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煜发现,时初似乎变得比以前黏人了许多。
起初,这种感觉并不强烈。家里的书房一般都是时初在用,他学习和工作的时候喜欢有一个相对安静和封闭的环境。
相比之下,秦煜就更喜欢在明亮宽敞的地方工作,客厅有落地窗,正好符合这项条件。
周六上午,两人各自盘踞一方,专注于手中的事情。期间秦煜需要某份文件,起身去书房拿,拿完出来非常细心地帮时初带上了书房的门。
在客厅工作半小时后,他抬头放松,看见书房的门又变成了打开的状态,可这段时间时初明明没有出来过。
秦煜觉得他大概是想让室内空气流通些,并没有深想。
过了几天,秦煜需要开一个视频会议,书房的背景更简洁,他就和时初换了地方。会开完后,为了方便,他没再回客厅,就在书房处理后续工作。
时初手里没有工作,只是拿着本有关天文的书籍在看。
听到秦煜开完了会,他拿着书到书房门口,问能不能进来,他想在这里看书。
秦煜要起身给他让地方,时初连忙说不用,他在飘窗上看就好。
书房有飘窗,上面铺着软垫,转头就能从窗外俯瞰城市景色。这里平时都是豆沙的领地,现在它正在客厅忙于和自己的尾巴打架,自然空了出来。
“挺吵的是不是?下次你要在客厅看书就把小崽子放我这儿来。”秦煜的视线跟随着时初,看他在飘窗上找到舒服的位置坐好才收回来。他知道时初需要安静的环境,自然以为是豆沙打扰到他了,才想到书房来。
时初却摇了摇头。
不过这时候秦煜已经将思维重新投入眼前的工作了,这事暂且没了下文。
有时候专心于一件事容易忽略周围的环境,时初又安安静静,除了翻书外,完全不发出一点额外的声响。两个多小时后,秦煜结束一通越洋电话,听见时初出声说他现在流畅的口语和用词,完全看不出来以前英语不好时,他才惊讶转头,发现时初竟然还在这里。
“有些技能就是需要用的时候才会学得最快。”秦煜笑道,将桌面上的文件稍微整理了一下,去拉时初的手,“我差不多结束了,我们去吃饭吧。”
时初伸手,让他把自己从飘窗上拉起来,合上了这几小时内才将将翻了几页的书。
秦煜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他只是在去吃饭的路上突然想到,自己又是打电话,又是发语音的,应该不比豆沙安静到哪里去。
初见端倪是在两人的上班安排上。
秦煜上班时间是八点半,比时初早了半个小时,但时初每天早晨会和他同步起床,一起吃完早饭再一起去上班。
研究所离公司很近,秦煜一开始开车先载他到研究所,再掉头去公司,反正都是顺路,额外多一点路程,也没什么影响。
两三次之后时初就说不用这么麻烦,秦煜直接去公司,他下车走二十分钟路到研究所,还能顺便锻炼身体。
对此秦煜十分支持,他至少有时候还出去跑跑合作,空闲了也会在公司健身房锻炼锻炼。时初动不动就要在实验室一待一整天,休息日又喜欢窝在家里,平时锻炼的时间严重不足,正好多走一走。
不过秋天温度适宜还好,一入了冬,北方室外零下的气温,再在外面走个几十分钟就太要命了。
正好时初也在研究所正式上了一段时间的班,虽不像秦煜那样要时常用到车,可偶尔出去办个事,自己有车还是更方便一些。
秦煜跟他商量了一下,决定还是要再买辆车。这次他也没说要送时初,而是问他的意见,是想要自己买还是怎么样。
在研究所上班,用不到多好的车,只是代步而已,时初还是想自己买。
秦煜就没再干预。
有了车,起床时间就不用那么早。有天秦煜正在床边换衣服,余光瞄到时初起来了,就跟他说:“不再睡会儿吗,你上班的时间差不多也过了高峰期,再睡半小时起来也来得及。”
时初从床上坐起来,摇了摇头,又低声自言自语:“真不该买车。”
“嗯,为什么?”秦煜边系领带边问。
时初抬起头来,“那我就不能和你一起了,今天能和你一起去上班吗?”
