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底,秦煜表姐一家带女儿从欧洲旅游回国,要留在A市办一点事。
她和丈夫这几天都没时间照看女儿,于是就把她放秦煜家里,晚上再接回去。
小朋友今年八岁,小名叫夏夏,开学上三年级,暑假和爸爸妈妈玩得很开心,作业一字未动,最后这几天才在表舅家里苦兮兮地补作业。
正好是休息日,秦煜和时初轮流辅导她。秦煜刚给她讲完了不懂的数学题,口干舌燥,起身喝了杯水,朝时初摆摆手:“后面是语文,要轻松一点,你盯着她吧,我去处理一会儿工作。”
时初憋着笑拍了拍秦煜的肩,从他手中接下了这件差事。
他刚才就坐在沙发上,看秦煜给夏夏讲题。小朋友很聪明,同时思维也十分跳跃,有道题问老师带5个小朋友去看电影,一张票五块钱,一共要多少钱?
夏夏就说:“电影票怎么可能才五块钱?现在都几十块。对了,舅舅,你最喜欢看什么电影呀?我前几天和爸爸妈妈看了巴拉巴拉……”
讲着讲着,她又要去上厕所,上完厕所要喝水,喝完水还要和豆沙玩一会儿。
总之,光是三道题就快讲了一个半小时。
秦煜在小朋友面前倒是跟她很聊得来的样子,有问必答。转了身,对着时初才露出苦笑的表情:“其实我小时候也这样来着,那时候都是我爸给我辅导,怪不得每次辅导完我看他都觉得老了两岁。”
正如秦煜所说,夏夏喜欢语文,写起语文来专心很多,几乎不需要问问题。时初坐在她不远处,过了快半个小时才听见夏夏叫他。
“哥哥,请问这个字念什么?”
面对时初,夏夏总是带着一丝崇敬。听说这位哥哥是博士,她现在还不太理解博士的具体含义,只知道学习特别特别好的人才会被这么叫。在时初面前,她也不自觉地挺起背,坐得端端正正,用一副小大人的口吻讲话。
时初走过去,与夏夏保持着合适的距离,俯下身看了看摊开的练习册,是一道组词题。
“痕,h-en-hen痕,痕迹的意思。除了痕迹,还可以组‘伤痕’”时初温声道。
“h-en-痕”夏夏一边念一边标拼音,标好后,她又念了几遍,忍了忍,还是没忍住,弯下腰把自己的裤腿挽起来一点,翘起脚给时初看,“哥哥,你看,这是我前两天摔倒留下的‘伤痕’,现在都有点疼。”
她展示完自己的伤痕,又问时初:“你小时候最疼的伤痕是因为什么呀?”
时初表情有些发愣,一时没回答出来。
如果是小时候,那可太多了。
要说最疼……那应该是四五岁不小心打碎一个杯子之后,向德光听到响声,过来踹了他一脚。
他跌倒在地,胳膊刚好撑在那堆碎玻璃渣上,钻心的疼。
而且还会有些根本看不见的细碎玻璃渣,过了很久依然留在皮肤中,穿衣服、睡觉的时候,皮肤与布料摩擦,就引来一阵阵刺痛,很久之后才渐渐感觉不到,也不知道是融入骨血还是适应了。
时初看着夏夏天真的神情,最终还是摇摇头,微笑着轻声说:“我不记得了。”
“好吧……是不是还可以组‘疤痕?’,哥哥,疤怎么写?”夏夏有些遗憾,但没有追问。
时初从桌上拿起根笔,扯过刚才秦煜用来讲数学题的草稿纸,在他留下的字迹下方,一笔一划写下“疤”这个字。
他边写边跟夏夏解释:“每个人的皮肤中都会有一些组织,伤口愈合之后,有一些组织还没有完全恢复,就会留下疤。”
夏夏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手指着时初的左手问:“哥哥,你手心里那道疤是不是很深啊?”
