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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居留之地

    [你们不可玷污你们所居之地,因为血能玷污地;在那里流了血,除非流那杀人者的血,为那地没有其他取洁的方法。]

    太阳落下地平线之后,天上开始落下雨滴。

    希利亚德·拉米雷斯回家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雨不算是很大,但是风却刮得很厉害,所以,虽然他住的公寓——其实是位于巷弄尽头的、雅致的二层住宅,虽然面积不算特别大但是地段奇佳,最重要的是离圣若翰洗者大教堂不到两个路口的距离——离他的工作地点着实是很近,但是等他终于到家的时候,半边肩膀都已经被淋湿了。

    十个人里有八个人会觉得拉米雷斯不可理喻,毕竟他是全国天主教的领袖,弗罗拉总主教区的红衣主教,完全犯不着在一个下雨的晚上从自己的主教座堂步行回家。

    拉米雷斯觉得自己的理由没法向别人说明:因为事实上,等到大部分神职人员能做到他现在的位置,应该也至少超过六十岁了,如果人们愿意看一看梵蒂冈选举教皇的时候,参与投票的红衣主教们每个人身边战战兢兢地配备了几个医务人员,就会了解这样的道理。你要是总和这样风一吹就倒的老爷子们相处,就总会在能自己走路的时候尽量走路,怎么说:你可比你身边那个腰上挂着尿袋的幸运多啦。

    下雨时的空气十分清新,要是风不那么大就更好了,他用钥匙打开门的时候能听见远处雷声轰隆隆的闷响,空气中有一股水汽的苦味。一般来说,等他打开门后,等待着他的是那个装饰风格简洁、某种程度上缺乏人气的居所:他雇的那个厨子一天来两次,通常他都碰不到,这个时候回去只会在桌子上看见对方留下的、绝望地用各种保温措施想要保持新鲜和热度的饭菜;而保洁公司的工作人员一周会来三次,后果是上次梅斯菲尔德神父委婉地表示他的房子看上去空荡荡得像是刚被杀人犯仔细清洗过的犯罪现场。

    这么说多少有点失礼,但——有的时候拉米雷斯的居所就是干净整洁到可疑,要么让人欢迎房主是个不可救药的洁癖患者,要么让人觉得在房子里里里外外喷一层鲁米诺试剂看看比较稳妥。

    但今天可不是这样的。

    拉米雷斯一进屋就闻到了一股难以言喻的味道:某种食品的甜味和鲜血的铁锈味混合在一起,两种气味都勉强令人可以忍受,混在一起之后就怎么闻怎么奇怪。客厅里,他的沙发上(皮质表面,一尘不染,闪闪发光,往往看上去跟从来没有人坐在上面过似的)多出了一大堆可疑的毯子,是毛茸茸、甜腻腻的粉红色,上面印着转圈圈跳舞的洋娃娃和小熊。

    客厅的电视是开着的,音量调得很低,但是听声音也能听出在放好莱坞动作片之类的电影。室内没有开灯,在随着枪战忽明忽暗的环境中,拉米雷斯看见毛茸茸的粉色毯子堆中伸出了一只手——苍白,纤细,手腕上面裹着一层纱布,但是依然有血从纱布下面缓慢地渗出来。那只手向他的方向挥了挥,疑似做了个打招呼的动作,然后就懒洋洋地垂下去,搭在了沙发扶手上面。

    顺着那只手手指垂落的方向,拉米雷斯的目光投注向黑暗里面——在电视闪烁的光辉照不到的黑暗里头,他看见了一具躺着的躯体,那股令人不适的血腥味就是从那里传来的。那身躯看上去了无生气一动不动,不禁很想让人问他到底还活没活着。

    但是拉米雷斯在那一瞬间只是想要叹气,他无奈地开口:“莫德·加兰。”

    每个小孩听见自己的家长叫自己全名肯定都会莫名地不寒而栗,但是他们两个是怎么进入到这种奇怪的角色模式里了呢?拉米雷斯觉得自己跟被请家长的老父亲一样头疼,而那堆毯子麻利地回答到:“诶。”

