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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章 番外二 小偷玫瑰

REMIX(混音人生) 孙黯/少年黯 26592 2025-05-27 07:45:32

(一)

白色的母球在桌台上无声滚动,笔直地滑向四散的桌球中央,大厅中所有人的视线都若有似无地追逐着它,直到它击中一只黑色的“九号”,将其送进斜前方空着的网兜里。

咚的一声。

黑发少年搓着球杆,脖颈瘦削而长,后背像猫一样慵懒地弓起,校服衬衣挂在他肩膀上,勒出几道恰到好处的褶皱,骨肉匀停却欠缺这个年纪应有的矫健和挺拔。他神态轻佻,慢悠悠绕着桌台走一圈,甚至打了个哈欠。

围在桌边的人主动给他让了条路,一张张年轻的脸上带有一种敬畏的神色,见他掏出烟便主动上去递火。

他弯了眉眼笑,不以为这是示好。

“谢谢。”

台球厅外忽然传来一阵骚动,大门被一个戴黑框眼镜的女人推开,她踩着一双款式有些老土的高贵鞋,脸被熊熊燃烧的怒火憋得通红,不合身的职业装裹在过于丰满的躯体上,让这群少年发出一阵不怀好意的低笑。

她的脸更红了。

“宫隽夜!”

作为新上任的班主任,她好不容易树立起来的威严在这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少年面前荡然无存,她抓狂地吼:“给我回去上课!”

少年按住了举到自己脸前的手,当他就着那个俯身的动作抬起眼睛的时候,目光慑人,说不清是狡黠还是危险。他似乎很擅长利用表情和眼神传情达意,那些不宣于口的东西能够被他的一个眼神表达得完美,以至于动摇人心。

那大概是天生的本领。

可他明明什么都没做。他朝身边的人耸耸肩,他们都放肆地笑,完全不把这个从名牌大学毕业的小老师放在眼里。

“历史?政治?那种课听不听都无所谓。”

他闲闲地迈步走到她跟前,一只手搭上她的肩膀:“我可以直接考给你看。”

十几岁的男孩儿正经历荷尔蒙最暴动的生长期,身材气质都逐渐接近真正的“男人”,他叼着那支尚未点燃的烟凑近她的时候,她却好似被烟味熏得发晕,心跳不可控制地加快。

“考不及格,老师罚我就好。”

她在那群少年毫不掩饰的嘘声中猛地推开他,抓起自己的手包愤然退场,临走前跺着脚宣布:“宫隽夜,回去请家长!”

宫隽夜,十八岁,在读高三生。

他就读的学校是当地一所著名的贵族高中,据说是几十年前营建的一处欧式建筑群,被投资人改建成了学校。学校是半封闭式,位于绿树环绕的山腰上,光下山到市区的车程都要四十分钟,每次翘课出去玩儿就跟集体逃荒似的,回来也累得够呛。在不得已去上下午的课之前,宫隽夜跑到学校后庭的小花园里给他妈打电话:“美少女,我们班主任请你喝茶。”

“美少女”是宫隽夜给他那个当模特的妈起的爱称,她不仅容貌水嫩得可怕,性格也像个长不大的小女孩一样娇蛮泼辣。数不清第几次听到儿子这番话,她在电话那端抓狂:“宫八条!你一天不惹事能死吗!有个细皮嫩肉的小弟弟找到咱家来了你知道吗?”

“艾芮女士,你再叫我八条我真的死给你看……”

他不以为意地往后一靠,背后是爬满藤蔓的白色廊柱,深绿色的叶子窸窸窣窣翻动起来。他拨弄着头发,感到这质问和记忆有点儿对不上号,于是拖长了声音问:“啊——那是谁?”

“嗨呀气死我了,我要长皱纹了!”艾芮在那头跳脚,“你怎么跟宫维彦一个德行,我都替你不好意思!”

她压低嗓门隐晦地提醒:“你把人家睡了你记得吗?”

宫隽夜一怔,对着无辜的电话完成了一次仿真度高达百分之九十的恍然大悟:“哦,我想起来了,他有什么事吗?”

“你把人家睡了你居然问有什么事???”

“芮芮,”他一只手搭在腿上,语重心长地说,“是你跟我讲不让我早恋的。”

“……”

艾芮对她这个八百年出一个的奇葩儿子简直惊为天人。

但人总归要分是非,这件事儿是自家孩子不对那就是不对,艾芮清了清嗓子,尽管她教育的方式比起母亲的训斥更像是小女孩儿的颐指气使:“去道歉!我不管我已经答应人家了!你要道歉!”

“好,好,我知道了,我会去道歉的。”

宫隽夜适时地收起顽劣口吻,原地转悠了两圈,哼哼唧唧地请求:“你来学校么妈妈,你来嘛,你一个星期没见我了就不想我吗?”

“唉。”

艾芮嘴上不饶人,实际上一听她儿子撒娇就心软了。

“没办法。”她叹了口气,“本美少女去瞧瞧你这个小混账吧。”

于是第二天一大早,艾芮女士开走了宫隽夜他爸的迈巴赫,风驰电掣地奔去他们学校,脚踩十四公分的恨天高,走哪都像T台,仿佛从学校门口铺了一条红毯直铺到教室里去。彼时宫隽夜刚和司峻出去遛了一趟回来,偷偷绕进教室后门,抬头就看见一个活生生的他妈站在讲台上,握着班主任的手娇嗔:“老师你别跟小孩子计较呀……我们八,啊不,我们隽夜不会给您增添工作上的麻烦的,你看他至少在逃课前还帮您打了那帮天天闹事的小流氓……哎哟你这孩子怎么能打架呢真是的……”

她一看见那比自己还高的儿子,佯怒着招过他:“说你呢!过来!”

他只得从命。明知这样的教训对他而言没有半点杀伤力,却仍摆出恭顺模样,懒洋洋地塌着肩膀,脸上带着久经沙场的淡定,颇自觉地站到艾芮身边,为了不让两位女士难堪,乖巧地低头挨骂,嘴角含笑。

谁不知道他宫隽夜是什么人。

他混日子,戏弄老师,目无尊长,踩着别人的脑袋走路,不单单因为他父亲是这所学校的出资人。而他从不以为这些是特权,仿佛生来就有,像含在嘴里的金汤匙,打一落地就是旁人敬畏三分的太子爷。

更多的时候,道上的人叫他“宫少”,声名狼藉的宫维彦的儿子。

——败家子。

(二)

每周五下午四点是放学时间,司机秋恒守时赶到,早早等在学校门口。铃声落了大约有十分钟,各位少爷小姐三三两两散了,才看见宫隽夜和两个同龄的少年走了出来。

这两人秋恒并不陌生,都是宫隽夜从上初中起就交好的朋友,一个叫司峻,与他相貌家境各方面都相当,常被人拿来做比较;另一个叫楚清,听说是少数民族,留着一头惹人注意的长发,原本是司峻的发小,如今三人同进同出,他俩算是少有的能和宫隽夜合得来的人。

秋恒跟了宫家两年多,从宫隽夜进入高中算起,每天与他交流最多的就是这位在家中地位举足轻重的少爷,所以对他么私生活这方面的了解也多些。

走到跟前,宫隽夜把藏青色的校服外套从肩上拂了,回头问那两人:“捎你们一路?”

在得到感谢之后,他才转向秋恒,露出那种散漫的、没有距离的笑容:“阿恒辛苦了。”

样貌平庸的男人拘谨地抿唇,回望也只敢低着头,俯身恭敬地替他拉开车门。

“少爷客气。”

秋恒发动了车,将方向盘打了好几圈拐过一个U型弯,开出山路进入街道。宫隽夜在副驾驶玩手机,指尖飞快而敷衍地滑动了两下便失去耐心,百无聊赖地歪着头朝窗外看,不进和司峻说两句话。楚清话不多,自始至终冷着脸,那其实是他的常态,因为话题抛向他的时候他也会认真地接。

他们谈及那些有头有脸的人物,当着秋恒的面也不避讳,是知道他会尽心扮演沉默之物,像是这辆汽车的一部分,甚至不是个旁听者。

所有人都懂得为黑道工作的规矩:不听,不看,不言,老大说你是死的,那你就是死的。虽说秋恒本就是那种没什么存在感的角色,却一直谨言慎行,骨子里有种卑微的隐忍。

只有一种情况例外。

行至司峻和楚清要下车的路口,秋恒稍微往前开了几米,依着人行道把车停稳,等那两人下车,复又发动时,听见宫隽夜叫了他一声。

“阿恒啊。”

秋恒握着方向盘的手紧了紧,答应得很快:“少爷您说。”

“上次你说你女儿该上小学了……九月份,我没记错吧。”

秋恒今年三十多了,有个七岁的女儿,到了该上小学的年纪,入夏时他和妻子商量,咬咬牙让女儿在市中心读个条件好些、起点高些的学校,结果全家都要为高昂的择校费发愁。

就是无意间提起的一桩琐事,充其量就是聊天时随口说的,连他自己都不当做抱怨或诉求,不知怎么就被宫隽夜听进去了。秋恒顿时有种失言的危机感。

他紧接着问:“缺钱吗?”

秋恒开着车不敢分心,眼角余光看见宫隽夜拉开书包拉链,从空荡荡的布袋里掏出两捆包着牛皮纸的钞票,手一甩啪地扔到车后座。

“给你。”

秋恒的眼睛睁大,又一下子眯起来,似乎被路灯的光给刺痛了。

“钱是我给的,跟宫维彦没关系。”

防弹车窗被天光一照,人影消失,一些琐碎反应得以掩饰,秋恒叫了声:“少爷……”

少年上扬的语调总有种吊儿郎当的意味,却能够很好地向别人证明他的认真,他摆摆手,打断了秋恒那一席他能猜出八九分的话,说:“又不是外人,下回需要帮忙就主动告诉我。”

这不像是一个孩子该对大人说出来的话,更不像主人对佣人说出来的话,秋恒看不见他的表情,只有气息微弱地发声:“少爷其实不必做到这一步。”

他无地自容。

“谢谢您。”

车子行驶到一处僻静的住宅区,大门徐徐敞开,面前两排繁茂的绿树辟出一条笔直的路,通往高处分散错落的别墅群,一条小道蜿蜒其中,穿过静默的黄昏和郁郁葱葱的花园。

宫隽夜也不知道在没在听,他心不在焉地转过头,俊秀面孔映在后视镜里,眼中余晖散尽,暮霭沉沉。

“少爷回来了。”

管家来到宫维彦的书房向他报备,门虚掩着,男人正站在一幅油画前发呆,闻声转过头应道:“知道了。”

他已年逾不惑,身上却瞧不见丝毫即将老去的颓唐,身材高挑而挺拔,站姿却懒散随意,微驼着背,颀长影子斜映在地毯上——和宫隽夜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哟。”

回到家的少年一手扶着门,一手把校服脱了往地上扔,他身后是走了一路脱了一路的袜子和鞋,女佣训练有素地跑上楼梯跟在后面挨个拣。

他笑容和煦地问:“今晚跟哪个女的赴约啊?”

宫维彦也和煦地答:“你妈。”

管家不敢旁听这对父子笑里藏刀的对话,早就识趣地退下,剩这容貌酷似的一老一少隔着几步之遥和满腹心事相望。这不是个适合谈话的距离,即便是陌生人也疏远过头了,但他们谁都不打算挪动一步。

最后还是宫维彦先动了,因为楼下整装待发的艾芮在大厅唤他:“老公我们要出发啦!”

