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烧太费体力,叶筝喝过粥以后又睡着了,没多余的脑力去思考他母亲和黎风闲的事情。
睡意正浓,朦胧中,叶筝听到有人在叫他的名字。他脸往枕头里偏了偏,扯起被子遮住半边耳朵,想蒙头继续睡。不曾想那道声音越来越近,几乎是贴着他的耳际在喊,“叶筝……醒醒!起床了!”
下意识地,叶筝卷住被子,背过身,朝床里头缩了缩,仿若这样就能远离那追命一样的呼喊。
“……叶筝,你再不起来别怪我不客气了……”
很耳熟的一把嗓子,似乎没有要放过他的意思。叶筝哼哼唧唧了一会儿,又把自己包得更紧了点。
“喂!起床啦!”闷脑袋上的被子忽然被人一掀,像被抢了壳的蜗牛,叶筝昏昏默默,眼睛还没来得及张开,脸上遭什么凉丝丝的东西挨了一下,又冷又硬,按在他的腮骨上,半张脸都冻麻了。
猛地来这么一招,叶筝想睡也睡不成了,他眼睛睁开半条缝,捂着侧脸,见叶笛手里拿着个小铁勺,又想往他额头按,他抬手挡了下,“姐……”叶筝口齿不清地咕哝,“你这么早就来了?”
“早?太阳都晒屁股了还早。”叶笛拉高袖子,到水池边洗了洗那柄小铁勺,“妈给你熬了点猪骨粥。”甩干勺子上的水,用纸擦干,叶笛回到床边,拧开餐桌上的保温壶,小勺往里搅和两圈,“来,趁热吃了。”
叶筝坐起来,捧过保温壶,吃了两口热粥,视线朝门口一晃,还未开口说话,叶笛就悠悠然瞥他一眼,“他下楼给你买牙膏牙刷去了。人守了你一个晚上,又是给你擦身,又是给你换衣服,大概一晚上都没睡过。”
叶筝捏着勺柄,好一会,才动了动,“妈……昨晚有没有和你说什么?”
“你觉得呢?”叶笛问。
叶筝摇头,“我不知道。”
叶笛搬了把椅子到他床跟前坐下,看叶筝心神恍惚的样子,微微一声叹气,“昨晚妈回去之后一直没睡觉,就在客厅翻咱俩小时候的相册。”她手很轻地在叶筝被单上拍了把,像安慰,“我觉得吧,妈心里肯定也是清楚的,你从来没带过什么朋友回家,这次突然说要带一个人回来,她猜也猜到怎么回事了。”
叶筝还是低着头,没说话。
“叶筝,从小到大,你想做什么,妈都很支持你,你说想出道,她也点头答应了。”叶笛耐心地,又带点严肃,“你既然都已经把他带回来了,就找个时间,好好跟妈聊聊,你也不是小孩子了,二十多岁的人,有自己的主见很正常,而且……性取向这种东西,不是说一句不同意就能扭转过来。”她撑在床边,看了叶筝两秒,“其实我觉得妈也不是不喜欢他,妈要是真看他不顺眼,估计一句话都不会和他多说,更不会和他一起出去吃饭。”
听到最后这句话,叶筝愣了愣,反应了半晌才转过头去看叶笛,“真的?”
“骗你干嘛?”叶笛靠回椅背上,长发一拨,“不过你也别开心得太早,说不定……”说到一半,对上叶筝明显含笑的双眼,叶笛忽然有种噎住了的感觉。
“说不定什么?”叶筝问。
面对着这副模样的叶筝,叶笛再也说不出打击他的话,便改口,“没,没什么。”
吃完粥,有护士进来帮叶筝量体温、测血压,过会儿医生也到这里查房。叶筝已经完全退烧,他给叶筝开了两张抽血的单子,如果报告指标没问题,那么下午就可以出院。
“姐,你今天不是休息吗?”叶筝穿上外套,用纸杯接了一杯温水,到洗手间里漱口,“你就不用在这陪我了。”
“你能行么?”叶笛不太放心。
“能行,烧都退了。”
看了看手机时间,叶笛正想说多陪他半个小时,外面门突然响了。回过身,见是黎风闲,叶笛也不多嘴了,她收好桌上的保温壶和餐具,向黎风闲点了点头,提起袋子,叩响卫生间大门,“那我先走了。”
叶筝:“嗯,路上注意安全。”
叶笛走后,黎风闲陪着叶筝去做检查。
化验结果显示一切正常,又拿着报告见了医生,确认身体无恙后,叶筝办理了出院手续。
下午四点,叶筝背起背包,在医院楼下的停车点打了辆车,和黎风闲一起坐进后排。
车内播着吵闹的音乐,看有乘客上车,司机调小了外放音量,“去哪?”
