶的表情。

他太了解我了,看到我的花,大概就能猜到我想做什么。再加上我手脚麻木,四肢僵硬,语言系统失灵,可能表情也非常失控,他一定知道,今天会成为我们之间,非常特别的一天。

我记得,我在碧蓝的天空下,柔软的草地上,单膝跪下来。

草有些湿润,他在我面前,逆着光。

我把花递出去,甚至忘记了拿出戒指,张了几次口,都想不起来要说的第一句话。

大概是学生时代背诵课文的那种茫然陪伴了我半生,忘记第一句话就等于忘记全部。

我只好不再纠结,他望着我笑时,我觉得这一秒就是合适的时间。

“你愿意嫁给我吗?”

就这样光秃秃的,干瘪的一句话,没有任何浪漫可言。

但他还是答应了,接过我送的花,我才想起那枚被遗忘在口袋里的戒指,慌张地拿出来,抖着手为他戴上。

“陈子兼,你怎么还是这样。”他快哭了。

对啊,我就是一直这样,在他面前。

我抱住他,我抱住我的山我的海我的湖,我的全世界。

如你所见,这是一次结果很成功,过程却不尽如人意的求婚,其实也是我能想象到的求婚。

我估计如果要让他来描述,可能他也会说,陈子兼啊,他会紧张的,会准备很多但还是不知道该说什么,会显得很笨,会慢慢的。

但慢慢的我还是追到了我喜欢的人,我喜欢他十三年了。

最后的三年,在他也喜欢我以后,我终于可以说,我不仅喜欢他,我是爱他。想和他一起度过人生的一个又一个十三年,想和他去很多很多地方,近或者远都没有关系,想每天睡前抱住他,睁眼就能看见他。

想有一天,还是能把我想说的话都说给他听,等到陈子兼终于不再是那个不够自信的陈子兼以后。

而那段因为我太紧张没有讲出的话,如果还有机会,我想,我可以再反复地背很多遍,在我们的结婚仪式上,一定让他听见。

作者感言

苦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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