他歪着头,让自己的声音能从门口传出去:“来了。”

宫维彦对着镜子整了整敞开的衬衣领口,将妻子为搭配衣裤悉心挑选的手表扣在左腕上,路过无动于衷的儿子身边时,他稍作停留,面对明显的躲避仍是伸出手臂,勾过宫隽夜的肩膀,亲吻被发丝遮挡的额角。

“一个人在家要乖啊。”

宫隽夜被动地靠着门,目光落在反方向,嘴角虚伪地上扬:“滚。”

离去的脚步声仿佛带着嘲笑。

他在宫维彦的书房门口静静站了片刻,楼下传来汽车发动声,从清晰到模糊。父母难得同行,想必不是一般的应酬场合,宫隽夜下了楼,向佣人们打听才知道,是去赴一位高官之子的百日酒宴。

在这城市里扎根几十年的宫家名声煊赫,说是占了半壁江山也不为过,人脉广,根基稳,不过他爷爷那一辈和当官的少有来往,做他们这一行的向来看不起官场上那些半真半假的把式。然而到了他父亲这一辈,为了在一些牵涉到利益的问题上不受阻碍,也开始学着走些漂亮的形式和上层接触。

随着时代变迁,早年暴力当道的风气逐渐衰退,这一代人手上依旧沾满肮脏的血,但是做的买卖不同了,解决问题的手段也温和许多,他们看起来更精明,更内敛,更像风度翩翩的生意人。

但是对宫隽夜来说,宫维彦不过是个薄情寡义,背叛成性的人渣而已。

(三)

宫隽夜从小就跟他爸不亲。

他和宫维彦,用他记忆中最深刻的一个细节来打比方,就是他十六岁那年第一次把女孩儿带回家,而他爸一言不发从楼下给他扔了一盒安全套这样的关系。

这里的“不亲”并非疏远,源于没有得到足够亲情和关爱的不甘,而是来自独立人格的内心判断,是厌恶。

艾芮的头疼之余也曾反省过,这跟父亲疏于管教有一定关系,宫维彦由于身份局限未能尽到所有为人父的责任,事业家庭难两全,这是没办法的事。

坏就坏在宫隽夜十岁那年发现他爸身边有很多女人。而这个在外面风流无度的男人回了家居然还是一副温和贤良的德行,不忠使宫维彦的父亲形象在他心中愈发淡化,以至于到了丑陋的地步。

艾芮试图用容易接受的语言跟一个孩子解释这件事,他则以超出年龄的冷静反问她:“你为什么不和他分开?”

是啊,为什么不和他分开?

要说宫维彦这样的男人,安分守己反而很奇怪。

艾芮和他结婚十几年了,从一开始就默认了他的若即若离,知道他在外面有别的女人,知道他偶尔不回家是去做什么,知道他的体贴别人也能拥有。

——知道自己不用为此烦恼。

因为他对她也是十足十的好,每一句“我爱你”都真心实意,永远温柔以待,会记住她无意间提起的小事,不管多小,然后悉心做好。和她在一起的时候保持绝对的专注,不埋怨,从来不对她不耐烦,就连他不回家也不会忘了提前告诉她,让她不用准备晚饭。

宫隽夜是不会懂的。

她坦言:“因为我找不到比他对我更好的男人了啊。”

“可是你……”这个字眼对他来说有些难以启齿,“你爱他吗?”

艾芮笑着答:“爱啊。”

“我爱他,他也爱我,只是我们俩的爱不太一样罢了。”

艾芮之于宫维彦,就像个美妙绝伦的收藏品,他享受她,当她是这世上独一无二的尤物,且必须要属于自己。

所以他唾弃他。

父子俩难以调和的性格矛盾从宫隽夜的叛逆期持续至今,早已经不是小孩子闹脾气这种程度。而作为一个生来就是为了被捧着宠着的仙女,消除积怨这种事太为难艾芮这个花瓶了。她也分不出孰是孰非。

她对爱人不忍责怪,而孩子同样是完美的。宫隽夜从小单看长相就无可挑剔、性格大气情商高,从小学习礼仪和射击,后来又全凭个人兴趣学了奢侈品鉴定,外表和内里都像个合格的二世祖了,宫维彦却仍是不肯说一句满意。想想也是情理之中,父辈本就不是草莽出身,从本质上就跟那些审美清奇的恶俗暴发户不同,对子嗣的要求自然更高。

那宫隽夜呢?

很快到了冬天,他成功熬过高三上半段,完成了一个混子的光荣使命。

等放了寒假,每年的固定任务就来了,过年。

作为一个家风严谨且完整保留着旧习的大家族,每年除夕宫隽夜都会跟着父母回祖父的老宅去过。当“过年”被整个家族赋予了沉重的含义,就不仅仅是团聚这么简单温馨。

倒不如说但凡是一家人聚首,气氛就会不可避免地微妙起来。

宫老爷子膝下有三个儿子,宫维彦在家里排老二,上面有个大哥下面有个三弟,宫隽夜也同样。艾芮常开玩笑说家里阴盛阳衰,妯娌中没一个生女孩儿的,让她这当婶婶的小姑娘都没得抱。

宫维彦也表示赞同,区区一个宫隽夜都够他劳神了,到家一看那成群的半大小子就闹心得慌。

但他也有自己的隐忧。

每家都是儿子,谁都知道这样的局面意味着什么——眼前他掌权的时候家中尚且平静,他总有年迈的一天,不敢祈求能安稳活到晚年,但凡他有个三长两短,两个表兄弟一定会觊觎落到宫隽夜手中的家业。

这并非杞人忧天。他们这样的家族,在亲情的温柔覆盖之下总存在着盘根错节的利益牵,当年老爷子分家的时候,执意将自己名下的财富和房产留给老大和老三,却把经营了一辈子的灰色产业连带着多年积攒的资源和人脉都托付给了宫维彦。周围人对此没有异议,老爷子的决定永远不会出错,宫维彦的确是接手家业的最佳人选。这评价不掺杂私情,宫维彦的能力和品行他们都看在眼里,而相比之下的长子,也就是宫隽夜的大伯,庸庸碌碌大半生,眼高手低不能成事;小叔身体不好,却仗着自己是老幺,恃宠而骄,心机深重,没有谁不算计的。

宫老爷子是明白人,想不让自己打下的江山断送在儿孙手上,就要把它交给合格的主人。

合格的主人啊……

想到这儿,趴在阳台围栏上抽烟的宫维彦回过头,透过西式老宅白色的飘窗看了一眼在客厅打牌的宫隽夜。

坐在他对面的是表弟宫隽星,长年翻着白眼藐视众生,把手里的炸弹啪地甩到桌子上:“哥你今晚输第十八回 了。”

宫隽夜盯着手里的一把烂牌,愣了两秒钟,毫无形象地捂脸嚎叫起来:“啊啊啊!”

宫维彦再也看不下去了,扑到不明就里的艾芮怀里失声痛哭。

我没出息的儿子哎。

宫隽夜长年在家里扮演着人畜无害的吉祥物角色,就算没人敢在宫维彦面前提,也几乎成了所有人的共识——堂哥宫隽英硕博连读拿着双学位,人还没毕业公司就先上市;堂弟宫隽星从小智商超常,十六岁就轻轻松松出国读了大学。老爷子在世的时候曾开玩笑说,这两个孩子怕是把家里的优秀基因都继承干净了,一点儿没给老二剩下。

玩笑归玩笑,听到谁心里不是滋味儿谁懂。

最有地位的一家之主,却偏偏摊最没出息的儿子。

“这是规则最简单的啊,哥。”宫隽星笑着把牌一推,毫无悬念的连胜之后失去了游戏的兴致,他口中说着听似亲密的话,却字字句句都带着露骨的尖酸,“太笨了你,学习和经商不拿手,连赌钱也不行吗?”

远处正和婶婶聊投资和竞标的宫隽英闻言轻蔑地哼了一声。

“废柴。”

他们看不起他,冷言冷语从不怕被他听见,因为这是无可辩驳的事实。

学习不行,经商不行,整天吊儿郎当没个正形,他们看他的人生就像看一出低俗的喜剧,巴望着嘲笑最后的结局。

可宫维彦没看见的、所有人都没看见的是,宫隽夜早就把可能赢的牌藏在了桌上的花边杯垫下面,用茶杯轻轻压着,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动的手。

轮到他洗牌的时候,他低下头喝了口花草茶,笑眯眯的眼睛悄悄级开了一条缝。

“你开心就好。”

(四)

宫维彦觉得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按照他为宫隽夜做好的打算,三月开春,宫隽夜就要去出国班读三个月的加强课程,六月份走个高考形式,然后直接去国外的对接学校读大学,专业也是提前挑选好的,肯不肯说另说。

宫维彦这个人向来是滴水不漏的。只要他决定着手去做一件事,你的个人意愿就必须排在所得的最大利益之后无限顺延。关于他儿子的事也是同样。

他不敢保证宫隽夜将来一定愿意接手家业,不勉强是他最大的仁慈。哪怕这世上没有所谓的万全之策,他连自己的死都计算在内,也要将这条路铺得尽可能远。

可他还是存着那么一丁点儿侥幸的。

于是在寒假结束前,他态度试探地跟宫隽夜商量:“我手里有个地下赌场,你拿去玩儿吧,锻炼锻炼。”

彼时的宫隽夜盘腿坐在柔软而腐败的纯白色长毛地毯上,两只眼聚精会神地盯着他爸身后的显示屏,双手紧握电动手柄,闻声只道:“你让让,我快没命了。”

他话还没说完就被不耐烦地打断,只得含着后面半句,没再往下说,但是看样子也不打算为游戏里那个苟延残喘的主角妥协一步。

“Game over”的提示音响起,宫隽夜长叹一声,把振动的手柄扔远了,身子朝后一仰,重重陷在沙发床里成堆的羽毛枕头里。

他手臂下面露出一只淡漠的眼睛。

“知道了。”

他烦宫维彦这副模样烦到了极点。

游刃有余也好,伪善包容也好,他最讨厌那假装慈父的嘴脸。但他滑说不。就算他明白宫维彦的目的是试探他,却从来不在这方面忤逆对方的命令。

倒是艾芮在他俩之间提出抗议:“隽夜还小啊!你干嘛这么早就让他做这个!”

宫隽夜就算长过了一米八,在艾芮心里也是一个宝宝。摔倒了要抱,吃苦了要哄,她把宫维彦没送到的疼爱一股脑儿地塞给他,还生怕自己给得少了。

宫维彦恨铁不成钢地摇头:“你真的把他惯坏了。”

大少爷空降视察,吓坏了一帮凶残的基层群众,尤其是几个由宫维彦亲自指派来协助和保护宫隽夜的手下,刚鼓起勇气喊了声“宫少”就被扬手制止。

“别叫这个,”他笑笑,“不爱听。”

平时挨骂挨惯了的打手们,猛地被这样对待还有些不适应,连忙改口:“夜哥!”