    印着洋娃娃和小熊的毯子蠕动了一下,下一秒,有个身材娇小的黑发姑娘从那堆难以言喻的玩意下面钻了出来。拉米雷斯眼尖地注意到那姑娘身上披着深色一件宽大的男士睡袍,带子系得松松垮垮,基本上跟在裸奔没有什么区别,换而言之:这衣服好像是他的。

    ——德高望重的大主教家沙发上住了一个会穿他睡衣的女孩子,这消息要是传出去可以让狗仔队兴奋得沿街跳大腿舞,让八卦小报老板在办公室里发心脏病。

    加兰爬出毯子的时候,从毯子深处带出了好几个圆滚滚、软绵绵,会在夹娃娃机里出现的那种毛绒娃娃,可以想象她把自己埋得像是有待发掘的墓葬群,在自己身边续了好几层莫可名状的毛绒玩具,然后用不止一条毯子把自己压在了最下头。这导致一般别人进屋的时候除了会感叹这条沙发的装饰风格诡异,可能永远意识不到下面还有个活人。

    按理说,拉米雷斯有好几个问题得问:比如说这人为什么会忽然出现在他家,那堆毯子是什么玩意,还有屋角里躺着的那个人到底是活的还是死的。

    但是不知道怎么,他说出口的下一句话是:“……我进门之前看见你的车被贴罚单了。”

    这是拉米雷斯没有特别惊讶于对方的出现的唯一原因,因为他走到自家楼下,看见马路边上停了一辆1967款的灰色野马轿车,那辆车停得规规矩矩,除了柏油马路上画着禁止停车的黄色网格线之外没有任何问题。

    “不用管它,有人会付钱的。”加兰完全没走心地回答,目光完全没离开电视屏幕。拉米雷斯皱着眉头走近了一点,嫌弃地绕过摆着装着吃了一半的左宗棠鸡中餐外卖的纸盒(那就是屋子里那股甜味的来源)的桌子。

    电视里正演到反派倒在地上,冲着男主角声嘶力竭地喊:“不就他妈的是一条狗……!”

    然后这位反派就被男主角照脑门上开了一枪。

    加兰发出一串不知道想表达什么意思的啧啧声,然后把手往桌子那边伸过去,那上头还放着买中餐赠送的幸运饼干。不过她最后并没有碰到那些饼干,因为拉米雷斯抓住了她的手腕。

    对方的手指不轻不重地压在纱布之上,下面是血肉模糊的伤口,加兰终于把目光从电视屏幕上面移开,目光坦然,就好像整个场景都没有奇怪之处一样。

    拉米雷斯问道:“疼吗?”

    与此同时他苦涩地想着,他最终还是问了。

    “还好啦。”加兰眨了眨眼睛,平静地回答道。此时对方还穿着那件大衣,肩膀上有未干的水渍,在一片昏暗之中,拉米雷斯衬衫领口那片白色的罗马领显得格外地显眼,他有点挡住了电视屏幕,那些枪战嘈杂的声效和闪烁的光辉全都印在他的肩膀上面。

    加兰伸出手去,手指几乎要落在对方的喉结下面一点,就会碰到那片洁白的纸片,主的轭(他的担子是轻的)。她的手指上有尚未完全干涸的血迹,然后她会把那些污秽蹭在洁白的东西上面——向来如此。

    拉米雷斯稍微向后退了一点,躲开了她的手。不知道为什么,现在这种氛围可能令他感觉到不适,所以他强硬地转换了话题,他终于问:“那个人是怎么回事?”

    离得近了一点之后,拉米雷斯才能看见倒在屋角那位呼吸的时候轻微起伏的动作,这看上去令人心惊胆战,就好像他马上要断气似的。

    “那家伙跟踪我,我很确定他跟我最近在办的一起贩毒的案子有关系,但是现在看上去也问不出什么来了。”加兰看着他,带着一种莫名其妙地坦诚说,“你看,我又没办法把他留在路边,他现在肿的程度可能很容易吓到路过的居民之类的……?”

