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衡烨。我爸是个靠倒腾盘条起家的暴发户。我们家有多少钱我没概念,但我想要的东西总能得到。小到衣服、球鞋,大到随身听、游戏机。我妈走得早,我爸疼我,舍得给我花钱,也不给我娶后妈。
有人说没妈的孩子苦,我觉得是没钱的孩子才苦。
我上小学的那会儿,一到年底就得给老师送挂历,风景画大美人什么的。班上有个同学没送,被我们班主任明里暗里好一顿挤对。
那天放学后他没走,一个人坐在位置上涂涂抹抹。我凑过去看,原来这孩子不知道打哪儿弄了个皇历,正照着上面的日期在白纸上画画呢。他一笔一画地写着:给我敬爱的老师。
我傻了,问他知不知道老师收的那些挂历根本不用,而是拿到学校门口卖给小贩,循环创收。他听了以后也傻了。
“你弄几本送她呗。”我用那种无所谓的语气说,“省得她老不给你好脸。”那时的我已经逐渐懂了钱的用处。除了好吃的和好玩的,它还能买到许多别的东西。
“我跟我奶奶过,她没地方弄去。”他挠头。
“你爸妈呢?”小孩子不懂迂回,我问得直接。
“离了。”
简简单单两个字,让我有了某种物伤其类的痛感。我于是叮嘱他千万别傻了吧唧把自己画的这破玩意儿送出去挨骂。回家后我一口气搜刮出四五本挂历,第二天都拿给了他。
他特别认真地说:“谢谢你,衡华。”
我气得翻白眼:“我叫衡烨!”
“我知道,”他笑,“我成心的。”
后来,他靠这几本挂历成功翻身,从老师“不待见”的黑名单里逃出生天。从那时起,他老主动帮我写作业,还坚持喊我衡华。可惜小学毕业后,他就被他爸带外地去了。
升入初中的第一天,我做完自我介绍就表示请大家放学后吃冰棍喝汽水。这是我惯用的伎俩,未来在这儿至少要混三年,我需要“群众基础”。
下课铃一响,全班同学果然都朝我涌来。这种感觉特别好,让我觉得自己很重要。而就在这众星捧月的时候,一个男孩却箭似的飞出教室,连眼神都没在我身上停一下。我不爽,暗暗记下这个仇。
可后来我发现,他其实每天放学时都是这个样子。看来,他不是故意不给我面子,而是外面有比冰棍和汽水更吸引人的东西。
有一次,我跟在他身后跑出去,结果发现大门口有人在等他。而令我吃惊的是,他那张酷酷的脸上忽然绽放出一个灿烂无比的笑。很久之后我才知道,那只是他对着徐明海时最最寻常的表情,却足以让我心头猛跳,口干舌燥。
我开始关注他。看他上数学课的时候被老师要求在黑板上解题,听他在英语课上流利朗读那些我根本搞不明白的课文。我跟踪他,每天目送他被徐明海架在自行车后座上接走。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可能,我只是想让他对我也那么笑吧。
后来我鼓起勇气,跑去和他说话,并且用我最擅长的方式利诱他给我写作业,谁知对方压根不吃这套。我只有钱,可他似乎并不缺钱。我唯一的法宝在他面前失去一切魔力。
可没想到只过了两天他就主动来找我了。100块钱,他承诺包我一年的作业。我觉得自己赚翻了,简直乐不可支。我马上把他拉到身边一起听小虎队。挨得近了,我似乎能闻到他身上有股植物的清香,这味道让我沉迷。
一年的时光过得飞快,可我俩却始终不算铁,因为他全部的课外时间都被徐明海占据。
放暑假前,他要求结束“合作”。我当然不干,于是抱着他大喊负心汉。同学们笑着起哄,说我是秦香莲,他是陈世美。我听了很得意,从此喊他作“驸马”。
后来我终于打听出他家的住址,就跑去找他玩。误打误撞间,他把我压在床上。我忍不住隔着蚊帐“啵儿”了他,这个恶作剧般的念头长在我心里已经好久了。
可惜徐明海忽然回来了。屋子里就这么大点儿地方,我只好离开。等快到家的时候,我发现钥匙没了踪影。想了想可能是倒零食的时候掉秋实屋里了,于是折返。