其实他刚过十九岁生日。

从这里算起的话,宫隽夜实际上已经接触到了宫维彦的一小部分产业,因为赌场是除了走私以外黑钱的主要来源。他在插手具体事务的前两天,先和以前的负责人和经理大致了解了赌场的运营方式,资金的来路和输出,又跟底下出力的人混了个脸熟,完全不像无备而来。

见得光的和见不得光的,都是买卖。他知道这进了口袋的钱没有不沾血的,但他不认为值得同情。

杀人尝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童叟无欺。至于是何原因才深陷赌局,背负着怎样沉重的故事,有多少难言的苦衷,都不在他的关心范围内。

坏人就是要做坏事。

过了大约半个月,某个提前放学的周五,宫隽夜让秋恒把他送来就打发人走了,前脚刚迈进门,就看见屋里一群人整装待发,他剥了根棒棒糖的工夫,捡到后半截话听,好像是要出去“收账”。

“收账”是这儿的黑话,去收拾那些在赌场里赊了账但逾期未还的人,说是要钱,实则要命。有个姓赵的男人上周输了一百万,到今天为止已经消失了整整一星期,按老规矩,他总得拿出点儿什么作抵押——什么都行,老婆、孩子、器官。

能够兑换成钱的,都是公平的。

这点儿粗活原本用不着宫隽夜脏手,碰巧今天大少爷有雅兴,闲着也是闲着,他把书包扔给旁边支愣着的保镖,说:“我也想去。”

听说去的地方是本地最穷的一条街。

每个光鲜亮丽的城市背后都藏有这样不堪见人的地方,像华服上的补丁,豪宅里的鼠洞,你弄不掉它,它有必须存在的理由。

世上的人分三六九等,像宫隽夜这种出身自然是不能体谅的。在他为自己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生活麻木不已的时候,哪承想还有人连饭都要省着吃,鞋子从不合脚,那衣服洗得发白的小男孩儿,放学后奔向笼子一样四下灌风的阁楼。

宫隽夜透过车窗看那孩子,小小的身影穿过坑坑洼洼的旧马路,夕阳下晃动的画面戛然而止。

司机停车,说,到了。

小男孩儿没看见他,突然加快脚步蹦上台阶,冲进了那栋斑驳的破楼里。

夹带着灰尘的风在开门的瞬间扑上来,他掸了掸黑色制服的衣领,问离他最近的人:“那个姓赵的还有儿子?”

“不,那不是他儿子。”手下边走边答,“是……住这里的一个女人在养活的,好像是孤儿,捡来的。”

宫隽夜又剥了支糖,糖纸揉在手心里。

他们正走向的门洞里,男孩儿的背影消失了一刹那,伴随着男人痛不成声的大叫,他被人用斩推搡在地,滚了一身泥土。

谁都不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刚才回话的手下也没反应过来,被宫隽夜一掌拍在背上:“快,进去。”

闯入者们终结了那个女人的灾难。

时间仿佛被人叫停,朽坏的木门大大朝外敞开,地上落着锈迹斑斑的夕阳,一把染红了的水果刀,还有顺着男人手心不断涌出的鲜血。翻倒的沙发另一边是衣衫不整,头发散乱的年轻女人,一室狼藉。

宫隽夜简单地扫视了一圈,目光直指目标人物:“姓赵?”

还在出血和痛吟的男人颤抖着手腕,突然没了声音。

他确定是了,向身后待命的人击掌示意。在男人被捆绑并发出告饶声的过程中,他注意到了那个目测八九岁的小男孩儿,摔得很重,但爬起得飞快,脊背高高挺着,像一只幼小而凶犯的狗崽。

他被站起来的女人紧紧抱在怀里,露出小半张长着雀斑的脸,与宫隽夜有一秒钟戒备的对视。那双眸子又黑又亮,却不是泛光的宝石,像尖锐的碎玻璃,有种伤人的戾气。

女人不知跟他说了什么,拍了拍他弄脏的上衣,他便转过身去捡他掉在地上的东西。有铅笔盒,小学四年级的教科书,还有被人踩了一脚的作业本,然后他抬起头,看见了被宫隽夜抢先一步拎在手上的书包。

一眨眼的工夫,出现在女人面前那种顺服和乖巧又不见了,这让宫隽夜觉得有趣,于是配合他的身高蹲了下来,问他:“你多大?”

离近了看,男孩儿脸上的雀斑更明显了,可竟然又让宫隽夜觉得那是相当漂亮的一张脸,五官丝毫不受影响,不亚于他见过的任何一个穿戴讲究、讨人喜欢的孩子,尽管他开口说话的模样有种不合年龄的阴郁:“十岁。”

“小小年纪就知道保护你妈,有出息啊。”

宫隽夜突然找到一点儿属于成年人的心态,对小孩子怀有不讲道理的宽容和期待。他甚至在这句脱口而出的称赞里觉察到一丝发自本能的善意。奇怪,他有过这东西?

但现在有了。他摸摸那颗短发参差的小脑袋,惊讶于眼神迥然不同的柔软手感,心情就莫名地好了起来。

晚上他回家陪艾芮吃晚饭,在餐桌上同她讲:“今天见到一个非常英勇的小孩。”

宫维彦依然没有回家,偌大的宅子里只有母子俩和存在感薄弱的佣人,有时候宫隽夜会把他们叫来一起吃饭,那样显得热闹点。宫维彦告诫过他不要和外人走得太近,但他从来不听。

“才十岁,就用刀捅了一个欺负他妈妈的人。”他将手伸过桌子,把艾芮喜欢吃的菜夹给她,“养母。”

“那还真是厉害啊。”

艾芮像个任性的小姑娘,饭菜只挑拣她认为可口的,话也只听自己想听的,她不怎么关心这件事的前因后果,而是十分感性地问宫隽夜:“我被人欺负了你也会冲上来保护我吗?”

“会啊。”宫隽夜觉得好笑,这是个理所当然的问题,“我肯定会。”

“啊……”艾芮夸张地双手托腮,“那我就知足啦。”

从小到大,他对艾芮许过很多诺言,小到想要的生日礼物,大到她亲口说出的心愿,他都会想办法去兑现。这大概是他少有的、会花心思去完成的事情,所以认真得没有一次怠慢。与其说是艾芮惯着他,不如说他在用另一种方式宠着他金丝雀一样的母亲。这偶尔让他想起宫维彦,很难不对号入座,在爱一个人的方式上,他终究是像他的。

而他会更强大,更专一,既波澜不惊又拥有十岁孩子般的勇气,只有如此才能摆脱来自父亲的阴影。

他却食言了。

(五)

艾芮出事的消息传到宫隽夜耳朵里的时候,他人还在国外。

九月份他服从安排出国留学,去一所名声尚可的私立大学读书,自此开始不受约束的快活日子。司峻和楚清跟他一块儿出的国,学校不是同一所,但相隔不远,平时有空闲还能在他租住的公寓小聚,假期也会和同学出去厮混。他不缺朋友,人际交往这方面是他强项,加上身份影响,和本地华人打成一片都不困难,甚至小成气候,在他们那个圈子里都有了声望。平日里会有面生的中国同学被熟人引见过来,找他帮忙解决一些小麻烦,对他来说都不是特别棘手的事,但能很好地为他赢得尊敬。

他和宫维彦最大的区别在于,他所信奉的是“等价交换”原则,凭借金钱和武力得来的顺从是肤浅的、流于表面的,想要别人心服口服,自己要或多或少给予好的对待,抑或是其他价值相等的东西。可能因为大家都是岁数相当的年轻人,他身上这种江湖气颇得一些人的赏识,慢慢就聚起了人气。

除了一个叫林瑞安的皮条客。

十月的最后一个周末,一个和他关系不错的美国人请他去自己开的酒吧里玩儿,对方大他几岁,是真正意义上的地头蛇,多多少少有点影响力,不好拂了人家的面子。哪怕宫隽夜身边不缺陪睡的,还是叫峻一起(楚清素来不参与这种糜烂低俗的集体活动),去了隔两条大路的街区。

这家Pub算是近处几个街区里规模最大的,客流量大,后台也够硬,因此成为了非法交易最肆无忌惮的场所。宫隽夜坐到这里不满十分钟,刚喝完一杯酒,就已经目击了两三个卖粉的人,接头和拿钱都不避人,俨然是熟客了。

他见怪不怪,绕远路走去洗手间,留司峻和一个自来熟的ABC在卡座里交流感情。一个大胆的洋妞在路过他时故意放慢速度,捏了一下他的小拇指,他装作没感觉到,拐了下弯跨进走廊,墙角里除了洗手间的荧光牌子,还有一对搂抱在一起的男女。

此情此景原本也没什么可新鲜的,寂寞男女情难自禁,换做自己好歹避一避嫌——他低头上了两级台阶,恍然觉得不对劲。

“救命……”

是一句中文,女孩子微弱的呼救声。

“你放开……我……宫先生……救救我……”

借助并不明亮的灯光,他看见抱着那女孩的是个瘦高的金发男人,身形不像欧美人的骨架那么高大,更偏向秀气的亚洲人,看似亲密的行为却有种隐隐的胁迫感,再听那女孩模糊又带哭腔的声音,他定了定,脚下更改了方向,走上前去敲了敲墙。

“嗨。”

那男人转过身来。

“有事?”

一口纯正的中文加上一张轻浮的脸。还是个混血。

就在男人盯着他看的当口,被女孩一把推开,她扶着墙走了两步躲到宫隽夜身后,两条腿以不自然的姿势勉强站立,整个身体都在颤抖。

很显然,她被下药了。

“所以说……你有什么事?”

混血男人整理着自己被弄乱的衬衣领口,与宫隽夜身高相若,眼神往来没有障碍,笑容里有种直白的挑衅:“帅哥,耽误别人做生意可不好啊。”

这是宫隽夜和林瑞安不愉快的初识。

等他知道这个企图诱拐同胞的假洋鬼子其实和他住在一条街上,但本职是长期盘踞在那家酒吧里诱拐少男少女的皮条客之后,他友好地表示:“井水不犯河水,别碰我认识的人。”

但后者好像完全不这么觉得:“拜托,我那时候一下子就被你惊艳到了,这张脸一定能卖个好价钱。”

——要不是因为他有隔壁街区的帮派在罩,还轮不到他在宫隽夜身边作妖。可他也不傻,知道想在别人的势力下活得舒服就不要把手伸得太长。大家住得这么近,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触了霉头对谁都没好处,所以绝大多数时间都在自己的安全范围内活动,该当人贩子继续当,宫隽夜无权干涉,能看进眼里就够了。

宫隽夜对一个人的喜恶常常表现得界线不那么分明,为人圆滑却不世故,分寸把握得非常好,林瑞安第一眼见到他就知道不是等闲之辈,背地里忍不住调查他。然而宫隽夜根在国内,看上去充其量是个混得比较开的纨绔子弟,并没有太多足以深挖的背景。

人都要学会控制住自己的好奇心,可能是因为这个人过于出众,也可能是一种奇异的嫉妒心在作祟,这份热衷不太寻常,无论哪一层面的理由也都不够有说服力。

非要用一个词来概括,attraction。

但绝不是同性相吸。

偶尔有闲暇,他会去一个地下拳场看宫隽夜打泰拳。

这个与他同岁的少年貌似兴趣广泛,多数时候却独来独往,最好的朋友有两位,其中之一和他拜了同一位泰国拳师为师,在拳场上做他的陪练,是个令人过目难忘的长发美男子,但每次都把宫隽夜打到趴地,作风和长相严重不符。