叶筝报了个墓园的地址。
二十分钟车程,车停在公墓外面,叶筝抱着背包下车,绕过地上林林杂杂的碎石,走到父亲的墓碑前。黎风闲跟在他身后,始终落两步的距离,当叶筝半跪在石碑前翻找背包的时候,他伸手稳了下叶筝的肩头。
叶筝从包里拿出一叠用橡皮筋捆好了的相片,“爸,”他把相片放到地上,站起身,“这是我去年拍的,特地带来给你看看……不过应该还是没什么进步。”
一个晴朗的好天气,太阳光直照到石碑上,把上面刻着的字晒得又硬又亮,叶筝看向父亲的照片,右手往外,寻到黎风闲的手,轻轻握住,“这次我还把我男朋友带回来了。”他抿着唇,静静立着,在树木摇晃不定的光线之中,嘴角慢慢展成一条线,然后翘了翘,“我先带他来看看你,晚点再回家见妈妈。”叶筝说,“你会支持我们的吧。”他很淡地笑了下,“我知道你一定会的。”
黎风闲看着地上那一叠相片,有夕阳、有云彩、有月亮——全是关于天空的照片。想起什么来,他摸过口袋里的钱夹,展开,从里面拿出一张拍立得——
相纸被他保存得很好,用一张封膜套着,在日光下反射出闪眼的光。他将拍立得塞到那叠相片的最底层,然后站到叶筝旁边,重新牵住他的手。
回家之前,叶筝给叶笛去了通电话,说他们可能还有四十五分钟才能到家。叶笛说好,让他们上楼之前记得在超市买两罐啤酒,叶母做菜要用到。
回程的路上,叶筝一直捏着手机玩,一会儿摁锁屏,一会儿调静音开关,都是完全没意义的动作,但他心中紧张,手上闲不下来,总想找点事情做,就揪着手机一顿弄。黎风闲看他一眼,手覆过去,在他掌背上按了按,“再玩手机要坏了。”
“啊……哦。”叶筝停下来,盯着他们短暂交叠又分开了的双手。虽然回家之前他就做足了心理准备,可他没想到会在自己坦白之前先一步让母亲发现,这种让家长戳破恋情的心情并不是很好……
到楼下超市的时候,叶筝推了辆小推车,除了叶笛叮嘱的啤酒,他还另外买了几款饮料,全是叶笛爱喝的。一并结账上了楼,叶筝在家门前,按响门铃。
“回来了?”叶笛揭下脸上的面膜,出来迎接他们,“拖鞋在鞋柜里。”她用指肚揉着眼周,示意他们两个自己换鞋。
叶筝拉开鞋柜,从里面取出两双拖鞋,其中一双还有塑料封包着,他拆开包装,把拖鞋放到黎风闲面前。
“我先把啤酒拿进厨房。”叶筝踢掉脚上的运动鞋,趿上拖鞋,拎着袋子往厨房走。
“妈。”厨房有菜刀碰着砧板的声音,唰唰的,十分规整,叶筝把啤酒拿出来放到料理台上,剩下的果汁茶饮装冰箱里。
叶母切着萝卜丝,头也没抬,“你和风闲先在外面坐坐,饭一会儿就好了。”
“妈……”叶筝到水槽里洗了把手,小心地看着叶母,“用不用我帮忙?”
“不用。”叶母放下菜刀,又把灶台上炖着的汤转小火,“家里不是有客人吗,你在厨房待着做什么?”