她想问的是时初当初跟向德光在旅馆对峙时握刀留下的疤。时初写完字,放下笔,把左手五指张开,将疤痕露出来,又合上:“这道疤不深。”
这道疤不深,就算它是全身上下最接近骨头的一道伤也不深。
最深的是留在手腕上的电击伤,即使它已经快要愈合到看不见了。
它曾经深至心脏。
这源于时初在最混乱最难过的那段时间里,从书上胡乱学来的厌恶疗法。将电流作为刺激物,企图用按下电击开关那一瞬间的疼痛来忘记心理上的疼痛。
无济于事罢了,就算一再加大电流强度也不过是在想起秦煜时更加深刻。
“有天晚上,室友带人回来开party,我一个人躺在房间的床上,握着电击器,听着一门之隔的那些欢呼和喝彩,将电流强度调到了最高。但我没按下去,因为我问了自己一个问题,如果真的能通过这种方式忘记你,生活会更好吗?”
“这个问题我最终没想出答案,可是那时候我才发现,我真的不舍得忘记你。就算后来我们没有重新在一起,每次想到你还是会痛彻心扉,我还是不舍得。”
秦煜从后面抱着时初,听着他说话,手伸进被子中,握住他受过伤的手腕。
两个人都没有穿衣服,在夏末没开空调的房间中皆是满身黏腻的汗——他们刚刚结束一场性。爱。
他们在余温中紧紧相贴,秦煜将脑袋埋在时初脖颈间,时初听见他声音变得有些发紧:“然后呢?”
“然后夏夏问我还能组什么词,我说还可以组‘裂痕’”
裂痕,可以解释为物体破裂时留下的痕迹,也可以指感情出现了隔阂。
时初这一生最刻骨铭心的裂痕,就是和秦煜分手的那些日夜。
他的反应总是很迟钝,喜欢上了人也不知道,分了手刚开始也不觉得有什么。
用锋利的小刀快速在胳膊上割一下,先是皮肤被切开,血要过一两秒钟才会渐渐流出,然后越流越多,直至入目满眼的红。
时初觉得自己的感情和这种现象很像,同样无法反应及时,总要落后一步,才能明白究竟错过了什么。
说到这里,他感受到自己脖颈处有一点点冰凉的液体,像降下的雨。
于是他话锋一转:“我教夏夏写完裂痕,她很惆怅地问我,‘伤痕、裂痕、疤痕’,难道和痕相关的词就全是让人难过的吗?我说,不是的,还有让人开心的。比如泪痕。”
“夏夏歪着脑袋看我,说可是泪痕不是说明哭了吗?为什么哭是让人开心的?”
“我告诉她,因为能在一个人面前放肆流泪也是很幸福的一件事。”
有些家长有很强的刻板观念——女孩子一定喜欢粉色,要穿小裙子,说话要温声细语,要有礼貌,不能调皮。而男孩子一定要喜欢小汽车玩具枪,要坚强,不能哭,否则就是软弱。
向德光和时静都是这些家长中的一个。
时初从记事起,就知道爸爸妈妈不喜欢自己哭。摔倒了就自己爬起来,受伤了不能向父母哭诉,被别人欺负了不能打回去就憋着。
他们不喜欢听抱怨,不喜欢安慰,连拥抱也吝于给予。
但时初觉得自己其实也没有那么坚强吧。
只是时间久了,他也潜移默化认为流泪就是丢人的表现。
幸好现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能让他在他面前无所顾忌地哭泣。
时初说:“我还告诉夏夏,‘印痕’这个词也很好,它像一张白纸,你赋予它什么样的色彩,它就是什么样子。”
过往的生命中固然留下了斑驳的印痕,这些印痕组成了现在的他。但自此之后,他想要和秦煜一起创造更美好的记忆,给接下来的生命痕迹,印上斑斓的色彩。
秦煜在做爱时喜欢吻他身上的那些伤疤,这次也如以往。
他牵起时初的手,深深吻住他已经很淡的电击疤痕,离开时,那上面有了新的痕迹。
是吻痕。
以前这是疤痕,现在这是吻痕。
他说:“时初,我们去美国注册结婚吧,留一些好的回忆。”
最痛的伤痕、最深的疤痕、最刻骨铭心的裂痕、最放肆的泪痕和最温柔的吻痕。
痕是生命刻下的印记,既然曾经的伤痛无法消除,那么就用爱去覆盖。
江四野
这章把我写哭了,我发誓下一个番外绝对纯甜!
最后修改时间:2023-02-06 23: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