林瑞安一般都在场下悠闲地看,像那种偷窥倾心对象的怀春少女。想想也好笑,毕竟白痴才会来拳场拉皮条。

宫隽夜走下来喝水,他就嬉皮笑脸地打招呼,仿佛单方面向全世界宣布他们关系很好。

他看见宫隽夜抬了抬手,对着他的方向,放下水杯又撩起上衣擦了把挂在额上的汗,这时外面跑进来一个人,步子迈得很大,神情严肃。

宫隽夜似乎也有所感觉,在线人惊疑不定的注视下,双手合十,和那位泰国拳师泰语道了谢:“您辛苦了。”

来人把手机塞给他,拉住了他的手腕。这动作有些唐突,但足够表明事情的严重。

“艾芮出事了。”

林瑞安忽然觉得笑不出来了。

电话是宫维彦打来的。

“你妈和几个阿姨出去旅行,回来的机场发生了爆炸。”

他说:“对不起,我没见到她。”

(六)

宫隽夜当天就独自飞回了国。

他走得匆忙,身边的人一个都没通知,连前一晚跟他睡一张床的女人都不知道,人间蒸发一般,又突然出现在宫维彦跟前。他们之间大概不需要正式的重逢,像真正的一家人那样,坐下来聊聊天吃吃饭,宫隽夜出门了将近半年,没和他打过一通电话。

结果父亲主动打来的第一通电话,就是告诉他母亲的死讯。

宫隽夜在飞机上看了国内新闻,关于头一天发生的机场爆炸,在后续报道中被官方认定为人为袭击,是死伤超过数十人的恶性恐怖袭击事件。而他和艾芮的视讯记录截止日期是三天前,她在最后一次长达四十七分钟的视频后和他说了一句“不要不理你爸爸啊,我出去玩都不带他,他很无聊的”。

他对着电脑发怔,直到空姐柔声提醒他飞机即将降落。

落地时他明显感觉到了故乡冬季的温差,天阴惨惨的,寒风透骨,想下雪又下不来。他提着一个简易的行李箱去机场外叫车,家里不知道他回来,所以也没人迎接。

迎接他的只有空荡荡的别墅,屋子里静得恼人,佣人们明明无事可做也不敢说话,见他回来,轻轻在桌上放一杯热茶,顶多说一句“少爷回来了”便没了后文。

他本来就走了很远的路,疲于忍受这样的沉默,指关节敲了敲桌面,声音中压抑着情绪:“谁说句话。”

他走的这几个月似乎有了些肉眼能够察觉的变化,是身材高大了还是神情陌生了,眉宇间竟有一些和宫维彦相似的戾气,不怒自威,吓得两个女佣把头埋得更低。

距他最近的管家接收到眼神的旨意,上前一步走到他跟前。

“太太走了。”

他不耐烦地抿了抿嘴唇,这个既定事实早就不用别人一遍又一遍重复了。

“先生去了警察局,已经两天没回来了,事情闹得很大。”

“嫌疑人抓到了吗?”

“听说是抓到了。”

宫隽夜这才有反应,拿过那杯茶喝了一口,站起来看了看挂钟,动作连贯得没有一丝多余,他重新披上自己刚脱下的衣服,往门口走去。

“我去找他。”

这次他打电话叫了秋恒。

半年没见,秋恒似乎显老了,见到他的时候眼角堆满细小的笑纹,殷切地说:“少爷回来啦。”

宫隽夜坐进副驾驶,没有将脸上的低迷摆到他面前,微笑道:“好久不见。”

或许是因为没人将母亲和与她有关的一切一件一件摆到他面前,他觉得死亡这件事依然离他很遥远,缥缈而欠缺实感。

其实他很小的时候就意识到自己和普通家庭那些孩子的区别,因为父亲有这种身份,因为自己是他的儿子,一些危险和失去就不可避免,他总要学着接受。

他坐在那里心神恍惚,本应稍作寒暄的气氛却无论如何也缓和不了。

秋恒也没再搭话,径直开去了警察局。

宫隽夜在那里见到了和电话里完全不像同一个人的宫维彦。

警局内外热闹得不同于往日,除了一个个脸色难看的警察以外,还有些他熟悉的面孔,是宫维彦手下的人。那些黑西装行走到哪里都那么醒目,他们只是这场谈判的陪同,并没有要闹事的意思,却依然带来逼人的压迫感。

他们身前是一张白色的写字桌,一头是坐立不安的科长,一头是吐字清晰的宫维彦。

比起半年前的状态,他现在瘦得厉害,微陷的两颊突出了整个面部棱角,显得轮廓锋利,眼神尖锐如刀,语气更是寸步不让的紧逼。

“精神病?跟我没关系。”

“任何理由我都不接受。”

“人交出来。我要他偿命。”

他手边放着一个透明的证件袋,里面装着几样看不出形状的、烧得焦黑的东西。

是艾芮的遗物。

宫隽夜远远地看着他,没有出声,也没有走过去,而是在走廊里“禁止吸烟”的警示牌下的长椅上坐定了,给自己点了根烟。有人看见他也没胆量走上来阻拦,有人拔高了嗓门争论着什么,他不再关心一切,后背抵住冰冷的墙壁,在烟草的柔雾中安安稳稳地合上了眼。

他的魂魄却于此刻挣脱了躯壳,捡拾着他早已忘记的琐碎曾经,童年的陪伴,别扭的照片,只有两个人的家,母亲的声音像三天前一样新鲜,他冲她撒娇,像是永远不会长大。

他还记得她的话:“隽夜你啊,将来爱一个人的话,一定给她‘和别人不一样的东西’,礼物也好,脾气也好,只让她一个人看到的面孔也好……懂吗?让她知道她和这世上其他千千万万的人是不一样的,是无可取代的,这样她才不会有遗憾。”

他想再问她一遍,你有遗憾吗,妈妈?

父子俩一起给艾芮操办了葬礼,按照家乡的老规矩是在死后第二十天出殡。

偏偏那天是大年三十。

宫隽夜穿了身黑色正装,黑色的羊毛大衣,胸口别一朵洁白的山茶花,走在送行的队伍最前头,踩过满地鞭炮的红纸。大伯和小叔家的人走在后面,一路上都在窃窃私语。他们后面跟着秋恒和家里几个女佣人,她们和艾芮朝夕相处,平时最念她的好,一个个泣不成声,秋恒一开始还给她们递纸巾,后来自己眼圈也红了。

宫隽夜的外公外婆恨透了宫维彦这个“害死”他们女儿的“凶手”,举行下葬仪式的时候都不愿和他站在一起。宫隽夜扶着外婆,从胸前的口袋里抽出手帕给她擦眼泪,她哭得看不清路,佝偻的身体几欲跌倒,口中含混地念着艾芮的小名。

斯人已逝,棺材土一铲一铲洒下去,是真的尘埃落定了。

他却连她的脸都没见到。

待下葬完毕,宫隽夜走去墓碑前,把艾芮微笑着的遗照扶正,手指抹去相框边角的灰尘,赶巧似的,听见身后的婶婶对弟弟宫隽星发牢骚:“什么时候结束啊,站得累死了。”

他不做声,克制着自己的表情和动作,回头去看站在人群开外的宫维彦。

墓园周围是一片在风中微微颤抖的白桦林,光秃秃的枝干恣意伸展,冬日的苍穹高远而又刺眼,候鸟早趁深秋时迁徙,那男人孑然独立在寂寥的小径上,口中衔着一支烟。

宫隽夜挪动脚步,逆着风走去他身边,才发现他的手一直在抖,抖得连打火机都拿不住。

他脚下是枯黄的草坡和妻子子的新坟,以及无从收拾的后半生。他还有无数个情人,能以一命抵一命,却再也换不回一模一样的她。

宫隽夜没有同他说一个字,默默从他手里拿过打火机,拨亮了火,替他点燃了烟,也为自己点了一支。

今年的第一场雪落在他肩上,来不及触碰就融化了。

他儿子那时候还不知道,他的病只够他再活两年。

(七)

傍晚时宫隽夜离开墓园,路上接到司峻和楚清的越洋长途,询问了一下这边的情况。他拣关键的说了,最后少不了节哀顺变之类的安慰话,但说的人毕竟不是外人,因此他还是觉得受用,答应他们过两天就回学校。

“我想休两年学,或者就不上了吧。”他说,“我总觉得这事儿不会完。”

“别瞎寻思。”司峻在那头叱道,“虽然我也觉得没什么意思,不如回来创业。”

他想说什么又没说,改口道:“等我回去再商量吧。”

葬礼结束之后本来有个答谢的晚宴,他不想去,宫维彦就让两个手下送他回家。

四五点的时候雪下大了,地面湿滑,路况变差,他在拥堵的车流中看着一片乱闪的车灯,心中烦躁不已,摇下车窗吹冷风。

于是他第二次偶遇了那个孩子。

隔着夜幕他原本不太肯定,好在那小男孩儿停在一家音像店门口不动了,让他得以辨识出那张令人印象深刻的面孔。

过了将近一年,那张小脸上的雀斑好像淡了,又好像没有,但个子肯定长高了,尽管穿的是一件起码大两个尺码的棉衣,头发乱糟糟的,可见给他理发的家伙不怎么负责任。

宫隽夜几乎是不假思索地命令开车的人靠边停了,就像在路上随便碰见了一个认识的人。

在音像店门口听歌的小男孩转过身看他,似乎就他的身份做了许久困惑的回想,半晌才讪讪开口:“您好,房东先生。”

房东?

“我不是房东……”

宫隽夜一时哑然,进而猜想是这孩子的母亲教给他一些易于理解的词,用来称呼他暂时不能理解、会对他产生不好影响的群体,又或许因为大半个城市都是宫家的地盘,所以才叫他“房东”吧。

别说,还挺贴切的。

宫隽夜不愿否认,免得看见这孩子露出任何失望表情,干脆顺着他说:“……那就算是吧。”

“你在这里做什么?”

孩子被他一问,原本迎向他的眼神有点闪烁:“我、我在听歌。”

他有点吃惊,侧耳去听那首他都不一定能听懂的英文歌:“这个?”

受惊的小动物却被他吓跑了。

孩子急急忙忙地说了句“我回家了,再见”,不等他回应,瘦小的身影一晃就消失在夜色里,钥匙哗啦哗啦的碰撞声交织着欣赏不来的音乐,宫隽夜叹了口气。

连个小孩儿都不愿理他,真是衰到家了。

不知道这个孩子和他妈妈过得怎么样?

换了地方住吗?还会被人欺负吗?

他总是奔跑,是在追赶着什么吗?

“有时间帮我问问管这条街的人。”

他仍张望着隐没在雪中的小路,踏了踏脚下踩实的雪地,对着为他开门的手下吩咐:“调查一下那孩子和他母亲。”

“是。”

国内还在春节期间,宫隽夜就买飞机票回了学校。他没打算继续留在国内陪宫维彦感伤——他亲爹看样子也没感伤到哪去,在家放空了两天,第三天就故态复萌,夜不归宿了。

如果说艾芮在世的时候还能作为他和宫维彦之间沟通的桥梁,这人一走,他俩的关系算是彻底成了一局死棋。宫隽夜走的时候连招呼都懒得打,像个回旅店收拾行李的旅客,拖一只箱子就痛痛快快地走掉了。

艾芮的生活用品和衣帽间还留在那儿,父子俩都默契地没去动过,看起来就像这个人还活在他们身边一样。

可惜没有思念的人所在的空房子,根本不是家。

秋恒送他去机场,途中一直在努力找话说,兴许是顾及他连日来萎靡的情绪,这个过于老实的男人总是代替家人给他许多叮嘱,有时候热络得过了头,宫隽夜却不忍心打断他。

他大概是这世上除艾芮以外唯一还把自己当作孩子的人。

“等少爷毕了业就回来吧,国外再好哪比得上自己家呢……”

秋恒把车停在机场外主干道旁的停车位上,下来帮宫隽夜提行李,口中还在碎碎念着:“您就要二十岁了,宫先生年纪也大了,太太这一走啊,他会很孤单……会希望您留在身边的。”

会吗?