我蹑手蹑脚进了院,站在南屋窗户下透过窗帘缝往里看,想要突然发出个怪声吓唬人。结果,被吓住的人却是我自己。
我看见了!我看见秋实在亲徐明海!他是那么小心翼翼,那么虔诚,充满了期待和紧张。我不敢,也不愿相信自己的眼睛。片刻后,我晕乎乎地转身走了。直到我爸回来才把呆坐在门口的我领进家。晚上的时候我躺在床上,脑子里依旧是一片深深浅浅的蓝色。我似乎明白了什么,又似乎什么都没明白。
那年的暑假在我记忆里一直熠熠生辉。徐明海领着我们到处玩儿。我挺开心的,因为能捞着秋实的笑,尽管不是对我。我也带他俩去游戏厅玩街霸。被徐明海打败后,我就趁机抱住秋实,大声哭诉。嘴里说出的话是假的,可想哭泣的心情却是真的。
可能我天生不是学习的料子,再加上秋实跳了级,没人“辅佐”我,所以成绩搞得一塌糊涂。我爸没辙,花钱把我弄去一个私立。我不干,打着滚儿反抗,结果还是失败了。
而就是在这个远离市区的私立学校里,我遇到了威尔逊先生。他不嫌弃我英语烂,还总鼓励我,说我发音不错,关键是敢张嘴。我开始喜欢这个老师。
后来,我陆陆续续听到一些关于他的流言。同学说,威尔逊先生有个“男朋友”,是某个大使馆的参赞。可能用非母语更容易把话说出口。我就去找威尔逊先生,磕磕绊绊地问他是不是真有这么个人。他笑着点头,坐实了传闻。
我问他这是不是病。他说不是病,是“辣呜”。我说我也“辣呜”一个人,但他不“辣呜”我。威尔逊先生说,那就努力让他“辣呜”上你。
关于那天的派对,我料到了徐明海会对江爱芸产生兴趣。因为我们这位校花外号小王祖贤,眉眼间很有那么一股子妩媚的英气。我也料到秋实会因此伤心。可我却独独没料到他竟一下就看穿了我的伎俩,并毫不犹豫捅开了那层窗户纸。
“我不怕!”
那双眼睛里的坚定和无畏让我愤怒。结果派对还没结束,徐明海就被秋实拉走了。我看着俩人一起离去的背影,觉得这个生日过得没劲透了。
过了一段时间,我的call机忽然收到传呼。我打回去,徐明海在那边唉声叹气,抱怨果子因为喜欢上江爱芸,最近跟变了个人似的。我不敢相信徐明海居然瞎到这个地步。但这是老天给我的第二次机会,我不能再弄砸。
当我带着江爱芸出现在剧院门口时,秋实脸上的笑顿时就熄灭了。而我终于在放映厅的浓黑里如愿地抓住了他的手,恨不得这辈子都不撒开。
电影结束后,我俩开诚布公地谈了一次。他坐在我身边,整个人紧抱双腿浑身震颤。可我没想到,他居然依旧对徐明海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
我故意引徐明海主动说出对“同性恋”的看法。于是,一个洋洋洒洒说了半天,一个看上去彻底颓了。
后来发生了什么我不知道。我还是一到周末就跑去小院找他们,可俩人总不在。直到我再见到他们的时候,才知道出了大事。
隆福寺那晚的火烧得全北京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我没想到,这场意外居然带走了秋实的亲人。我瞬间把那情情爱爱的小心思小手段全部抛开,只想好好陪着他,安慰他。可这时我发现徐明海看秋实的眼神变了。那样的眼神我太过熟悉,因为秋实也总是那么看徐明海。我不知道后者经历了怎样的心路历程,居然真的接受了这份惊世骇俗的感情。
我愣愣站在他俩面前,从此再无容身之地。
没人“辣呜”我,我很孤独。为了不让自己太难受,我迅速找到了一个小圈子。他们是我的同类,也对我很好,让我觉得自己很重要。
高三那年,有人提议去东X公园“见见世面”。我们一行人于是趁夜摸了进去。这里人不少,有年轻的,年老的,甚至还有作女装打扮的。
他们一部分人看向我们的眼神很猥琐,充满了下流气息。我想自己以后可能也会变成这个样子,心里就有些难过。只是还没等我“见到世面”,忽然就听见谁大喊一声:“联防的来了!”