“好吧。”看叶母一个人处理得过来,叶筝擦掉手上的水,拐出厨房去找叶笛。
“哎呀,黎先生,这怎么好意思……”叶笛坐沙发上,腿边趴着一只圆滚滚的大肥猫,或许是刚敷完面膜,脸上容光焕发、晶莹剔透,连带着笑也甜美几分。她抬起左手,腕骨上方搭着一块表,表盘呈水滴形,有钻石镶饰,她用两只手指拈住表带,往灯具下一照,整只手表都散发出锃亮的光,矜贵又优雅。
“不知道叶小姐喜欢什么,擅自做的主意,还请叶小姐见谅。”黎风闲拿着个方形的礼品盒,看到叶筝过来,他往边上让了点。
“姐。”叶筝到叶笛旁边坐下,两只手伸过去,“我帮你带上好不好?”
“好。”叶笛便悬着手不动了,由得叶筝解开表扣,替她戴上。
尺寸不大不小,刚刚好。
叶笛拿出手机,把手拗了好几个造型,又让叶筝给她拍几张照发朋友圈。
这边试戴完手表,那边叶母已经开始准备上菜。叶筝和叶笛都到厨房里帮忙,连那只叫笨笨的三花猫也一扭一扭地过去围观。
等菜上全,叶笛摘下叶母的围裙,将她按到座位上,“妈,您辛苦了,您就先坐着,歇一会儿。”
“不行,还有汤……”叶母欲要起来。
“哎哎哎,行了行了,汤叶筝在舀,您别着急。”
片刻,叶筝端着一大碗奶白色的鱼汤出来,桌子上五菜一汤,叶笛坐到叶母边上,叶筝和黎风闲在他们对面就座。
“都吃饭吧。”叶母拿起筷子,对黎风闲笑道,“风闲也别客气,多吃点。”
“谢谢阿姨。”黎风闲说。
用餐间,叶母问了一下叶筝的近况,工作如何、拍戏辛不辛苦、有没有好好吃饭,叶筝全部都答上了,聊到拍摄期间的事情,叶笛也好奇地多问了几句。
“你们剧组有没有那种耍大牌的,和导演吵架的,又或者故意NG,让人一直挨耳光,或者淋一个小时雨的?”
“姐。”叶筝给叶笛夹了块肉,笑了一声,“少刷点论坛。”又说,“我们剧组气氛很好,没什么可以八卦。”
之后叶笛又有意无意地把话题往黎风闲身上引,“听说我弟弟跟您学了半年昆曲,要带一个没有底子的新学生,应该很不容易吧,也真是辛苦您了。”大概是聊得起兴,叶笛饭都没怎么吃,碗筷也早早搁下,最后还是让叶母给瞪了眼,才拾起筷子继续吃饭。
一顿晚饭吃完,大概是看出叶母有话想要和叶筝说,叶笛主动请缨去当洗碗员。四人份的餐碟还是有点多,黎风闲也和叶笛一起收拾厨房,留出时间给他们母子二人。
“妈。”叶筝跟着叶母进书房,合上门,他把转椅推到叶母左侧,“你坐。”
叶母扶住椅背,很平静地看着叶筝,“身体好点没?”
“好很多了。”叶筝捻了捻手指,“就是小感冒,没什么要紧事。”
叶母点点头,越过椅子,走向一旁的陈列柜。
柜子里放了很多奖牌和奖杯,有他的,有叶笛的,也有他父亲叶远山的。
在叶筝的记忆中,叶母时常打理这个陈列柜。他记得他有一次放学回家,叶母正拿着抹布擦拭奖杯上的灰尘,十二三岁,抽条长个的年纪,他发现自己不再需要仰视母亲,也是那时候,他发现母亲没有他想象中那么高、也没有他想象中那么无所不能,她肩脊瘦削,要踮脚才能拉开最顶层的玻璃柜。
此时的他像是回到了那个时候,穿越遥远的岁月,与幼年的自己一同注视着母亲的背影。
“叶筝,你还记得你爸爸以前的乐队叫什么名字吗?”叶母滑开柜门,从里面取出一块奖牌,拳头大小,金属做的。
“记得,叫‘颠倒世界’。”
叶母将那块奖牌交给叶筝,“知道为什么要叫这个名字吗?”
