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六点。
“猛女啊……我擦。”
“疯子中的疯子……”
“我如姐油盐不进!软硬不吃!一心就是要作对到死!”
“这差不多是小玫瑰笔下,最牛逼的主角了吧。”
“最强的一个了。”
观众区里,几个声音呼唤道。
的确,从硬实力来说,偷。窥区的King——smile是沈昭陵笔下,实力最强的主角,强大到可以监视全世界,都有点不真实了。
但即使强大如smile,也有着挥之不去的童年阴影,在生死面前挣扎两难,会陷入人性与生存的抉择之中。
论实力,小如连离个婚这种小事都离不掉,远远不如smile强。
可是小如这个女人的意志力、生命力、自控力,远远超过沈昭陵之前的所有主角。
打她,她不怕,还要抽空锻炼出一身肌肉。
冷暴力她,她装看不见,还能抽空考了个律师资格证。
给她糖衣炮弹,她直接把糖衣炮弹给徒手扬了!坚决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和解和收买!
这简直……
信念坚定到不可战胜,选定一条路,一心就是要走到死,撞南墙都不回头!
也难怪几个读者纷纷呼喊:“好强啊!如姐!”
“人设从头到尾都不崩!就是猛!就是狠!就是一心要跟你干!”
“变鬼,也得是最猛的那种厉鬼!”
“这意志力,不干地下党真是可惜了!”
“的确,要是小如被抓了,无论怎么拷打她,收买她,她都不会出卖组织的。太靠谱了!”
远处的电梯又动了,从里面又走出来两个作者。一出来就听见了这边的动静。
几番休息之后,本来要离开的作者,一个白POLO衫的矮个子寸头男,也忍不住探过头去,问他们:“不是,小玫瑰到底写了什么啊?让你们在这里唉声叹气的,写得有这么猛吗?他写得这么好?”
“不是他猛,”那个吃着薯片,横躺在自己书包上面的运动服女孩解释道,一边看着直播,一边用右手大拇指和食指夹着一个薯片,在他们眼前挥舞,“这事跟他没有关系,是他笔下的主角!猛!”
“什么?”那寸头男呆滞了片刻,杵在原地像个磨盘一样,眨了眨眼睛,“什么主角?”
“如姐,大学生啊。”
“大学生?”寸头男冷笑两声,“大学生猛个几把……这到处都是大学生!有什么稀奇的!”
“那不是一般的大学生,那可是抵死不从的大学生啊!是没被社会打道的大学生!跟我们这种躺平狗可不一样!”坐在运动服女旁边一个眼镜仔抢过来话,绘声绘色地就要描述起来里面的剧情。
寸头男:“???”
一脸懵逼。
“哎,跟你说了你也不懂,总之,总之就是,小玫瑰写的《燃烧》又名——《如姐离婚记》就完了。就是要干!就是要离!我现在就在看她什么时候能离就完事了!小玫瑰的任务也就完成了。我也就得回家补作业了。”
寸头男:“……”
他摇摇头,默念着“什么玩意,一句也没听懂”,挎上自己放在座位上的挎包,就溜了。
而他刚走,后脚一个球衣男孩从厕所那边出来,大步朝着眼镜仔跨过来,连忙问他:“离了吗?”
“没呢。”眼镜仔叹了口气,扶了扶自己眉心的眼镜,“还在这纠缠呢。”
球衣男孩爆了粗口“草!我蹲了个半个小时厕所了。还TM没离婚!”
“你蹲半个小时算什么,人家都等了好几年了!”
“……咋这么困难呢。”
“哎,就这样。如姐与邪恶势力作斗争呢,估计什么时候离了,什么时候这个鬼故事也就彻底写完了。”
“哦——”球衣男孩默默地接受了这个事实,老老实实地坐在了眼镜仔右边的空位置,抻着个头,去看他的显示屏,“那之前那个红衣服的鬼是怎么回事?”
“嗯……没说。小玫瑰还没写到那里,估计是伏笔没到回收的时候。”
“这都多少字了,鬼都不提了,不会是小玫瑰把那个鬼给写忘了吧?”
“……”
“……”
两个人面面相觑,互相眨眼。
不知道是不是该在弹幕中提醒小玫瑰一下,让他别忘了那个设置。
不过……他能看见弹幕吗?
