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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硝烟与玫瑰 江孑伶 1023 2024-05-23 23:19:33

我的确有信心在我哥心里占一席之地,可我没想到占比这么大。

做完了之后我哥替我洗澡抹药,我趴在枕头上走神。从文艺复兴想到行为艺术,从米开朗基罗想到齐白石,再从古典主义想到超现实主义,我还是没能想明白。

有问题就问,这是我哥教的,我也不跟他矫情,问出我疑惑了很久的一个问题,我问我哥为什么会喜欢我。

苏不於没讲那些酸掉牙的情话,他甚至不说话,先给我理好被子,然后又往枕头上喷了两下香水。是我很熟悉的味道,香奈儿蔚蓝。

这是我哥在苏家那几年常喷的香水味,带着雪松的凛冽,很符合他斯文的表象。

他现在更喜欢用古龙水,还有爱马仕大地。可我最喜欢的还是蔚蓝,我闻到就会想起我哥。我哥从小被当成绅士培养似的,金贵的要命,穿着打扮、餐桌礼仪一样不少,出席正式活动就穿正装,喷香水。

我小时候窝在他怀里偷偷吃大白兔奶糖的时候,就闻到过这个味道。

那是哥哥第一次喷香水,后来我去买过同款,但是总没有他身上的好闻,也不像薄厌身上的玫瑰香气,够冷,够斯文,像他一样。

说出来很可笑,我也把这个香水喷在过枕边,那晚做了一场春梦,梦见我跟我哥在床上做爱,荒唐的要命。

从此我再也没碰着这瓶香水,它放在我书柜上积灰。

其实这梦也实现了,只是我变成了被骑着肏的那一个。

就在我沉浸在这些很难堪的回忆的时候,我哥往我手上戴了一个戒指。

是一条很细很细的金链,穿着一颗米粒大小的紫色珍珠,正好被他套在左手无名指。

做工好起来也就一般,我哥的品味应该不会买这么简单的东西,珍珠也不贵,倒像是他自己做的一样。

苏不於把我的手拿起来塞进被子里,好像我把手藏起来就不会摘下戒指了,或者他看不见我摘掉,就可以骗自己我一直戴着。

他说:“我的爱情不够美好,不够浪漫,只是我足够爱你。小尧。爱情里从来不讲为什么,也不讲对与错,只讲爱或不爱。”

对。

哥哥的爱不够美好,不够浪漫,不够温柔,但是却足够纯粹。

我不问原因,不问是非,因为我感受得到。

我有心,我知道我哥爱我。

我跟我哥说谢谢,这话听了肯定不好受,他眉头都拧起来了。

但是我真的很感谢我哥。

哪怕我烂成这样,在深渊里躺平不挣扎,这样的我,还有人爱着。

“做个假设,如果你从小不是我哥,如果我从前就知道你是领养的,如果我没有先遇到薄厌。那我就不会讨厌你,这样谁都拒绝不了哥哥你这样的美人吧?”

苏不於好像挺会抓重点的,他冷笑着把美人两个字重复了一遍,问我是不是皮痒了。

我跟我哥打闹在一起,就好像回到了十几年前: 我还能跟他和平相处。藏在他被子里打手电看漫画,枕在他腿上叫他给我念王尔德的日子。

我哥给我反反复复念过七遍王尔德,书角都皱了。我爹嫌我浪费他时间,家里的佣人要做事,管家更是忙着讨好我哥,只有哥哥愿意陪我。

突然就明白了,为什么有那么多作家,哪怕只有一个读者,都能够一直写下去、一直写下去。

因为有人爱着。

因为不是孤身一人。

作者感言

江孑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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