    “所以你把他弄上楼来并且污染我的地毯?”拉米雷斯皱着眉头指出。

    并且他隐约觉得自己毕竟得承认自己的反应透着一丝的有病,因为对正常人而言,你在你屋里看见一个不断流血逐渐死亡的恐怖分子,都不会是现在的反应。但……说实话,既然有莫德·加兰在场,其实什么都有可能发生;拉米雷斯早就知道她是不确定性和痛苦的代名词,至少对他而言就是如此。

    “你雇的那家家政公司不是号称保密性强到在雇主的浴缸里发现死尸都会帮忙毁尸灭迹的嘛,”加兰微笑着说道,“我打电话了,一会我同事会来把他弄走,交接到其他部门去,你要是太在意的话我可以帮你付毯子的干洗费——现在过来陪我坐会儿。”

    拉米雷斯不赞同地看着她。

    加兰一挑眉,干脆利落地伸出两只手,手指张开,就是小孩在迪士尼期待一个来自于米奇的抱抱的时候会摆出的那种姿势。

    “快来,”她说,“我手可疼了,迁就我一下。”

    ……刚才是谁说没事的来着?!

    拉米雷斯保持着那种不赞同的表情,并且选择向现实屈服。他把那堆混乱的无法形容的毯子挪开了一点,十分熟练地在下头摸索了一番,然后从最底下(一个长颈鹿形状的玩偶下面)捞出了一把枪。

    一把弹匣是满的的H&K-USP手枪,拉米雷斯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应该庆幸保险栓至少是关着的。

    他皱着眉头把枪放在桌子上,继续十分有经验地在沙发上那堆乱七八糟的玩意里面搜索,又至少摸出了两个弹匣和一把军用匕首才停手。

    他直觉眼前这些并不是全部,但是有些事情还是不要细想比较好。拉米雷斯把那些东西都堆在了桌子上,然后把表面发潮的外套脱下挂好,才在沙发的一边坐下,低声说道:“我说了好多次不让你把枪放在沙发上了。”

    “嘘。”加兰低声说道,就是在这一刻,拉米雷斯终于在她的声音里面听出一点疲惫的尾音来,她凑近了一点,手指沿着拉米雷斯的咽喉擦了过去(他闻到血腥味),最终搂住了他的脖子。那些睡袍轻薄的丝绸之下有一种近乎是温柔的热度。

    莫德·加兰拉近了他们两个之间的距离,亲了亲他的嘴角。

    拉米雷斯往后靠了靠,给她留出足够的空间来,这是经年累月形成的习惯——他大概快有两个月没见到对方了,听她刚才说的话,她前段时间的失踪显然跟什么毒贩有或多或少的关系,拉米雷斯并不会去问细节,因为指不定什么时候他就会在报纸上知道他可以知道的那部分细节,你永远没法猜出那个占据头条的骇人听闻的事件后面沾染着在你怀中的人的血。而,如果你有莫德·加兰这样的爱人(爱人这个词不甚准确,他想着,并且在这个念头上尝到了实质般的痛苦),你就得时刻在意你拥抱她的时候她身上哪一块可能有淤伤,可能有缝合着的尚未愈合的伤口。

    他的手指擦过对方的衣角,小心地把更多的空间留给对方,不太敢碰她的身躯。有那么一到两次,他把手落在对方的腰上的时候会感觉鲜血从布料下面逐渐流淌出来,那可不是什么令人愉快的体验。

    而加兰此人向来是得寸进尺的,因此她愿意就着这一点退让把拉米雷斯按在沙发上亲,她的一只手按在主教的胸膛上面,能感觉到布料之下对方胸膛中心脏有力地跳动,拉米雷斯的手指落在她未受伤的那只手上,然后握紧了她的手腕。

    这是某种默许——纵然对对方的身份而言,他们现在的举动怎么说都是不合适的——默许加兰可以按着他的肩膀,把他压在沙发上面,她的手指有力却不温暖,长年累月都是凉的,虎口上带着握枪磨出来的茧子,可以禁锢人的行动也可以扭断人的脖子。然后他的手会划过沙发光洁的皮面,指尖陷入到那些毯子里面去。柔软的毯子上面印着跳舞的洋娃娃和小熊的图案,他的手指有的时候会碰到那些玩具的边角,它们有着柔软的四肢和耳朵,让这个吻着他的女人显得奇怪的幼稚,又让整个场景显得难以忍受的罪恶。