他心想,这真是个不好听的笑话。

而他得知宫维彦肝癌晚期,就是一年后的事情了。

自从艾芮去世之后,宫隽夜就觉得每一通从国内打来的电话都带有不祥的气息,是凶险和死亡的预兆。

也是从那时候起,他不再一味享受无牵无挂的自由。开始留心国内的情况,特意在这边安插了三个信得过的线人,一个用来盯着宫维彦,一个用来盯着大伯小叔那帮不省油的灯,一个专门去听道上的风声,一旦有变动随时向他汇报。

他委托去打听那对母子的人也给他回了话,故事远比他想象的要简单:女人和男孩儿都是漂泊在这个城市的流浪者,幸运的是他们相遇了,从此女人有了孩子,男孩儿有了妈妈。他们很穷,之前跟来路不明的酒鬼同租一间屋,在那条破破烂烂的大街上开了一家破破烂烂的杂货店,卖零食饮料和日用品,可听收租的人说他们从未拖欠过房租,女人要强,她的孩子也争气,过得一贫如洗却看不出丝毫的委屈。

“经常见那孩子在外面做钟点工赚钱,看着……挺心疼的。”线人在电话里笑笑,紧接着问他,“看不出来啊夜哥,咱这是要普度众生了?还打算资助贫困儿童?”

“放屁。”宫隽夜轻蔑地说,“我他妈放下屠刀就能立地成佛?想得美。”

艾芮的死仿佛带走了他弥留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后一点天真,让他一夜之间长成了一个工于心计的大人,不许难过,不许宣泄,不许轻易暴露自己的弱点,要学会压抑,学会不动声色,学会在目的达到之前隐藏真实动机。他将刀枪不入,百毒不侵,笑和愤怒都得体,想什么时候成佛就什么时候成佛。

比如他在听到线人说“宫先生已到肝癌晚期”这句话的时候。

他也只是不痛不痒地答:“哦,是么。”

“那他可没几天好活了。”

(八)

“多久了?”

“一年多了。”

“什么时候恶化的?”

“……不清楚。”

“就这些?”

“就这些。”

宫维彦依次回答着这些问题,平和地陈述着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噩耗,他以这样的身份活了大半辈子,生死早看淡了,此时最为感慨的竟然是——宫隽夜在他的庇护下好好地长大成人,委实没有什么遗憾了。

他也确实这么说了:“我留给你的钱够你造到下辈子了。”

“闭嘴吧。”他那冷血的不孝子立刻塞了一把药到他嘴里。

宫隽夜毫不怀疑他爸会死得很早,过着花天酒地的日子做着谋财害命的买卖,能长命百岁才怪。没死在花柳病这种丢人现眼的原因上已经是万幸。

肝癌从初期恶化到晚期也不过一年时间,该吃药吃药,该化验化验,腹水隔三差五地抽,尽人事且待天命,宫隽夜有了充足的心理建设,他这次回国,休学证明和离校手续都办妥了。

用他的话说,“我要心无旁骛、翘首以盼地看着他死。”

楚清表示:“你中二病还有完没有?”

“我多孝顺啊。”

他毫不在意,悠哉游哉地从在宫维彦床边,袖子里抖出一把蝴蝶刀,非常祥和地切着橙子:“是吧,爸爸。”

穿着病号服的宫维彦正靠在床头晒太阳,自明烈的光芒中看着他二十岁的儿子,五官与自己相似,眉目间却多了自己不曾有的风流,能够完美地将眼神中淡淡的肃杀掩饰住。当他不笑的时候,就给人一种锋芒毕露的感觉,让他这个亲爹都觉得不太舒服。

宫维彦又看着他手里那把随时随地都能捅死自己的刀,将视线移向他清瘦手指上戴着的戒指,喉结耸动。

那是艾芮的遗物。

他的儿子,好像在自己根本没发现的地方,变成了一个从未见过的陌生人。

外人都说,宫家父子在冷战了一年之后,关系奇迹般地冰释了。

宫维彦病重的消息在宫隽夜回国之前就已不胫而走,这些他心里都早有预计,试想宫家倒了,下面有的是人想要拆其骨啖其肉,这是不能错失的绝佳机会。

特别是在他儿子是个废柴的前提下。

所以他必须得回来,并不是因为宫维彦病重,“很孤单,希望他留在身边”。

而是告诉那些时时刻刻觊觎着他的东西的人,敢过来就试试看。

宫隽夜回来之后,每天就来往于医院和司峻刚接手的公司之间。司峻这个人看似不靠谱,对市场的眼光和决策能力却一点儿不差,宫隽夜正是相信他这一点,才由着他上天下海地折腾,给他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等公司上市后自己就是坐享其成的重要股东。

其余的时间他会替宫维彦处理一些生意上的事务,只拿主意,不出席任何场合,让外界看起来他只是一个代笔的傀儡——实际上他是真真正正地“越权”了,早期他不了解也不熟练,还需要宫维彦的指导,后期则直接接触甚至是插手干预,而他爸就像装傻似的,对此不置一词。

或许他心里也明白,他总归是要死的。

宫隽夜回国的第二个周末,他的大伯和小叔来了。

早就听在医院里支应的手下和陪床的漂亮小护士说,宫维彦住院期间,他们来探望得很勤。他们进门的时候,看见本该在国外读书的宫隽夜在床前尽孝,一点儿也不诧异的样子:“噢,隽夜也在啊。”

宫隽夜也很懂事:“叔叔伯伯你们聊,我出去抽根烟。”

病秧子小叔冲他露出一个难看的笑,他放下手里看到一半的杂志,越过那扇没有关严的门,走了出去。

但是没有走远。

他在看不见影子的墙角静静站了片刻,听见屋内传出大伯的声音:“维彦啊,你也是命苦。”

“放心吧,只要你把遗嘱立好了,我们不会对你那败家儿子太差的。”

他们离开没多久,宫维彦就睡着了。

近来他睡眠时间越来越长,也越来越不规律,肝癌晚期的症状一一在他身上应验。偶尔肝疼得整宿整宿睡不安稳,昏迷过一次,凌晨两点叫来值班医生做急救,宫隽夜常常分不清他到底是睡了还是死了,于是花更多的时间陪在床边。

可惜他们从来都没有什么话聊,彼此除了血缘压根儿没剩下什么,面对面的时间难以用亲有间那种自然的方式消磨,便凸显出某种引人深思的尴尬。

有时候他看着宫维彦,很难把这副将死之躯跟前两年那个意气风发的男人联系到一起,父亲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衰老和虚弱下去,但他无能为力。

所以他渐渐释然了,就像再怎么讨厌时间,每年的冬天还是会如期到来。

又一个不眠之夜过去,他放下刚看了个开头的书,觉得自己有点累了,身体罕见地传达出透支的信号。他想了想,将看护的任务交给手下,决定吃了早饭就回家去睡一觉。

秋恒在路上买了他爱吃的食物打包带来,拿到手的时候还是热的。他看着宫隽夜坐在副驾驶上准备吃饭,从车里的保温瓶里倒泡好的热茶给他:“少爷太辛苦,注意身体。”

“不打紧。”

拆开牛皮纸袋,食物的热气一飘出来,他便摇下车窗通风,清凉的晨风吹入车厢,驱散了些许困意。

他伸手去接秋恒端着的茶杯,却没能接得住。

“小心……!”

将秋恒的惊叫完全覆盖住的是一声枪响。

宫隽夜背对着那个方向,只感到自己被秋恒抓住了按在车座上,滚烫的茶洇湿了他的衬衣,紧贴着皮肤的地方烧得他咬紧了牙,但他没有动,秋恒动了。

男人的身体剧烈地震颤了一下,而后,一股浓郁的血腥气在车厢内飞速膨胀,混合着食物和茶水的味道扩散开去。

车外的路人尖叫着,纷纷往远处逃窜。

宫隽夜伏在车里,一边脱下自己的外套一边给留在医院的保镖拨电话,确认他们已经在起来的路上后,他把肩部中弹的秋恒抱到座椅上,手不小心压到方向盘,汽车发出刺耳的鸣笛声。

而他嗡嗡地耳鸣,什么都听不见似的。

“阿恒。”他用衣服给男人包扎受伤的肩膀,新鲜而滑腻的血沾了满手,但他的思路从未像此刻这样清晰,方寸不乱,低声说:“阿恒,睁开眼,对,看着我,你没事,医院就在路口,你不会死的,听见了吗?”

这个老实平凡的男人却完全不能像他一样冷静,身体抽搐得厉害,脸色过渡成大量失血的苍白,口中呜呜咽咽的说不清话,好像还哭了,汗水和泪水一齐淌下来。

“对不起少爷……没烫着您吧……”

宫隽夜只听懂了这一句。

“少爷对我有恩啊……”

(九)

宫隽夜在离开医院的路上遭遇不明人物枪击,司机秋恒替他挡了一枪,左肩被打穿,由于事发地点离医院较近,失血也不多,目前暂无生命危险。

伤害造成的影响主要是精神上的,秋恒被推进手术室之前还涕泗横流地跟宫隽夜说“多亏少爷您救急我闺女才有学上”“我真不知道怎么报答您”……

手术进行的过程中,宫隽夜就等在手术室外面,眼里都是血丝,等医生把取出的弹壳交给他。

在他研究这颗子弹的口径并结合射程推测枪支的种类时,派出去追查凶手的人有了回信。

他站起来听电话,睡意全无。

“人抓到了。”

其实他心里早已有了答案。

这段时间他还做了另外一件事,就是私下里派人调查宫维彦流落在外的私生子。

像宫维彦这样的男人,不可能没有家庭之外的子嗣,那么以防万一,他必须尽早知道这些“萌芽”的下落,避免他们成为他未来的心腹之患。

他权衡再三,抱着碰碰运气的想法,动用了不少人力,最后只查到一个同父异母的妹妹。

这结果比他想象得要好点。

由于母亲染了毒瘾,那女孩被生计所迫,早早地走了歪路,十五岁就去卖身。宫隽夜找到她的时候,就是在嫖客的床上。

赤身裸体的女孩弓着背坐在床尾,眼神空洞,像一张艳丽而薄凉的皮影。一名手下按亮了房间的灯,首先映入眼帘的是被人匆匆褪去的纠缠衣物、陈旧简陋的床和电视机,没有一个人说话,只能听见那四十多岁的嫖客被摁在地上喘气的声音,像屠刀下垂死的牲畜。

女孩儿轻佻地打量一屋子的人,包括眼前这位素未谋面的兄长,这具尚未发育成熟的胴体上看不到丝毫应有的羞耻和自怜,她随手从床头柜上拿起半包廉价香烟,抽出一根叼在唇上,动作熟稔而流畅,边点火边说:“哦,你是我哥。”

那个睥睨的眼神几乎让宫隽夜认定了,这就是他的亲妹。

他愉快地默认了。

女孩终于不加掩饰地端详他,像是从他脸上寻觅着可供识别的痕迹,鼻梁的形状,眉眼的距离,笑容的弧度,作为他们拥有血缘关系的证明。

“你跟我一个爸?”她仰起脸,说了句听起来完全与话题无关的话,“真好啊,你的衣服一定很贵。”

她又问:“我妈呢?”

