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锐吃海蛎很挑。
不新鲜的不吃,有腥味的不吃,太瘦的不吃,太肥也不吃。
他喜欢吃个头小小的小海蛎,拿去烤,拿去蒸,或是做成蚵仔煎他都喜欢。
阿嫲以前经常给他做,后来家里多了一个谢幸,谢幸也爱吃,阿嫲做的次数就更频繁,方锐每周回家都能吃到刚出锅的烫呼呼的蚵仔煎。
后来也买过不少次,但不是阿嫲做的,都没有那个好吃的味道。
谢幸说想吃,方锐就去买,他很多时候都不会拒绝谢幸,他想干嘛就干嘛,想吃什么方锐就买什么。
方锐让他坐在原地吃甜汤,自己走过去买蚵仔煎,刚炸出出锅的蚵仔煎冒着热气,隔老远就闻到香味,他手上提着袋子走回去,不知为什么又觉得有人盯着自己,于是转头一看,身后人群密密麻麻,根本看不出异常。
那天回家夜里回家他也有这种莫名的感觉,总觉得有眼睛在暗处盯着他。
有人在跟踪他吗?
可什么人会跟踪他呢?
他想来想去只有李家人,沈清能直接跟他见面,应该不是沈清。
不是沈清那是谁呢?李家的谁?谢幸那些所谓的亲戚?叔叔?还是弟妹?
方锐不知道。
他没接触过有钱人的生活,不知道那种家族里是不是会像电视剧里演的一样勾心斗角,比如争夺财产什么的。
谢幸还在前面的摊位上等着方锐。
方锐四周瞧了几眼没发现异常就转身回去,把蚵仔煎打开摆到谢幸跟前。
“小心烫。”
他有点心不在焉,刚才那种被监视的感觉还没过去,总觉得有人在附近盯着谢幸。
谢幸第一筷夹起来吹了几口气,稍微凉了之后沾了点辣酱递到方锐嘴边。
方锐被突然伸过来的手吓一跳,控制不住的心跳加快,愣了半晌才说:“你吃,我不吃。”
谢幸又凑近了点:“这个很好吃的,阿嫲也会做呢。”
他记得以前阿嫲会做这个,以为方锐忘记了,还不忘提醒方锐。
好像在说“我记得你以前可喜欢吃这个了。”
方锐张嘴吃下,谢幸眼睛里透着期待:“好吃吗?”
“好吃。”
但是没阿嫲做的好吃,没有以前那种味道。
谢幸得到了满意的回答,笑着夹了一块往自己嘴里塞,吃过后又给方锐夹一口,两个人就那么你一口我一口地把那份蚵仔煎给吃完。
吃饱喝足方锐才带着谢幸回家,刚进家门他就快步走过去看自己的丑鸭子。
方锐看着他走进去又走出来,说道:“没人拿你那个鸭子,不用检查。”
自从把那两只鸭子搬回家,谢幸每回一出去再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去看那个丑鸭子。
看完就在抽屉里把那个录音的小电子塑料拿出来播放。
他们家小,谢幸一按开关那个电子塑料就开始孜孜不倦地发光,一闪一闪的比手电还刺眼。
发光就算了,那玩意儿还要发出“谢幸谢幸I love you!”的声音。
方锐每回听到都无语,谢幸又喜欢,他也没法给扔了,只能任由他时不时按一下。
就在第六次准备播放“谢幸谢幸I love you”的时候,方锐终于没忍住走过去把谢幸手里的电子塑料拿走,在他疑惑不解还不舍的眼神下把那玩意儿扔进抽屉里,并作出一副“威严家长”的表情发话:“去洗澡,现在还很早吗?不想睡觉了?”
方锐很少严肃,一般他开始严肃时说的每一句话谢幸都会照做。
其实他不严肃谢幸也很听话。
于是谢幸撇撇嘴,乖乖拿自己的睡衣到卫生间里洗漱。
夜里十一点,谢幸按时上床睡觉。
那张亲子鉴定报告被方锐藏在衣柜最底下的抽屉里,他根本不用藏,因为谢幸看不懂,就算看懂了也不解是什么意思,能解也没关系,方锐根本就没瞒着他。
沈清是他妈妈这回事方锐已经跟他说了好几遍。
谢幸睡着之后方锐才进去洗漱,出来时身上还带着水雾。
他的睡衣不太透气,是在超市打折买的,才四十块钱。
用浴巾擦完身体之后穿上的那一阵都是粘的,布料会粘在皮肤上。
其实两人的睡衣款式都差不多,但谢幸身上穿的布料明显更舒服也更高级,是特别清透的绸缎,整体都是黑色,有一排纽扣。
那是方锐在商场里花了三百块钱买的。
谢幸从头到脚,衣服、裤子、鞋子,甚至连袜子、内裤,无一不是方锐买的。
不说多贵重,也不是什么名牌,但绝对不差。
他舍得给谢幸花钱,谢幸身上一身衣服能买他自己穿的两身不止。
方锐没睡,一直坐在床尾发呆。
许久之后他把收在柜底的鉴定报告拿出来,放到供台上,压在香炉底下。
打火机“啪嗒”一声,他点了三根香,用手扇风把微弱的火光扇灭,站在方老太牌位前拜了三拜,轻声说:“阿嫲,小幸有妈妈了。”
方锐还小的时候不懂为什么点香不能用嘴吹风把香火吹灭,每回阿嫲都是轻轻摇晃,或者用手扇风。
他也有样学样,学着用手扇灭。
有一次不小心扇的时候碰到火光,手指被烫出一个小泡,后来他就直接张嘴吹。
在安静的小庙里吹气声一下就被听到了,阿嫲看见生了气,责骂方锐为什么要用嘴吹气。
方锐被凶不高兴,气鼓鼓地随手把香插进香炉里:“就用嘴吹!为什么不能吹!”
