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州的气候一向干燥闷热,在室外待久了就很容易出汗,沈诩的手指上还沾了简筝脸上的血,没来得及清理,已经干涸,齐明珠跟着一起来了医院,他就从急诊室走了出去。
口袋里的手机响了好几声,他专门走到厕所边的楼梯间才接。
“妈。”
“嗯,知道。”
聊天时常不过五分钟,他就挂了,手机里的消息叮叮响个不停,全是短信。
“沈诩。”
方千帆的声音在他身后,空旷的楼梯间有回音。
沈诩没见过方千帆狼狈的样子,从上大学时起,这个男人就永远是体面的,然而此刻的方千帆又确实算得上狼狈,光那件染上鼻血的衬衫就够糟糕了。
“简筝还好吗?”方千帆问。
沈诩把手机放回上衣的口袋里,没有回答,这种问题,去病房看一眼就知道了,他这里会有什么结果吗?
但显然方千帆来找他的目的并不是单纯地关心简筝。
果然,方千帆说:“想跟你聊点别的。”
方千帆这个人有个习惯,跟人说话的时候很少征求别人的同意,就比如现在,他只说他想聊聊,而不顾沈诩是不是愿意。
所以他下一秒就把楼梯间的门关上了,后背靠上去好像是防止有人进来一样,他看向沈诩的眼神捉摸不透,里面掺杂了太多他自己都分不清的情绪。
“简筝的洁癖看上去很严重。”方千帆说:“我一直以为他好很多了。”
沈诩很少会因为一些事情感到烦躁,但他现在确实不想见到方千帆。
“你知道简筝的洁癖怎么来的吗?”
沈诩不知道,说实话他也不是很想知道,起码不想从方千帆的嘴里知道,一直以来,他都认为他跟简筝之间的事不应该夹着方千帆,但这个人却又总是剔除不掉,所以他觉得累,最后选择离婚。
他不断地向简筝证明自己是爱他的,可简筝也总是用同样的言行来证明他是喜欢方千帆的。
爱本没有错,错的是人。
方千帆的脸色透露出挣扎,最后他闭着眼,又睁开,沈诩眼镜后面的睫毛是乌黑的,看上去一动不动,他以前从没有认真地看过沈诩,现在看看,好像并没有大家说得那么普通。
不过沈诩本来就不是普通的。
“我跟简筝,高中就认识。”方千帆陷入了某种回忆。
“高二吧,这个我记不清了,我转校,遇到了简筝,那个时候的他跟现在不一样,有点胆小,不过还是很漂亮。”
“一开始是没注意的,之后上体育课,在器材室看到他被几个男同学压在垫子上欺负,才知道他一直被人霸凌。”
“他父母那会儿闹离婚,没空管他,他的钱每天都被小混混抢走,我带他一起吃饭,一起上课。”
说到这里,方千帆笑了声,像是很怀念,“他从那个时候就爱跟着我了,但我也发现,他不爱跟人有身体上的接触,每天都会带着消毒液,我问他是不是因为那些小混混,他不肯说。”
“不良的学生把他堵在厕所,扒他的裤子,就为了看他是男是女。”
沈诩不想听了,手指无意间颤抖,他往前走,被方千帆拦下,他说道:“松开。”
“我还没说完。”
沈诩有一种想打人的冲动,他从不用暴力解决问题,可是方千帆说的这些话像是在对他宣誓什么主权,很没有意义,是想告诉他什么?
是想说他方千帆跟简筝是特别的,他们从十几岁相识,简筝喜欢他这么多年,他们之间的感情牢不可破?
很可笑。
沈诩想,他只有小时候对某一个玩具特别执迷的时候才会产生这种占有欲。
方千帆叹口气,接着说:“之前在南宁,我跟他见过,他说想跟你复婚,我直觉以为他在开玩笑,说实话我没当真,我觉得,他可能就是一种习惯,习惯了身边有人陪,所以无法接受你的离开。”
“但今天你看到了。”方千帆言语苦涩:“他不让我碰,他只要你。”
“想多了。”沈诩打断他:“是习惯。”
或许谁都一样。
“习惯是会变的,我承认,你抱着他从学校走,我挺嫉妒的。”方千帆耸了耸肩,“我认输,他喜欢你这件事,我早该意识到了。”
沈诩懒得反驳,空气太闷,他要走了,但方千帆又说:“我出国前一晚的送行会,你不是看到简筝亲我了?”