宫隽夜垂眸与她相对,微微俯下身凑近她的耳朵,轻声说:“你猜?”

她想象不到这两个字背后隐喻着怎样的可怕事实,以至于只注意到他嘴唇翕动时的纹路,还有他黑色的皮革手套。这是原配的儿子,名副其实的家业继承者。

而显赫的身份和完整的家庭,她这辈子也得不到。

女孩儿的手停顿了片刻,看上去对此有着足够的心理预测,这个答案似乎并不令她感到意外。静了半晌,她徐徐把烟蒂按在摔坏一个角的烟灰缸里,近乎是凶犯地碾磨着,手指上鲜红的甲油有些掉了色,随动作斑斑驳驳的闪烁。

她松开手,突然压抑地笑起来:“哈哈哈……”

周遭烟雾丛生,无人附和,她仍是笑得捂住脸,肩膀耸动,如释重负的笑声回荡在晦暗的房间里。

“哈哈哈哈哈哈,哎呀……”

宫隽夜等她笑够了,她眨着小狐狸一样亮晶晶的眼睛,仰着头,等待他宣布她的命运。

“那我呢?”

“要么我给你一笔钱,要多少给多少,保证你后半生衣食无忧,但这辈子都不要出现在我面前……别让我找到你。”

他脱下自己的大衣披在她肩上,在本该针锋相对的时刻表现出了一种反常的温情,体贴地提起那些压在衣领下面的长发,对齐衣襟,将不该裸露的部位遮挡住,像个真正的哥哥会做的那样。

“要么我现在就杀了你。”

她沉默地起身,裹起那件不合身的大衣,光着脚跨过地板上的黑色皮鞋和空酒瓶,抓起嫖客落在地上的衣服,像个灵敏又娴熟的小偷,耐心地翻弄衣裤的口袋,掏空了兜里所有的钱。

然后她折回来,骨瘦如柴的小手捉住宫隽夜的袖子,撒娇似的摇一摇。

“哥哥,我走啦。”

属于十五岁少女的乖巧出现在她脸上,微笑时嘴唇柔软,声音又小又轻:“我再也不回来啦。”

“哥哥再见。”

他摸摸她枯黄的头发,目送她消失在黑暗的走廊里。

“乖。”

他最喜欢乖孩子。

所以这将是唯一一个他放过了的人。

隔几天他又一次去医院看望宫维彦的时候,主治医师壮着胆子把他叫到走廊里,委婉地告诉他该准备后事了。

他摆摆手说知道,早就准备好了。

医生惶惑地望着他。

他回到病房里,看着床上一脸恬然的宫维彦,拖来沙发坐在了父亲身旁。

“我有东西给你。”宫维彦忽然说。

“去你妈的。”他笑着骂道,“你一辈子都没给过我。”

宫维彦置若罔闻,执意抬起衣袖中瘦得脱了形的手,把右手中指上一枚陈旧的戒指摘下来,摸索了许久,才攮进宫隽夜手心里。

有那么一瞬间,他握住了宫隽夜的手指,这个情景似乎曾发生在这个孩子还很幼小的时候,但他不记得了,爱和恨都是。

人这一辈子能记住的人和事,都是有限的。

可这孩子还记他的仇。

“你一辈子都没给过我。”

我真混蛋啊。

他想,可我还能再给他点儿什么呢?

在刀刃一般锋利的心痛与转瞬即逝的眷恋过后,宫维彦觉得自己的听力神奇地恢复了,他能听见各种各样的声音,庞大的,微弱的,像是铃铛摇动的声音,火焰在木柴上跳跃的声音,鸽子傍晚回巢的声音,河流淙淙的流水声,窗外呼啸的风声,他妻子的呼唤声,还有心跳一般的钟表走针声。

嘀嗒,嘀嗒。

缓慢而又安详。

他自朦胧的视野中看见宫隽夜站起来了,心痛与眷恋被他抛在脑后,他伸出手,得努力往上够才能摸到儿子的发顶,他想——隽夜居然已经这么高了,什么时候蹿得这么高了?得问问他妈妈去。

他就要走了。

对,还有一句话要交代给他不省心的儿子。

“爸……?”

他抓住了宫隽夜的后颈,使了点力气将人拉近,压低这孩子倔强的脑袋,在额头上亲了一下。

“一个人在家要乖啊。”

所有声音都如浪潮般退去。

他在梦里闭上眼睛,海面一片宁静。

(十)

“一个人在家要乖啊。”

说完这句话,他的一切都消失了,像尘埃弥散在冬天冷淡的阳光里。那个瞬间很快,快到那只在他手上戴了几十年的戒指尚且留有余温,像是上一秒还握着宫隽夜的手,然后突然的,令人来不及反应就松开了,没有丝毫犹豫和恳求。

宫隽夜在宫维彦身边枯坐了很久。

记忆中他从未这么在父亲身边停留过,让冷冷的阳光都在他身上温暖起来了,像个离别迫近时的敷衍拥抱。他抬起头朝窗外看去,眼底映着深深浅浅的蓝色,这样澄澈的天空在整个阴郁的冬季都很少有,风和语言都失去意义,他忘记了几秒前还想说的话,此时它们被名为生死的河流分隔开,永远地遗落在彼岸,像个不会被人知晓的秘密那样安全。

想到这里他松了一口气,仿佛手也变轻了,慢慢地收回到膝盖上,放下了一些过往。

他没发出声音,也没打开身后那扇门,把房间变成一个与世隔绝的角落,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

他花了三分钟享用完这里的静默,然后开口说:“来人。”

门外十来个手下前前后后走进房间,一个个都不敢抬头去看躺在病床上的人。象征着家族大权的戒指出现在了年轻的少主人手上,他摩挲着手指,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周身的阳光微弱起来,窗外起风了,浮动遮住了太阳。

“去把我大伯和叔叔请来吧。”他说,“兄弟么,总要见最后一面。”

他说完又觉得自己这话有歧义,轻笑着改口:“不,不是最后一面。”

秋恒被护士从病房里搀扶着出来上厕所的时候,听说住院楼的顶楼被人封锁,楼梯不能走了,有看着就面露凶相的黑西装在那里撵人。

他扒着洗手间的窗户往楼下看,没有在院子里看到警车,可以肯定不是警察,于是只好捂着还没拆线的胳膊,一瘸一拐地去问门口的护士:“咋回事儿啊?”

护士反问他:“那不是你认识的人么?!”

秋恒一脸茫然。

楼上猛然传来一声重物落地的巨响,惨叫声几乎刺穿地板,两个人都吓了一跳。

楼上正对着宫维彦的病房。

他合着眼睛,呼吸早已停止了许久,而他的床尾铐着一副锃亮的手铐,正被一个鼻青脸肿的中年男人不断晃动。他的头被人摁在地上,从牙龈里往外渗着血,混合着口水和胃液流了一地,宫隽夜实在看不下去,单手扶了父亲的病床。

“大伯啊。”

男人说不出话,两只眼睛死盯着他,像头老牛似的从鼻孔里往外喷气,夹杂着热乎乎的血腥味。

他又俯下身来,居高临下地看着蜷缩在地上的小叔,后者的胳膊被打断成好几节,软绵绵的不听使唤,膝盖摩擦着坚硬的地板,整个人出气多入气少,只剩眼珠还在转动。

“派人在医院外面蹲了一整夜也没杀掉我,特别遗憾吧,嗯?”

是他命不该绝。他耸耸肩,想,这话大概对不起代他受罪的秋恒。

“很抱歉遗嘱没有立成,我就想着,我爸能有今天,叔叔伯伯功不可没。”

他往后退,怕地上蔓延的血弄脏了自己的鞋,招招手,一个穿黑西装的年轻人就走上前来,恭恭敬敬地为他递上一支烟,点燃。

“既然您二位这么在意他的死活,那就做点更有意义的事吧。”

他吸了一口,留出片刻考虑的时间,也像是借此定了定神。

“按才规矩,家里有人去世要守孝三年,我呢,不巧比较忙,没这个精力,就麻烦叔叔伯伯代劳了。”

“请二位一起在老宅共住三年,好好陪陪我爸,我会派人专门去照顾,不会亏待你们的。”

“大妈和婶婶那边我负责解释清楚,放心吧。”

他伸出双手,恳切地拍了拍两位长辈的肩膀。

“除非你们敢跑。”

宫隽星在晚饭前回到家,从楼下就看见屋子里亮着灯。

他跑着上楼,拿钥匙开了门,打开廊灯喊了声“妈妈”。

没人应他。

客厅里传来一个年轻男人的声音:“弟弟,回来啦。”

他来不及脱鞋,跑去过去一看,客厅里黑压压的都是人。他妈妈被人按着坐在沙发上,嘴上贴了块银色反光的胶带。斜对面的长沙发上坐着他表哥宫隽夜,俨然在这里等候已久。

这个十七岁的少年完全吓傻了,只能服从对方的命令在沙发这头坐下,刚瞟了一眼自己的母亲,宫隽夜就把一副洗好的扑克牌推到他面前。

“玩一局?”

最简单的规则。

他想知道发生了什么,想知道自己的父亲去哪儿了,想知道这个可怕的表兄究竟想做什么,但他受制于人,没有选择和发问的资格,唯有被动地揭牌出牌,手脚冷得像是埋在雪里,脸却因为充血涨得通红。

整个房间里只听得见此起彼伏的呼吸声,宫隽夜开口说话的时候,他在这种精神重压下濒临崩溃,手中的牌被攥得皱成一团。

“我有两件事要告诉你。”

宫隽夜伸出一根手指。

“第一,你爸在我手上。”

“第二……”他伸出第二根手指,说到这一句时不由得发笑,“你不知道吧,我牌玩得特别好。”

宫隽星不敢看他最后摊开在桌面上的五张牌。

六七八九十,同花顺。

(十一)

三年后。

道上传来宫家的当家宫维彦病逝的消息,二十三岁的长子宫隽夜接替了他的位置,并表示葬礼要风光大办。

作为最有影响力的主家,出殡那天,万人送葬的景象吓坏了不少沿街市民,一时间也成为他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有人说宫维彦根本就不像传闻里说的那样在老宅里度过这一生最后的时光,他早就死了,三年来他儿子对外宣称他还活着,是为了给自己稳固地位争取时间;有人说宫隽夜这个不孝子分明是在演苦情戏,他在家中一直忍气吞声扮演弱者,其实从十几岁时就有狼子野心,谋划着夺取家业;有人说宫维彦那两个兄弟死得蹊跷,准是为了争抢遗产斗得两败俱伤。

说什么的都有。

宫隽夜没兴趣听自己的闲话,他从横七竖八躺满了人的大圆床上爬了下来,推开碍事的空酒瓶,席地而坐。

门外的音乐声依然在轰鸣,门内玉体横陈,一室旖旎春光。他想了一下自己所在的方位,这间卧室是整个别墅最大的一间,分为里外两个套房,起码睡了十二个内衣少女。

他上身赤裸,露出右臂上三年前没有的刺青,嘴里叼着一支熄灭的烟蒂,胸膛上留着一枚鲜红诱人的唇印,迷迷糊糊地从裤兜里掏出手机,与此同时礼貌地拿开一个姑娘往他腹肌上模的手,自以为还算清醒。

他拨通了他认为最靠谱的人的电话。

“喂,楚清。”

对面接通得很快,尽管语气并不怎么热络:“这么晚了干什么?”