    这会让拉米雷斯想到很多、很多、很多年前的加兰——十多年之前,那个时候连拉米雷斯自己都还是真的年轻的,他当时还没读完神学院,而莫德·加兰还是那种真的会穿着带蕾丝边的裙子、抱着洋娃娃的小女孩。

    拉米雷斯至今没有问过加兰当初是否真的喜欢那些裙子和娃娃,那全是来自于好心的慈善家的馈赠,而拉米雷斯预料到自己可能不会喜欢对方给出的答案。

    现在,他的一只手的手指圈着对方的手腕,有坚硬的、圆圆的东西硌在他的掌心正中央——他知道那是什么,那是一串玫瑰念珠,木头的材质,五十三颗珠子排列成行,在她的手腕上绕了三圈或者四圈,珠子的尽头缀着一尊苦像,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鲜血浸染了加尔瓦略山的土地。

    这东西令他感觉到痛苦,就如同它指责着他的罪责。透过时光翻卷的烟尘,他如同还能看见那个年幼的小女孩站在圣若瑟教堂的玻璃花窗之下,那些孩子来自于教堂教友们捐款资助的孤儿院,每个礼拜日那些孩子都会被带来做礼拜。那小女孩有一双大得怪异的灰色眼睛,他半跪在那孩子面前把那串玫瑰念珠挂在了她的脖子上。

    现在那个十字架硌在他的掌心里面,十四年前他可想不到事情会变成现在这样。

    然后他的下唇感觉到一阵刺痛,八成是加兰对他不专心的惩罚。他低低地哼了一声,能感觉到加兰的手指在艰难地往他衣服里面摸,虽然对方受伤的手腕着实有点限制她的发挥,但是她可以说是相当轻车熟路。

    片刻之后加兰的手指已经触到了他的腹部,正在相当有耐心地把他的衬衫往外抽。她的嘴唇柔软,温暖,并无什么血腥味,正一路向下啃噬着探索他的喉结,给人一种将要被撕开喉咙的错觉。

    也就是在这一刻,门铃的声音响了起来。

    这声音忽然在安静的室内响起,也就如同一声炸响的惊雷,甚至比窗外那些隐隐约约的雨声和从极远处传来的闷雷的声音还要更尖锐刺耳些。加兰基本上一瞬间就立刻跳下了沙发,和被惊吓的猫一样灵巧,真不知道她是怎么从那么多毯子里挣脱出来的。

    拉米雷斯听见她低声骂了几个脏字,但是鉴于现在他自己正在拼命想要立刻平稳住自己的呼吸,那么也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他相当尽力地问道:“是你的人来了?”

    “估计是,”加兰简短地回答道,并且把那把手枪从桌子上捞起来,虽然她先穿成这样拉米雷斯不太知道她能把手枪放在哪,他也不太想知道,“您去把您的晚饭吃了,主教大人,然后等您回来的时候,您的地毯上就什么都没有了。”

    拉米雷斯依言往厨房走,加兰的同事们八成知道这不可能是她的房子,虽然这些安全局的家伙保密成性,但是拉米雷斯也不太想在这个时候在对方面前晃来晃去,尤其是在加兰还穿着他的睡袍的时候。

    “进卧室之前把你的枪留在外面。”再怎么说,他离开之前还是这样叮嘱了一句。

    加兰微笑着向他摆摆手。

    拉米雷斯进屋的那一刻听见了加兰开门的声音,她的声音冷冰冰的,如同在一瞬间被抽去了笑意。

    她说:“怀特海德。”

    晚些时候,在拉米雷斯做夜祷的时刻,他会想,其实那些血迹并不真的由那些“保密性强到在雇主的浴缸里发现死尸都会帮忙毁尸灭迹”的家政人员来清理。他想象着加兰在他离开之后打开门,门外或者站着几个穿着制服的、面无表情的年轻人,或者站着拎着箱子、带着乳胶手套的家伙。他可以想象这些场景,他可以想象那个躺在黑暗里的男人被拖过门廊,地板上就会留下他的血迹。他自己并不知道那个人叫什么,就如同就算是心怀怜悯也无法左右对方的生死。