◆
{经过多次失败,后来,我发现,离婚这条路也是走不通的。
于是,我只能选择更加极端的方式,那就是——社会舆论。
我把我自己的故事,一五一十的用各种图文视频录制下来,发到了网上,进行曝光。
结果如你们所料,要不就是一点热度都没有,要不就是有了热度之后,就被迅速删号下架。
我写过的最多人看过的帖子,就是现在的这个——《我和公司结婚了》
它被你们所有人看见。
可能有些晚了……也可能还不晚。至少还是被看见了。
*
我也尝试过联系周边的人和组织,试图成立一个“离婚互助会”,想要 专门帮助那些想要离婚但不能的女性。
但每次都被他们的丈夫、孩子、父母、公婆闯进来,各种捣乱打砸,破坏会议现场。
会员们的意志也不是很坚定,总是三心二意,今天想着离婚,明天为了孩子又不想离了,后天又家暴了,大后天两口子又和好了……
就这样翻来覆去的,陆陆续续几百个会员,来了又走,走了又来,结果也是不了了之了。
我的“离婚互助会”,仅仅在成立为期半年后,就宣告失败。
*
那我就只能更加极端一点——上访。
我们鸾凤市的各个省市地方政府,都被我告了一个遍之后,都没有什么好的结果。我也就逐渐对其失去了信心,选择了想要去告更高层的人。
我选择了去首都的中央政府。
有一天周一,我没有上班,而是穿了一条沾满鲜血的衣袍——我被打出来的,我自己的衣服,全都是脏污的血,非常显眼。
我穿上它,然后独自坐高铁,去了中央。
在这过程当中,列车乘务员看着我这个浑身是血的模样,吓坏了,不断询问我需不需要帮助,我都婉言拒绝,表示:
我不需要帮助,我很好,穿这个衣服是我的时尚style,准备穿着去漫展cos,她不懂。
她:“……”
她嘴角一抽,对我的时尚style表示尊重。
而后,我去了中央政府,当然连门都不进去。
我发了网上的求助短信,也没有作用,想要在大门口堵领导的车,却差点被车压死,还被保安一把推开,让我滚远点。
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小领导说话,他们各种推皮球,说这个事不是他们负责的,让我找别的地方,别的人。
于是,我一个人在首都住了一个月,来来回回把各种地方都跑了一遍,把存款都要花光了,也没有人可以帮助我,愿意听我诉说一下我的遭遇。
……
(这里我直接略过,不会重点讲,因为我知道你们并不喜欢听这些无聊重复的事情。)
总之,就是我在那边稀里糊涂的呆了一个月,而没有成果。
所有人不是在说:“滚!这不是外人该来的地方”。
就是在说:“这个不归我们管,你这个情况,你得去找……”
要不就是在说:“等等吧,再等等。现在没有时间……”
我:“……”
我逐渐意识到这样下去是不行的,这样只是被动的等,我的事情永远都不会被重视,永远都不会被解决!
而且不知道到底是出卖了我,联系了我的公司给我打电话,让他们把我们接回去。
总之,在我离开原来的住处(一个破烂小旅馆)不久后,我就看见了熟悉的公司保安,出入了那家旅馆……
正好那时候,我经常喜欢看新闻。发现某个地方,如果学生跳了楼,那么学校一定第一时间选择隐瞒,让学生不许在外面胡说。
但如果一旦瞒不住,上了热搜,被大家的嘴这么一说,各种阴谋论一出来,那么上面一重视,派专人去调查,事情很快就会水落石出了。
所以……
是我不够出名吗?
我是不是得先想办法出名,把我的事情闹大一点,才会让更多人看见我?
当我这么想的时候,一个计画在我心中油然而生。
我在网上的所有信道都被封死了,那我唯一可能出名是办法,就是在现实。
而这里人流最多,最受关注的地方,毫无疑问,就是金龙广场。
我不知道各位还记不记得2016年6月9日出现在金龙广场上的疯女人了,那已经是五年前的事情了。当时,还闹了一个小小的新闻。
那是个星期天,晚上七点,也就是人最多的时辰。
一个身穿雪衣的女人,手拿着“拒绝沉默!我要离婚!我的公司家暴我!”的横幅,出现在金龙广场上面。
腰间别了一个自动播放的音频放映机,一直反覆地重复那句横幅上的话。
最后直接被警察抓走,说她是有精神病。家里人没看好,所以一时之间出来溜躂了。
就那么给她带走了……
很强硬的,带走。
如果你恰好在那天,出现在金龙广场之上,那你一定会记得那个人。至少有点印象对不对?毕竟这种事情不是经常发生。
没错,那就是我。
希望……我没有吓到你们……
如果那天的我给你们带来了很不好的回忆,让你们害怕或者做噩梦 而不敢出门的话,那我真的很抱歉。
因为那绝非我的本意。}