一时间天地变色,所有人都惊慌失措四散逃窜,看上去就像是一群群被驱赶的动物。我不走运,被抓到了。审我的人不相信我来公园是为了上厕所。他用那种看狗屎的眼神说,先写保证书,再把你父母叫过来。
后来我爸来了。为了不让对方联系学校,他把那人叫到外面,然后掏出一沓厚厚的人民币。这是我们爷儿俩唯一富裕的东西。
我跟我爸回家,同时做好了进门就挨抽的心理准备。没想到他只是开了瓶茅台,颓然地坐在沙发上一盅盅闷头喝。整个人像是一下就老了十岁。
我从来没见过他这样,这比抽我还让我难受。我于是抢过一杯酒仰头干了,然后就着嗓子眼里的热辣把什么都交代了。包括对那个叫秋实的男孩子全部的眷恋和渴望。
我爸问这是不是病,我说不是病,是“辣呜”。在他长时间的沉默里,我主动做出保证,说以后都不混“圈子”了,也不会再去那些地方。
下半年我爸着手给我办留学。这是我们这所私立高中大多数学生的出路。国外合作的大学挺多,主要集中在澳洲和新西兰。
像江爱芸,她就去了澳洲。不过我更想去新西兰。因为有一次聊起来,秋实说他很喜欢的一个诗人就在那边隐居,希望有一天能去旅游。身在这么一个国度里,我觉得自己偶尔也会被他惦念。
可等到了新西兰后我才知道,那位诗人杀妻后自尽,已经死了两年多了。一个天才,却不是一个好人。这让我很困惑。
在美丽的奥克兰,我开始了“放羊”生活。这边气候宜人,风景优美,可以稀释无边无际的孤独。
我读了语言学校,然后上了本地的一个大学,读会计专业——这是移民律师给出的建议。我说我数学不好可能毕不了业。他笑说不可能。我问为什么,他说因为你是中国人。这种刻板印象真是足以激励人心。
我果然顺利毕业,然后找了个帮人理账的工作。时薪不低,一周40小时的收入足够我的日常开销。自此我就不问我爸要钱了。
在奥克兰,我前前后后交过几个男朋友,都是本地人。老外就是这点好,看得开,好聚好散。
又过了两年,我爸再婚了。他带那个阿姨来新西兰看我。我就找朋友帮忙,为他们在油画般的巨大草坪上举办了一个小型婚礼。那个气质很温柔的阿姨哭了,问我爸怎么养出一个这么懂事的儿子。其实我只想让他俩幸福,让他们的“辣呜”可以天长地久。
之后,他们每年都会找时间来度假,还说等到了70岁就在奥克兰定居。
而这次他们再来的时候,我爸终于开始“催婚”。他说不管喜欢男的还是女的,都得有个人在身边。而阿姨则表示老外不靠谱,就得找说中国话的,至少吵架的时候能拿母语撒气。她说完,我们一起大笑。
我爸和阿姨待了半个月后启程回京。我去机场送完人,不想在回家的路上迎面飞来一辆Holden,我吓得猛踩刹车。
两辆车最终堪堪kiss在一起。我大喊一句“Fuck!”按下双闪就跑下去骂人。对方车门开了,我一看是张颇为帅气的华人脸,立马改用京腔口吐莲花。阿姨说得对,吵架还是说母语解气。
“实在不好意思,我第一次开右舵。”他态度诚恳,连声道歉,“刚开始还想着,后来脑子里那根绷着的弦儿一松,就拐错了。”
这人给我一种莫名的熟悉感,可能是因为他同样字正腔圆的普通话。算了算了,都是黑头发黄皮肤的同胞。我不再骂他,问他去哪儿。他说的那家酒店我知道,我的某个前任在那里工作。为了不使这个帅哥命丧新西兰,我索性让他一路都跟在我后面开。
到了地方,停好车,我先带他去大堂checkin。
“来新西兰干吗?”我问,“度假?”
“嗯,我喜欢《魔戒》。好不容易有假期了,就跑来玩儿。”
“你们这帮自由行的可真不靠谱,”我损他,“一个个技术不咋样,胆子倒大。”
他也不反驳,只是看着我笑,任我挤对。
这时,我那个前任热情洋溢地跑来,大声打招呼:“Hi!Ye,how areyou?”他人其实不错,就是说话嗓门太大,经常震得我耳鸣。
把人打发走后,我帮帅哥把行李从车上卸下来,然后跟他道别。
“好好享受你的假期,bye~”
我刚要迈腿离开,胳膊忽地被拽住。我回头看去,只见他正儿八经地说:“这就走了?我还没跟你说谢谢呢。”
我觉得有些好笑,于是催促他:“那你倒是说啊,我洗耳恭听。”
对方顿了顿,脸上继而露出一个令人目眩的笑。他说:“谢谢你,衡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