“来接我一下。”他在汹涌的醉意中努力盯紧天花板上晃来晃去的灯,“我觉得我回不去了,真要被他们灌翻估计没好事。”

“……”那头沉吟道,“定位发给我。”

半小时后,长发男人只身造访了深夜不眠的山间豪宅,屋主人左拥右抱嗑得正嗨,见了人眼皮子都不抬:“找谁啊?”

楚清沉着脸道:“宫隽夜。”

主人谄笑着审视他,从头到脚:“你是他姘头?”

说话间宫隽夜被五六个保镖从屋里抬出来,半死不活地扔到他们跟前,楚清架起他一条胳膊,跟提死鸡一样拎了起来,被酒气喷了满脸,当即就狠狠一拳砸到他脸上。

“我是他大爷。”

宫隽夜从梦里疼醒,梦见自己赖以生存的脸被人破了相,作为一个前半生都靠脸吃饭的男人,他悲痛欲绝地睁开眼,发现自己已然从酒池肉林中成功脱逃,窝在楚清的车上。

下山的路渐趋平缓,夜风轻拂,路尽头是城市繁华的霓虹。

手机上显示着助理打来的二十一个未接来电,全都被他完美错过。

他仰头叹息。

楚清知道他醒了,没有说话,打开车载音响,播放无人收听的午夜电台。

他便安心地往座椅里躺,解开衬衣领口顶端的纽扣,呼吸恢复舒畅,重新闭上眼睛,在梦境与现实的边缘徘徊。

耳畔歌唱着的男声像浸透了海水一样咸涩,路灯错黄的光一格一格掠过他的眼帘,被他用手背遮挡。

“我现在在哪?”他声音嘶哑地问。

楚清往后视镜里看了一眼,低声说:“在回家的路上。”

泪水倒灌进颤抖的喉咙里,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了。

但是没关系,他已经在回家的路上。

应酬太多的下场就是他饿着肚子睡到第二天下午,没人叫他,醒来时已是落日西沉。

他一个人住了三年,在艾芮和宫维彦死后,他想搬出去,又不想离开,索性在隔壁买了一间新的独栋别墅,旧宅的格局基本不变,留作平时会客用。

他一动不动地坐在床上,看空荡荡的房间逐渐浸泡在落寞的黄错里,坐了许久,直到不愿再忍受寂静,跑去飞快地冲了个澡,用海鲜粥拌着胃药充当晚饭,骑上机车飙去了公司。

他现在的所谓公司是以宫维彦从前的公司为基础,经过更严谨的“包装”才有了如今的规模,一个集安保、走私、讨债、高利贷为一体的暴力集团。当然了,它从外表看上去只是个开在典当行二楼的融资事务所——他的老板也确确实实是个奢侈品鉴定师,拿过证那种。

司峻对此简直吐槽无能:“你为什么不把你大学时考的金融分析师证挂出来!”

“不要那么高调。”宫隽夜认真地说,“平平淡淡才是真。”

司董事长不禁对他们公司的最大股东翻出了一个由衷的白眼。

有了同流合污的朋友和漂亮又正当的幌子,他就可以放心地把来路不明的黑钱放在典当行和司峻的娱乐公司里洗干净了。他用了三年时间锻造出这个完整的利益链条,不必提心吊胆,不必攘外安内,要感谢在老宅守灵的叔伯和躲在国外几年不敢回家的兄弟,以及他刚刚入土的老爸。

对了,还有他的新任助理周靖阳先生。

宫隽夜停好了他风骚的黑色重机,抱着头盔踏进典当行大门,一水儿的黑西装自觉排成两列,齐刷刷朝他鞠躬:“老板吉祥!”

他吓得腿一哆嗦:“我操别这么大声!”

然而已经来不及了。

蹲点抓包的人早已闻声而动,旋风一样从二楼卷下来,直扑他的面门:“少——爷——”

他苦涩地想,活该啊。

宫隽夜这些年认识的好人不多,楚清算一个,秋恒算一个,周靖阳算一个。

如果说前两个人具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献身精神,那周靖阳就是彻彻底底被他骗上贼船的。

宫隽夜继承家业的第一年,听闻某位损友遭人暗算进了监狱,那时候司峻就出口劝他,再顺风顺水也要给自己留好后路,无论如何都要优先保全自己,毕竟这人一进了高墙,墙外江山易主可就由不得你了。

所以宫隽夜明知道自己的手洗不干净,他就需要一个能够替他代理那些“干净”生意的人。这个人一定要是纯洁的,值得信任的,身份记录上没有任何污点的,要正大光明地挡在他身前,就算他有一日阴沟里翻船,也有一个人能丝毫不受影响地继续为他工作,积累财富,让他无论败北多少次都有卷土重来的资本。

这个人就是“精英求职惨遭黑恶势力毒手被麻袋套来做正经工作”的好好先生周靖阳。

周靖阳一开始真的是出来找工作的。

这个沉迷研究到快三十岁才想起要找工作的男人,人生最烂漫的时光奉献给了伟大的学术事业,匆匆忙忙出了校门,从求职网站上浏览到宫隽夜这个有头有脸的挂牌公司,又去看招聘信息,感觉环境良好待遇优厚,便饥不择食地来应聘了。

要不说文化人最吃亏呢。

一个拿着国际注册会计师证书的金融学博士,文质彬彬,形象积极,极其符合宫隽夜对于正人君子的定位。

宫老板和蔼可亲地说:“目前我缺的是一个助理,除工作以外多少也会涉及私人方面,但我保证不会给周先生的正常生活造成影响,您觉得合适吗?”

周靖阳天真地点头。

“好的,劳动合同请您过目。”

于是就在他低头阅读桌上那几张破纸的时候,一口灭顶的麻袋从他头上罩了下来。

(十二)

周靖阳这一生都不会忘记,他在沦为失足青年的那天,是如何孤身一人面对威逼与恐吓的。

宫隽夜:“我说话算数,给你三倍工资,我是真的不想上班,行行好啊周博士。”

周靖阳:“……”

办公室里铺着血红的地毯,周围全是凶残的彪形大汉,他再蠢也看得出这个年纪轻轻的宫少爷是什么来头,当时就扑通一声跪下了:“我我我我我我从了您还不行吗宫少。”

“谁让你这么叫了!”

旁人一声怒喝吓得他牙关打颤,却被宫隽夜轻描淡写地压了下去。

“现在可以这么叫。”他笑着说,“宫家就剩我一个了。”

在他话音落下的沉默之中,周靖阳按捺着困惑。

那时候的他一点儿都不了解宫隽夜。

等他真正懂得了这个人,和其姓名背后不愿提及的沉重往事,他早就忘了自己当初决心留下来的理由。

晚上九点,宫隽夜心安理得地告别了他加夜班的助理和一帮热情挽留的手下,想去盘山公路上夜骑。

他喜欢轰趴的热闹,也钟爱独处的清静。在通往山道的交叉路口等红绿灯的时候,他不要命地摘了头盔,想给自己点支烟,晚来风疾,火机死活打不着,扭头一看路边,有个似曾相识的身影。

——准确地说,是从“男孩儿”变成了“少年”。

虽说在旧城区碰到常年生活在这里的人并不算稀奇,但缘分这东西还是让人大呼蹊跷。任谁总是在各种机缘巧合下邂逅另一个人,都会觉得有趣吧。

当年那个挥舞着刀保护他母亲的小鬼如今是十四岁的初中生了,留着素净的短头发,尚未长开的身体支撑着松松垮垮的衬衣,黝黑的眼睛里水光潋艳,眨一眨就好像润物细无声地看进人心里去。

这三年他又长大了,蓬勃得像一棵夏天里招展的树,你能闻见那种鲜明到辛辣的气味,少年的气味。

他十几岁的时候可没有。

宫隽夜惊讶于自己过了三年都还能把这孩子放进记忆里精确地对号入座,倘若没记错的话,他应该姓夏。

而这次是他主动站在了宫隽夜面前,局促的模样像是有话要说。

“房东先生,我可不可以搭你的车?”

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坏事把孩子刁难成这样,宫隽夜衔着一支没点火的烟,想皱起眉毛表达他倾听的严肃,一句话却让他破了功。

“哥,求你了。”

孩子战战兢兢地给宫隽夜点烟,对大人惯用的小伎俩表现出诚实的畏惧,可还是乖乖照做了,盲目相信这是求人的方式——的确是,但他不该教一个孩子学这个。

好哥哥不该教坏小孩子。

他忽然忘记自己是好人还是坏人了。可是,谁他妈在乎这个?

“上车。”

当一个孩子把你当英雄的时候,你就做他的英雄。

“所以您就替那孩子打流氓了?”

周靖阳勉强参与了事件的尾声,在了解完过程之后,难得放下宫隽夜翘班的恶习不谈,十分怀疑这份助人为乐背后的本质:“说实话,挺出乎我意料,这么一看少爷您的形象在少年儿童的心中还是相当高大伟岸的。”

“你们这些知识分子到底会不会夸人。”宫隽夜不服气,“打完流氓还送小朋友回家的我难道不帅吗?”

作为一个不为五斗米折腰的知识分子,哪怕面对自己的顶头上司,周靖阳依然冷静地否认了:“我认为没有任何一位心智健全的成年人会幼稚到去十四岁孩子眼里找存在感的。”

“……”

那么,是渴望着那份信任的虚荣心吗?

“可是他看着我的时候,”宫隽夜说,“眼里像有星星似的。”

等他再一次和这颗星星相遇,是在一家名叫“破晓”的酒吧里。

那天下着大雨,他逃掉了一场烦人的宴会。当年宫维彦也时常扮演场面君子,跟人有陪不完的笑碰不完的杯子,如今这角色换成自己,反正他逃了,这并不丢脸,也没人敢嘲笑他。即使他淋得浑身湿透,晕头转向,领结都扣不上,仍记得那孩子打工的酒吧。

是的,他偷偷做过功课,在搁置了整整三年之后。都怪这世道太平,害他没有什么乐趣,只好去关注一个穷得龇牙咧嘴的倒霉孩子。

他知道很多事,知道这孩子在哪儿上学,知道他周末会去看管自家的杂货店,知道他喜欢音乐所以总是戴着耳机,知道他缺钱,知道他的名字叫“夏息”。

但他还是想亲口问问那在灯下唱歌的少年,你叫什么名字?