那天他跟简筝说了很多话,但他发现简筝其实并没有像以前那样认真听,简筝总是很频繁地看手机,不知道在跟谁聊天,他从简筝毫不遮挡的手机屏幕上看到了沈诩的名字,说不上来什么滋味,他就给简筝倒酒,简筝以为是水,仰头就喝了,他是卑鄙的,他也承认,他当时想,只要简筝再等两年就好,反正那么多年都等了,应该不会有什么变数。
但事实证明,所有人都会向前走的,简筝也是。
他抱着简筝下楼,简筝没反抗,他甚至有些高兴,但是听到简筝喊他名字时还是僵住了。
“沈诩,是你吗?”喝醉的简筝脸颊很红,湿润的眼睛像漆黑夜晚的星,跟他撒娇:“让你快一点的,怎么现在才来?”
“你喊我什么?”
“沈诩,要接吻吗?”
他心里也都清楚,简筝一旦喝了酒话就很多,而且很坦诚,你问他十句,他能答十一句,且句句都是真话。
“你要跟谁接吻?”
简筝生气了,“不亲拉倒。”
他亲了,是他主动的,但是也被沈诩看到了。
他在国外知道了简筝离婚的消息,期间有联系过简筝,但并没有得到回应,一直到现在,他才有了简筝终于不再喜欢他的实感。
......
沈诩回到病房,简筝已经醒了,换上了干净的衣服,呆呆地坐在床上,齐明珠跟他讲话,他好像什么都听不见。
齐明珠先看到了他,站起来,“你让他吃点东西吧,他一直在找你。”
简筝的手背插了针管,回了一点血,白色的胶布上也沾染了红色,他抬起头,脸色脆弱又苍白,不确定地喊:“沈诩?”
齐明珠拿着东西出去了,顺便给阮青舟打了个电话,沈诩坐在了齐明珠刚刚坐的椅子上。
“吃。”
“不要。”简筝问他:“你去哪了啊?”
沈诩说:“打电话。”
“哦。”
说完就开始掉眼泪,怎么都忍不住,到最后抓着沈诩的手,一遍遍跟他说话,“你真的没有不要我啊?今天的事,都是我不好,你别生气,我以后再也不会见方千帆了。”
沈诩攥住他的手腕,让他躺回床上,“别动。”
“我说真的。”简筝很想要一个拥抱,想伸手又缩回去,最后还是选择抱住沈诩,“你别讨厌我,行吗?”
沈诩不喜欢他,他可以追,但要是沈诩讨厌他,他该怎么办?
他的手高高抬起,血液开始倒流也不觉得疼,沈诩让他松开他也不听。
“简筝。”沈诩皱着眉,拉下他的手,摁住他不让他动,语气指责:“我是不是,说过,我讨厌、讨厌这样。”
简筝无措地眨眼,眼泪浸湿睫毛,他低下头,好半天松开手,攥着床单,“对不起,那吃饼干。”
鼻子里都是病房的消毒水味,脖子上的红疹褪下去了一点,也不难受了。
简筝觉得很凉,他问沈诩冷不冷,得到的也只有沉默。
“有点干,喝水吧,沈诩你要喝水吗?”
压着嗓子眼的颤抖,他想尽量让自己看上去正常一点。
沈诩突然喊他:“简筝。”
“怎么了?”
……
方千帆从厕所走到病房,一共花了五分钟,期间脑子里想了很多,但最后还是觉得自己什么也没想明白。
齐明珠跟阮青舟在病房门口讲话,都愁眉苦脸的,齐明珠一抬头,看见了方千帆,“啊,你……”
方千帆嘴角青了一块,齐明珠讶异道:“摔了?”
方千帆笑了声,“是,疼死了。”
阮青舟说:“刚好在医院,找护士看看。”
“不用了,我看下简筝就走。”
过了今天,他应该都不会再见简筝了。
病房门上的玻璃窗可能有段时间没擦了,看东西模模糊糊的,但方千帆视力好,病房又不大,还是看到了里面的人。
沈诩弯着腰跟简筝接吻,他的手扣在简筝的后脑,简筝看上去很乖顺,勾着沈诩的手指,很紧。
不是蜻蜓点水的吻,是缠绵的,恋人间亲密暧昧的吻。
方千帆没有再进去,他从现在起,就不该再见简筝了。
作者有话说:
我一看这篇已经21章了,但是字数竟然还不到五万好像才进行了一半
简筝倒也真没那么容易就追上
掰着指头算了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