    等到第二天早晨,那片地毯上除了漂白剂的味道之外什么都不会留下,恐怕从那里找到半个指纹或者一点可以提取的DNA都很难。而那个疤会长久地留在莫德·加兰的手腕上面,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变淡。那个被带走的人兴许能活下去,更大的可能性是死了,加兰不会记得他的长相和名字。

    而拉米雷斯不会去问,他不会问加兰的工作,也不会问“你一枪打爆对方的头的时候会不会做噩梦”这种蠢问题——尽管电影里那些人都喜欢这么问。

    诚然,上帝在西乃山上说“不可杀人”,但他不曾询问细节,不曾开口劝阻更不曾指望什么人的灵魂得到赦免——照理来说,拥有圣职的人确实也有赦免的权力,但……但这并没有意义,就如他从不认为自己真的得到赦免一般。

    他跪在床前夜祷的时候窗外的雨尚未停息,大风吹得窗户发出了垂死挣扎似的声响。外面客厅里传来某种东西拖动的声音和沉闷的碰撞声,那个几乎要流血致死的人八成会被加兰的那些属下塞进后备箱带走。

    他恍惚感觉自己依然跪在菲尔格兰特最北的那间小教堂的忏悔室里面,也就可以听见窗外瓢泼的大雨的喧嚣之声。那是菲尔格兰特教区最小的一所教堂,名字叫圣若瑟教堂,在他进入神学院之前,当时的家就在那个教区的范围之内,也当然是圣若瑟教堂的本堂神父把他推荐给了教区主教,才令他在报考神学院之前得以在教区实习。

    在他成为菲尔格兰特教区的主教之后,还曾在某个同样下雨的夜晚回到了圣若瑟教堂。他透过忏悔室的网格窗看着那个老神父的时候仿若看见自己已逝的父亲,而他也知道那个老神父的确也如同他的父亲那样爱着他。因而,他得以把压在心底的某种秘密吐露出来,那个时候,作为一个教区的主教来说,他还算是太过于年轻了,于是也就同等的不知所措。

    “神父。”他记得他当时说道,那天的气温格外地低,他能感觉到自己的皮肤在湿漉漉的衬衫和外套下面颤抖,他应当说、他必须说——

    “我有罪。”拉米雷斯说道。

    他能感觉到那老神父慈祥的目光在他身上逡巡不去,对方的呼吸声粗浊地好像破风箱。对方沉默了许久,然后老神父低声说:“希利亚德,我上一次对你说过……”

    是的,对方肯定知道他是因为为什么而来的,因为对方了解他,知道他本身行事无可指摘,不可能因为其他原因来到这里。

    “是的,您对我说过。”他低哑地回答,“我做不到,我想她依然爱我。”

    拉米雷斯当时顿了顿,终于抬起头来。他不知道对方能不能在他眼里看见某些苦痛和绝望,那并非十分重要,他的感触甚至不是那个时候最为重要的事情。他需要的是一条明路。

    “如果我拒绝她,”那个时候,他说,“我担心,她会——”

    今夜的雨声也与他记忆里的那些夜晚如出一辙,他听见了身后的一声门响。

    他闻到了雨和血腥的味道,罪人吹拂的呼吸声。然后那只手落在了他的肩上,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撞上他的肩膀。

    注:

    ①本章思高本/和合本翻译差异一览:

    加尔瓦略山-各各他山

    西乃山-西奈山

    ②加兰看的电影是基努·里维斯的《疾速追杀》,又称硬汉与狗(……)。

    这部电影是2014年十月份上映的,时间线上这个故事发生在2015年。

    ③一种我的确知道但是也的确考证不到出处的说法:神职人员的罗马领象征着“主的轭”,关于“主的轭”的相关论述,见玛窦福音11:29-30。

    

第一章 居留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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