叶筝接过奖牌,沉默下来。
“其实是瞎取的,当时他在图书馆,随便翻了一本诗集,里面有一首诗叫颠倒世界*,他想,这名字挺好的,够帅,就决定叫这个了。”叶母侧过头,把拉了一半的窗帘全部打开,窗户推出去,外面树影幢幢,黑咕隆咚的,叶母椅着桌沿,朝向那一片黑暗说,“你外公外婆以前很不喜欢你爸,觉得他没一份正经工作,整天不知道在忙活些什么事,那个年代的老人,很难理解什么叫摄影师,也不懂什么是乐队,就觉得他啊,经常到处乱跑,是个不顾家的人。”叶母垂下视线,声音变得很轻,“那时候,他们非常反对我和远山在一起,一心希望我能和一个老师结婚。”
叶筝不言不语地站在门边,他拿起那块奖牌来看,顶端系着蓝白色的缎带,正面镌有一排小字,“奇森杂志摄影大赛——自然风景组 冠军”
“那时候为了远山,我和你外公外婆吵过很多次架,他们怕远山带坏了我,又怕我真的为了远山而和他们断绝关系——当时邻居家的女儿就是这样,为了一个男人,和家里不再来往,”叶母盯着无名指上的戒环,须臾,她伸出手,把那枚银色的戒指转了一圈。
年月太久,戒指下面的皮肤已经被印上了一条戒痕,淡白色,扎根在了血肉里,“我从来没有想过,原来谈恋爱也会这么累,这么辛苦,会为了一件小事哭得睡不着,所以我甚至想过,不如就这么算了吧,就当我们没缘分……”
“妈……”叶筝往前几步,想要去抽两张纸给叶母擦眼泪,却被叶母拦住了。
“你听我说完。”叶母按住他的手,“……后来远山为了和我在一起,他选择退出乐队,放弃了很多他憧憬的事情,唯独摄影,他无论如何也割舍不下,他和我的父母说,请再给他一点时间,他一定会给我一个很好的家。”叶母很少对叶筝这么说过话,她探出手,摸着叶筝的脸,忽然笑了笑,“他真的做到了。”
叶筝握住母亲的手腕,也跟着她笑一笑,但他不知道,这个笑实在过分的勉强,落在一个母亲眼里,更像是带着痛。
“可能很多人认为,坚持远比放弃难。”叶母粗糙的指腹抚过叶筝眼角,她不得不那么仔细地察看着叶筝,“但是叶筝,妈妈清楚,让一个心里有希望的人去放弃一件喜欢的事,是真的太难、太难了。”她隐约瞧见叶筝神情上的变化,像一阵风过,云开月明,她和书桌上、叶远山的照片,一齐被收聚在这样一双亮光的眼里。
仿佛让她从这一个冬天,回到了那些年。
有人告诉她,其实竹蜻蜓从旋飞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坠落,世间上所有的运动都可以被计算,所以爱也一样,倘若爱上一个不合适的人,那么最终的结尾也同样可以被预见。
那时候叶远山是怎么回应的——恍然间,叶母竟然记起了年轻时的叶远山,他的长相,他的声音,以及他面对这句话时,吊儿郎当的站姿。
是不是只要把所有事都说成是命运安排,我们就不用对自己的人生负责。
说完,叶远山拉着她的手,跑出了那间沉抑的教室。楼上的音乐室里有人在吹直笛,Amazing Grace,偶尔有一两个音走调了,她跟在叶远山身后,穿过汹汹的人潮,窗口外的金色叶片簌簌地在动,如同藏了一整个秋天在里面。他们朝着走廊尽头奔跑,像追逐一个永远不会成真的梦。在阳光中,秋风里,视野所见的一切都在轻轻晃荡着,唯有她身前的那道身影是坚定的。他边跑边说话,但是她什么都没听见,只注意到他那件被风拱起的白色校服。
像在飞。
窗帘轻轻摆动,一片残叶飞落窗边,整个房间都灌满了风的气息,叶母听到一个声音在说话,好像是十八岁时候的自己,那样沾沾自喜、又忍不住羞怯,“去吧叶筝,”她说,“去爱你喜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