秦煜手一顿,看向时初,若有所思。最后,他点点头:“行啊,想一起就一起,我把你送过去。”
因为刚醒还朦胧的双眼瞬间变得炯炯有神,时初一把掀开被子下床,走去洗漱的途中口里还念念有词:“要是不方便就不用送到研究所了,我到公司楼下再打车过去就行。其实冬天在外面走一走也没什么,还能增强对寒冷环境的适应力。对了,今天你要用车吗?不用的话,我开车送你到公司再去研究所吧。”
重新在一起三个多月,秦煜经过观察得出了一个结论——如果自己明显地表现出需要时初帮忙,而时初也能帮得上时,他心情就会非常好。
于是他爽快地同意了:“好,今天坐你的车。”
这一坐就坐了两个星期,幸好这段时间公司不太忙,偶尔要出去,秦煜也可以用公司的车,他自己的车倒是停在地下车库休息了个够。
时初非常乐意当秦煜的专属司机,可等他因为头天晚上熬了大夜,第二天在餐桌上边打瞌睡边吃早饭时,秦煜终于忍不住了:“不用每天牺牲睡眠时间非要一起上班,你再去睡一会儿。”
闻言,时初立马将眼睛睁开:“没事,只是昨天而已,现在我都不熬夜到那么晚。不过这样开车不安全,今天你开车吧,我坐你的车,我就在你公司下,走一段路还能清醒清醒。”
“不是,”秦煜笑了,“时初,我发现你最近好像有点黏人啊。”
如果是这样,那么一切都能说通了——书房门一定要开着,是因为他在客厅;他在书房办公的时候时初要来,也不是因为豆沙吵闹……
时初缓慢地吃下一个小笼包,微微皱眉的表情表示他正在试图将自己和“黏人”二字联系在一起。咽下口中的食物后,他抬起头,郑重地点了点:“对,好像是这样,你不喜欢吗?”
“没有不喜欢。就是感觉有点……奇妙?”秦煜说着把外套重新脱下,“吃完再去睡会儿吧,我陪你一起。”
时初这才迅速点头。
基本上,时初的黏人是不会给对方造成什么影响的,他只在一些无足轻重的小事上让自己尽可能多的靠近秦煜一点,完全不会因为想和他待在一起就耽误他的正事。
他将这个分寸把握得极好——除了睡觉的时候。
冬天家里地暖开得大,室内温度有时能到三十度,晚上睡觉时盖一条薄被刚刚好。
有次秦煜加班,回来得晚。等洗完澡从浴室出来,时初已经裹着被子团成一团睡着了。
秦煜轻手轻脚收拾好一切,刚侧躺下关了床头灯,就听见背后窸窸窣窣的响动。
还没来得及把头转过去,就被时初从背后抱住。
“时初?”秦煜以为自己吵醒了他,小声喊了一句,但回答他的只有安静的呼吸声。
于是秦煜就着这个姿势闭上了眼睛。
半夜,秦煜梦见自己在四十度的夏天抱着火炉烤火,实在有些热,迷迷糊糊之间往床边挪了挪。
时初的睡眠一直不太好,晚上容易惊醒,和秦煜在一起才好一些,但还是要比正常人睡眠浅一点。
他发觉自己怀里空了一块,手顺势摸了摸,一团空气,猛然间睁眼,看见秦煜后才松口气,又凑过去,再抱住,头贴在他后背。
“你不热吗?”秦煜也醒了,他翻个身和时初面对面,看见他额上也是一层薄薄的汗。
时初已经闭上了眼:“有点。”
秦煜将盖在时初身上的被子拉下去一点,“那你松开我。”
时初环着秦煜的手紧了紧,含糊道,“不松。”
这时候倒是很坚决了。
他说完,睁眼看了看秦煜,自己下床将卧室的窗户开了一条缝,让冷气稍微进来一些,又再回来,重新抱住,“这样是不是没那么热了?”
反正不管用什么方法,他就是不想松手。
秦煜哭笑不得,回抱住他。
好半天,等他再次即将沉入睡眠的时候,听见时初在自己怀里混沌的呢喃。
他说,“你别不要我。”
才和好不久,时初依然没能将心中那些惶惶不安彻底消除。这需要时间,就像秦煜从时初最初带给他的伤害中走出来到重新愿意在一起,也经历了时间。
不过还好,他们往后余生,时间还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