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浩把门关上,将他从被子里挖出来,怒吼道:“你从哪里弄来的钱?啊?我需要你给钱?”
小玉睁开眼,仓皇地看着他,小声说:“我……他们说如果还不上,就要砍你的手,还要把你抓起来……”
沈浩气得发昏,闭了下眼,抵住他的鼻尖,恶声恶气地问:“他们给了你多少钱?”
小玉颤抖着,看也不敢看他,低头说:“十八万……”
这真是一桩好卖卖。十八万就把他的小玉买走了。
沈浩倒吸一口冷气,松开手,扶住自己的额,笑了起来。原来如此,他存折上的钱被他老妈拿走了,小玉这个傻逼又存上,还了回来。数目差不多,他没发现。
小玉苍白着脸,抓住他的衣角,弱弱地叫了一声:“浩哥?”
沈浩脸色发青,吼他:“十八万你就跟他们走了?”
小玉吓得又拿被子护住自己,说:“我和他们签了合同,他……他们说这样可以把你的利息抹掉……”又皱着脸,低声道:“本来说好,还完钱我就可以走了……”
沈浩冷笑着,心想:白痴,你永远还不完的。沈浩心头雷电交加,愤怒,惊讶,不可思议的惊叹,像闪电一样破开了往事。
沈浩想起了过去。他曾经带小玉一起去买手提电脑,在一堆7999、8666、8999的标价中,沈浩在听专柜销售介绍性能,小玉则努力地比较着八五折、八折、七五折的差别,算了半天也没算好。
沈浩在他头上拍了一下,嘲笑道:“你小学没毕业吧?” 小玉炸开毛,愤怒地回击道:“我英语学得很好的!”
沈浩嗤笑着,一口断定他小学还没毕业,所以现在才到野鸡大学混文凭。小玉气得要命,说不过他,在他的电脑上设置了极其复杂的英文密码。沈浩系统盘一装,把格掉了。
小玉永远看不懂店里的双面对账表,对复杂的法制新闻大惊小怪,和街上常见的小崽子一样,租房的时候才见到人生的第一个合同,看不懂,也不打紧。
他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兔崽子,眼皮浅得只见过几个软趴趴的基佬。
小玉第一次在沈浩家接到诈骗电话的时候,他惶恐地问:“浩哥,电话欠费会被法院发传票吗?” 沈浩在厨房里大喝一声:“挂掉!”
张立军曾经对他说:“小玉是个傻逼,你发神经。”沈浩嗤笑一声:“关你屁事,你以为营长不傻逼?”
他错了。他们都错了,大错特错不要来。小玉的傻逼方式,居然那么不走寻常路。
沈浩看着小玉呆呆的样子,心里惊涛骇浪,他意识到:无论在他们眼里,小玉有多么傻逼,他始终是个漂亮的孩子。否则,他不可能在大街上,靠仙人跳基佬活下去。
程帆手下任何一个阿猫阿狗,都比小玉聪明能干。
小玉长得很好,而且是个柔弱的玻璃,就像赌场里那帮小娘们一样,便于控制与操使。
沈浩知道,在赌场里,当那些欠债的男人身上,无法再榨出什么油水时,若他有个姿色尚好的女人或者女儿,一旦有机会,庄家就会把她们骗走,尽情玩弄,或者拖到欢场里,吸干她们的青春,直到彻底沉沦下去。
他以前没有意识到,对男人也可以来这一手,失去了警惕。
沈浩心头滴血,他明白,他的小玉被人骗走了,因为他已经被判定为人生输家,一个没有未来的男人,再也没有力量来保护小玉。
我要弄死这帮贱逼!用刀捅死他们……不不,我要一个个切碎他们……或者用枪……我要找一把枪,或者买一吨炸药……把他们像池塘里的鱼一样炸飞…… 沈浩的脑海中翻腾着无数血腥的念头,面色阴晴不定。