阿嫲这一辈子最信佛,方锐的态度是对佛祖大不敬,她气得半死,抬手想打方锐。
边上一同来的香客挡在方锐跟前:“不知者无罪,不知者无罪呀!小孩儿懂什么,祖不会怪罪的,大姐你别跟孩子生气。”
方锐逃过一回打,也不敢自己回家,坐在庙外的阶梯边上等阿嫲拜完出来。
回家路上还置气,不肯跟阿嫲走一起,不远不近的跟在她身后走路。
阿嫲手上提着篮子,里头放着刚才去拜的贡品,有很多饼干和水果,方锐想吃,又拉不下面子。
最后还是阿嫲先开口,让方锐要吃什么自己拿。
方锐屁颠凑上去,伸手的时候阿嫲发现了他手上被烫到的小泡,这才知道那会儿在庙里这小孩是因为被烫到了才用嘴吹气。
方锐家里有个小烫伤的阿嫲都拿牙膏抹,她一到家里就挤牙膏给方锐手指头抹上,一边心疼一边跟他说:“晃一晃香火就灭了,不用拿手去扇,也不要用嘴巴吹气,那样子不尊敬,祖就不保佑我们了。”
个头还很小的方锐一知半解地点点头,从那时起他再也没对着香烟吹过气。
小时候的事情方锐很多都不记得,他对于以前的记忆很多都是在谢幸出现之后。
方锐晃了晃香火,把香插进小炉里,又说道:“他妈妈找到我了,是位很有钱的女士,但是没啥礼貌。”
“他长得像妈妈,真的很像呢,一眼就能看出来了。”
“他妈妈说他名字叫李昀,见面吃饭的时候一直叫他昀昀呢,我不高兴,我喜欢他叫小幸。”
“小幸比较好听是吧?这可是我取的名字,多好的字。”
“他妈妈说要把他带走,阿嫲,小幸在这儿十二年了,我把他当家人的。”
“我都忘了他不姓方,他甚至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怎么能没有关系呢,我养了他十二年,从身高到我大腿的小孩养到现在,个头都比我高了,怎么就有人说要带他回家呢。”
“这里不就是他的家吗?”
谢幸今年十八岁,他已经成年了,可以不再需要监护人。
如果他是个正常人,他完全可以自主选择想跟谁一起生活。
如果让谢幸自己选,方锐放一百个心,因为他知道谢幸的选择只会是他,唯一的,百分百的,毋庸置疑的。
可谢幸就不是正常人。
医院开的检查报告里说他有病。
他需要监护人。
这让谢幸无法选择,方锐也从他最亲密最信任的人变成在法律上的陌生人。
抚养权就算有第一百个顺位也顺不到方锐这里来。
而方锐以后要是想见谢幸一面,还得事先征求沈清的同意,不然就是骚扰,就是别有目的。
能走吗?能跑吗?
方锐不可避免地想到这个问题。
要是他狠下心,带着谢幸跑到别的地方去生活。
放下他现在的一切,去一个人比较少的小地方。
可以吗?
到时候沈清可以报警,方锐知道她和谢幸的关系还没经过她的同意把谢幸带走,她能告方锐拐卖,让他去坐牢。
那时方锐是小偷,是人贩子,唯独不会再是谢幸的“哥哥”,不会再是锐锐。
以李家那种家庭的人脉和手段,方锐估计前脚刚带谢幸离开S市后脚就被人跟上了,他逃不掉的。
或者这几天他觉得有人跟踪自己并不是错觉。
可能那边真的有派人在监视他,不然他们怎么可能会那么放任谢幸在这呢?
不久之前方锐还动过送谢幸去特殊福利院的念头,那时候谢幸仅仅只是离开他一天半。
不到两天的时间方锐就受不了,连夜把谢幸带回家。
十二年了,谢幸的存在已经成为习惯,人最可怕的就是改掉习惯,他不能习惯没有谢幸的生活,也没法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