这是个没有星星的夜晚,他循着歌声传来的方向,推开酒吧虚掩着的门,惊叹于那份挣脱他理智的吸引力,终于接近了某个悸动的秘密。

他像一只贪婪又老练的狼,误入了年轻猎人的花园,讨一口水喝,想得到抚摸,渴望那指尖的触碰,恨不得连尾巴都摇起来。

“我叫夏息。”少年说,“‘自己’的‘自’,下面一个‘心’。”

自己的心。宫隽夜跟着默念,得来得太容易,让他有点得意忘形。

“我姓宫,你可以叫我老宫。”

这本是一句俏皮话。他只是酒上了头,可以为自己的冲动不负责任,想捉弄他,看他窘迫,看他局促,看他因为少不经事而手足无措。

少年却连同耳朵都羞红了。

事情的发展有点儿不受他的控制,自己出的谜面却没猜到迹底。

他从没醉得如此离奇,以至于心尖上冒出这样荒唐的两个字。

爱情。

(十三)

人在黑夜里,会向着光走。

这不是执迷,是本能。

事到如今宫隽夜必须要腆着老脸承认,他对一个比他小九岁的高中生有了点儿不该有的兴趣。

他觉得他到了现在这把年纪才去谈爱情,实在是不切实际。

他虚心地请教周靖阳:“我什么时候才有资格谈恋爱啊?”

周靖阳半天没弄懂他指的是什么。

——我憧憬一颗无比美好的灵魂。听好了,不是漂亮的脸蛋儿也不是曼妙的胴体,那些我早就玩儿腻了。一个一无所有的孩子,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不幸,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努力。他那么好。全世界的孩子都像他一样好吗?我猜不是,这样的人我迄今为止只遇见了一个,我不能错过他。我拥有一切他没有的东西,他也拥有我向往的东西,我想给他,又怕他不要,我该怎么办?我要拿什么去和他交换?如果我想得到他呢?他愿意被我占有吗?

这无关性别、无关移情和自我满足,我爱上他的那个夜晚甚至没有月亮。

可我想要他羞红的耳朵,想要他眼里的星星,想要他看着我移不开目光,像看着一个怀揣玫瑰的小偷。

“那你就变得和他一样好啊。”

比起随心所欲,为达成目标而隐忍克制似乎使结果变得更有意义。

因为他什么都有,钱、地位、他人的尊敬与倾慕,这些东西毫不费力就能得到,他得品尝点儿不一样的甜头,像葡萄架下面垂涎着最高处果实的狐狸。

和放纵的理由相同,所有的动机都是心血来潮。他想要一个少年的爱情。

——想从那双熠熠发光的眼睛里找到证明,我是不是和你的梦想一样,是那么美好的东西。

这是一项低风险高回报的超长线投资,最适合狡猾的生意人。

宫隽夜以前从不在追人这种事情上花心思琢磨,这回图个新鲜,也想体会一下发挥主观能动性的乐趣。

听说小鬼家的房子塌了,他立刻大刀阔斧地拍桌:“老子要送他一套房。”

宫隽夜不是十几岁的毛头小子,谈恋爱全凭套路和一腔热血。他深谙绅士的处事法则,有可为有不可为,保持礼貌与距离,甚至为自己的示好也找了恰当的借口,顾及那孩子强过一般人的自尊心。

在自己的地盘上买一套精装公寓并伪造合同不是难事,只是辛苦周靖阳多跑了几趟。

他吃准了小鬼“礼尚往来”的死心眼。感觉得出来,穷小子很顾念他人的恩情,哪怕两人身份悬殊,只要他给了就一定想办法还。

而他自然乐于接受感谢和回报——两个人的往来就是这样变频繁的。

接到夏息邀请他吃饭的来电时,他高兴极了。

甚至在严肃的工作场合笑出了声。

“……”正在揍人的手下一看老大突然笑场,有点不知何去何从。

光线幽微的仓库里,宫隽夜坐在仅有的一盏灯下,面前跪着几个满嘴血沫的倒霉蛋,手捆在身后,咣咣往地上磕头。

“哥我们再也不敢闹事了……”

他旁若无人地讲着电话,脸上的笑看不大真切,手机稍稍离开侧脸一段距离,竖起食指在嘴唇上碰了碰。

“你们吵到我了。”

宫隽夜沉迷于这种人格分裂般的设定,自从得了精神病,整个人精神多了。

除此以外,在周靖阳的督促下,他戒掉了糜烂的Hotel party和日抛的床伴,私生活变得检点起来。

没有那么多时间迷失在虚无的热闹中,也就不再畏惧散场后的寂寞。

又是一个独自醒来的傍晚,他看了一夜的老电影,一觉睡到自然醒,提前定好下午六点的闹钟,起床后回复几封客户的邮件,八点的时候要去赴约。

夏息第一次主动邀请他,是去地下酒吧看自己的比赛。

宫隽夜对音乐本身并没有兴趣。

可是当音乐成为“夏息”这个人密不可分的一部分,它的意义就不止于此。

它是那孩子的翅膀,是他身怀的宝藏。置身于舞台中央的他仿佛蜕去了平凡的皮囊,耀眼得让人只能仰望。

宫隽夜和无数欢呼的人一起汇聚在台下,成为他们之中的一员,看着同样的方向,面孔上镀着同样的光,他却心想,我是不一样的。

我吻了他的手背。

他将属于我,趁世界还没发现。

就算他没有赢。

比赛结束,夏息并没有获得理想的成绩。

宫隽夜在台下听着结果,等不到主持人将获奖名单宣读完,他就果断离开了喧嚣的人群。

他在冷清的安全通道里找到了夏息,少年一个人坐在公共长椅上,弯下腰,像小动物一样拱起后背,想要把自己藏进手心里。

他低声说:“没事。”

宫隽夜在他面前蹲下了,从指缝间偷窥见少年难掩失望的脸,尽管他在这之前早就经受过各种各样的失望,可他还是说:“我尽力了。”

所以宫隽夜伸出去的手收了回来,没有让他发现。

“去那边洗手间洗洗脸吧。”

他有许多话想说,却没有成熟的时机和恰当的身份,这份冲动似乎已经超出了他目前所持有的感情额度,他得再等一等。

想不到就等来了一个意料之外的人。

(十四)

“凭你那二两脑花儿一定猜不到我碰见了谁。”

司峻刚想在电话里骂人,就听宫隽夜在那头说了个耳熟的名字:“林瑞安。”

“什么玩意儿?”他有点儿不敢确信。

“拉皮条的。”

身为一个道貌岸然的衣冠禽兽,宫隽夜顾及自己苦苦维持的绅士形象,当面没有表达出内心狂躁的十分之一,背地里却早就炸成了一家失火的烟花爆竹厂:“别管是经纪人还是皮条客,这孙子就他妈没安好心!”

动机类似,套路雷同,娱乐圈就是一滩浑水,谁爱蹚谁蹚。

反正夏息不行。

他喝了口茶,呛得直咳嗽。非要让他形容一下他现在的感觉,就像自己起早贪黑辛辛苦苦养了盆花,盼星星盼月亮盼到含苞待放了,隔壁突然冲出来一头猪。

心情跟亲爹是一样的。

司峻不厚道地笑出了声:“傻逼,你急什么,找人盯梢啊。”

办法是好办法,总算能让宫隽夜冷静下来。

一支烟的工夫,他想好对策,唤来了自己手下的线人:“去跟着,一旦那个假洋鬼子和他有接触马上告诉我。”

线人都是八卦狂魔,看热闹不嫌事儿大:“哥,捉奸啊?”

一分钟后,他捂着流血的鼻子关上宫隽夜办公室的门,哭哭啼啼的开始了任务。

宫隽夜的行事风格也多少遗传了宫维彦的慎物持重,明里暗里两手准备。暗里派人去盯梢,明里他也得有点儿表示。

几天后,他约了林瑞安去“叙旧”——没告诉夏息,宝宝就该好好读书,高三是很关键的。

大人的事留给大人解决。

“好久不见,我可真想你。”

时隔八年,林瑞安好像没怎么变,除了言谈举止更具迷惑性,笑起来依然轻浮得惹人讨厌。皮条客向来是自来熟的一把好手,态度永远游离暧昧,看谁的眼神都像暗恋。

不情愿地说,他们确实是投缘。假如不是了解对方的本质,宫隽夜该请他喝杯酒才对。

“谁都可以,唯独夏息。”他说:“离他远一点。”

他恍然感到这和他们的相识有种微妙的相似,是契机还是台词,但这次他绝不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怎么,他也是你的人?”林瑞安大笑,“God,我真是爱惨了你,连眼光都这么好。”

宫隽夜不动声色地看着他,直到夸张的笑容从林瑞安脸上彻底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赤裸裸的挑衅。

“这可不妙了。”他眯起眼睛,声音沉下来,“我就是喜欢碰你的人。”在宫隽夜出离愤怒前,他意味深长地丢下一句话。

“你的男孩儿总有长大的一天,让他自己选。”

这句话成了卡在宫隽夜喉咙里的一根鱼刺,不上不下的折磨了他好几个月。像他这样的人,对于自己想要的东西总有一种天生的自负,他可以失去,但绝不能被夺走。

幸好,他的男孩选择了他。

最后因为这件事二度光顾医院、被狠心护士按在病床上缝针的时候,他对着痛心疾首的周靖阳伸出一根大拇指:“这逼装得不亏。”

“……”

“我还没被人英雄救美过呢。”

“你很骄傲吗???”

他不光骄傲,还摆了个最英俊的姿势靠在床头,等他长大的小英雄来探病。

他记得他们第一次约会,男孩儿满脸青涩的仓促,来见他时头发都没干透,身上弥漫着一股沐浴后湿漉漉的味道,好像那天下过雨的黄昏,清新得要命。

明明不太会笑,对话也相当诚实,四目相对时却总忍不住翘起嘴角,一不小心就流露出那些自以为隐秘的渴想。

真可爱啊。

连他勺子里的食物看起来都更加好吃。

大概是入戏太深,宫隽夜对着舀了一句咖喱鱼蛋的男孩儿眨眨眼,意思是,喂我。

夏息愣了愣,似乎对此等幼稚的讨食行为感到些许意外,宫隽夜怎么看都不像这样的人。

但很快地,他眼里浮现出一种男人面对喜欢的人撒娇才会有的宽容,几乎是讨好的,把来不及吃的第一口喂了过去。

虽说有点儿不合时宜,宫隽夜还是想起了艾芮的话。

“隽夜你啊,将来爱一个人的话,一定要给她‘和别人不一样的东西’。”

这世上居然有这么个胆大包天的小鬼,想要敛藏却又无法不外露地爱着他,视他作哄着宠着的对象。

他承认他在制造暧昧,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别有心机的指引,享受被爱上的过程,只为感觉那一日比一日热烈的迷恋。

他要让这懵懂的男孩儿心无旁骛的看着他,一天天长大,成熟,亲手拆开这份属于他的礼物。

那年的除夕夜他在司峻家吃年夜饭,收到假装正经的短信,吃了一半就要走。

“……够了。”司峻简直看不下去了,“你他妈四舍五入都三十岁了,能不能不要表现得像一个久旱逢甘霖的走鳏夫?”

恋爱中的人都是弱智,他刚穿上外套人就已经在门外了,雀跃得顾不上还口:“没错,老子已经禁欲六个月了。”

“那你还要怎样?”

“我还能等。”他不知哪来的自信,“我要等他跟我告白。”

他的玫瑰花已经含苞待放,他想,就让我闻一闻,行吗?

我守着他长大,我好想碰他。

焰火照亮夜空的那一刻,他的花不听话地吻了他的嘴唇,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家伙破坏了他所有的计划。

那就去他妈的,爱吧。

——我将告别黄昏,从此挣脱藏身的黑暗,向你的光里坠落。

作者感言

孙黯/少年黯

孙黯/少年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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