这个时候,他的电话突然鸣叫了起来,沈浩看了一眼,是程帆打来的。
沈浩眼中的血色逐渐褪了下去,接起电话。程帆刚刚回到A市,要休息,叫沈浩晚上带小玉参加一个活动。
沈浩挂掉电话,看着面带病容的小玉,喂他吃了两片药,把他塞到被子里。自己走到程帆的办公室,敲了敲门。
程帆正在对着墙上的大屏幕,一手指点金融买卖,一手讲电话,一心二用,敷衍得滴水不漏。
见沈浩推门进去,程帆挂掉电话,问了句:“什么事情?”沈浩汇报说小玉病的爬不起来了,恐怕出不了门。
程帆从抽屉里随手拿出两只针剂,扔给他,带着搞定大买卖后特有的喜悦,神采飞扬道:“给他用上这个,就能爬起来了。”
沈浩定睛一看,是两针兴奋剂。他点点头,把门关上,慢慢走下楼,把那两只药全部扔进垃圾桶里。
沈浩站在窗前,点了一支烟,看着雨后青翠的绿叶,整理心情,逐渐跟上了程帆的思路。
沈浩明白过来,小玉不是程帆的情人,他连二奶都算不上,只是程帆的东西罢了。他和舞场里的脱衣女郎一样,都是程帆的财产。只不过,小玉是一项比较贵重的财产,所以才和程帆住在一起。
从另一个角度看,也许程帆认为小玉奇货可居,有抬高价码的意思,想让那帮阔佬掏更多的钞票,为他做更多的事情。程帆为小玉花的钱,全部都是投资,他要在小玉身上回收上百倍的利息。
程帆对小玉有绝对的处置权,随时可以搞一搞,如果不想搞他,可以把他送人,让他出去接散客,或者把他切切零碎卖器官。
沈浩一路走回小玉的卧室,叫他起来穿衣服。小玉蔫巴巴的,慢慢套上衣服。
沈浩沉吟片刻,问他:“我带你走好不好?”
小玉打了个寒噤,扣子都扣错了,吓得抱住他说:“浩哥,我不能跟你走。他们有枪,会杀了你……”
沈浩笑了起来,把他抱进怀里,亲了一下。小玉好像没那么傻了,真让人欣慰。不过,他最惊讶的是,小玉对自己原来这么有良心……
没错,程帆手下有不少人,赌场里还藏有足够的枪支弹药。他们跑不掉的。
如果他想带走程帆的财产,把小玉揣在口袋里,像珠宝大盗一样,不动声色地偷渡到另一个地方,难度不亚于虎口拔牙。
曾经有人狗胆包天,试图把一个当红的舞小姐拐跑,但是这个舞小姐还没赚到足够的钞票。这两人刚跑到自认为遥远的地方,就被程帆的追兵赶上。程帆让人把那个撬墙角的小子打成一滩稀泥,埋进了云南的原始森林,将吓得疯疯傻傻的舞小姐带了回来。
那漂亮姑娘一时得了失心疯,好几个月都泪涟涟的,好像永远都揩不干眼角的泪。
程帆发现业绩下滑了,让人把那姑娘提溜到办公室,给她买了几套巴黎新款的礼服,还有一匣闪亮的碎钻首饰,对她说:“宝贝,你不是个普通女人,你是一个绝代佳人。赌场里的其他女人,连你的脚后跟都比不上。你根本不需要丈夫,你永远都有情人。”
他把她的眼泪擦干,给那个姑娘穿上镶嵌了无数珠片的长尾礼服,替她擦了带着香气的口红,戴上一双黑纱手套。让她站在赌场最华丽的舞台上唱Jazz,边唱边跳舞。
无数赌客将钞票掏出来,换成玫瑰和首饰扔到她的脚下。他们喊着她的名字,争相馈赠她最昂贵的礼物。
舞台的灯光闪着她的英文名字,她渐渐不再哭泣,夜莺一样无休止地唱歌。她忘记了死去的情人,忘记了自己还在卖身,像一个绝代名伶似的活了下去。
沈浩弹弹烟灰,笑了一下,心想:程帆不愧是大老板,他很有办法,像个魔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